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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 被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 侵权作品:电视剧《唐朝诡事录》 案件起因:爱奇艺拥有电视剧《唐朝诡事录》的全球范围内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等。然而,自该剧开播以来,快手App中出现了大量与之相关的视频,包括具体情节的剪辑、剧情和画面等,爱奇艺认为这侵犯了其对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案件经过 起诉与一审: 爱奇艺在获取相关证据后,向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快手及相关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起诉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50万元。 一审法院主要围绕爱奇艺是否为适格原告、快手公司是否构成侵权进行审理。法院认定,爱奇艺享有《唐朝诡事录》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提起诉讼。同时,法院认为快手基于技术手段和用户管理,可对侵权行为予以管控,但在收到爱奇艺通知删除函后,平台中仍存在大量侵权视频,因此不能认定快手已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其行为构成帮助侵权。 一审法院判决快手赔偿爱奇艺公司80万元。 上诉与二审: 快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快手表示,其平台上的“话题及其下面的短视频”“分类版块”等是平台通用的基本功能,是计算机语言对平台内的全部内容通过标题、话题、标签等客观数据计算自动生成的结果,不能认定平台有选择、编辑、整理、推荐特定内容的行为存在。此外,快手认为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偏高。 二审由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快手作为短视频平台的经营者,理应对平台上的侵权现象进行主动治理,而非被动地等待权利人通知后再采取措施。同时,考虑到《唐朝诡事录》的知名度、版权许可费、会员收益以及快手公司的主观过错、经营规模等因素,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的80万元赔偿金额并无不当,因此维持了一审原判。 三、案件影响与启示 加强版权保护意识:该案件再次提醒了短视频平台及用户加强版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短视频平台应建立健全的版权审核机制,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管理,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促进长短视频平台合作:该案件也引发了长短视频平台之间合作与共赢的讨论。长视频平台拥有大量的优质内容资源,而短视频平台则具有强大的用户基础和传播能力。双方可以通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推动法律完善:随着短视频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该案件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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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是全球动力电池市场的领军企业,而中创新航(原名中航锂电)近年来也迅速崛起,成为动力电池行业的重要竞争者。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两家企业在专利方面的纷争也逐渐增多。
一、案件起因
宁德时代指控中创新航侵犯了其二次电池的顶盖组件及相关发明专利。这些专利是宁德时代在动力电池领域的重要技术成果,对于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领先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诉讼过程
提起诉讼:
宁德时代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创新航及杭州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
诉讼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承诺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900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
中创新航回应:
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涉诉专利属于电池顶盖结构,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布局,不存在侵权行为。
中创新航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涉诉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并已获得受理。
历史诉讼:
自2021年7月起,宁德时代对中创新航已提出多项专利侵权诉讼,累计索赔金额约7亿元。
在此之前的诉讼中,宁德时代取得了三胜两负的成绩,还有一起诉讼仍在等待判决。
三、案件影响
市场竞争:
专利诉讼是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激烈的真实写照,反映了企业在市场争夺战中的不安和紧张态势。
随着新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专利战将成为企业之间争夺市场份额和话语权的重要手段。
公司形象:
专利诉讼不仅考验着双方的技术实力和法律手段,更对双方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产生了重要影响。
持续的专利纷争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和业绩。
技术创新:
专利诉讼也促使企业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和技术领先地位,企业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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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述: 原告方某、苏某某主张对其二人合作完成的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被告某科技公司是某综艺节目的出品公司,未经二原告许可,在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二原告的音乐作品作为综艺节目舞蹈背景音乐。二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对音乐作品享有的署名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对录音制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判决结果: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苏某某作为编曲者,与方某共同创作了涉案音乐作品并进行录制,作为曲作者及录制者,对该音乐作品及录音制品享有权利。被告侵犯了二原告的署名权、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方某、原告苏某某经济损失50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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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 被告:长沙可可酒吧饮食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长沙可可酒吧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可酒吧”) 案由:侵犯录音制品获酬权 二、案情概述 音集协作为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向使用者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并向著作权人转付使用费。然而,从2023年4月到2024年1月间,音集协多次发现可可酒吧在经营过程中播放录音制品,却未按法律规定向音集协支付报酬。尽管音集协多次与可可酒吧交涉,但可可酒吧拒绝支付。因此,音集协于2024年4月依法向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审判过程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可可酒吧在其经营的“COCOBAR”酒吧公开播放涉案录音制品,构成以《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将录音制品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方式使用录音制品,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未按规定向权利人支付报酬构成侵权,而音集协作为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权利人的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犯获酬权的本案被告提起法律诉讼。 在确定判赔时,法院综合考虑了涉案作品的类型、创作难度、知名度、传唱度、数量以及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经营规模、经营时间、地理位置等因素,并参考了音集协公示的录音制品使用费协商标准以及其与长沙市酒吧KTV娱乐行业商会签订的许可费支付协议标准。 四、判决结果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长沙可可酒吧饮食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长沙可可酒吧饮食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音集协著作权报酬(含合理开支)共计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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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张据称是“西藏日喀则地震中小男孩被埋”的图片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然而,这张图片实际上是AI生成的,原作者在发布时并未将其与地震事件相关联,并明确声明了这一点。 然而,仍有不法网民为了博取眼球,将这张AI生成的图片与日喀则地震信息进行了关联拼凑,导致谣言的传播扩散。 鉴于该图片存在明显的AI生图生成痕迹,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迅速介入核查。 经调查确认,该图片确实是由AI工具创作的,与网络上流传的“西藏日喀则地震”信息无关。 最终,涉案人员因故意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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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阿特莱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侵犯视听、美术作品著作权而受到法律制裁。这起案件成为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之一,引起了广泛关注。 该案始于2021年,当时北京阿特莱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了一款名为“快玩乐盒”的小程序。这款小程序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了包括视听作品《斗罗大陆》及美术作品《史莱克七怪》等在内的多部作品。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给权利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2023年9月,根据权利人提供的投诉线索,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开始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区块链存证技术,成功获取了侵权证据,确认了北京阿特莱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 2023年11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502.72元以及罚款50000元。这一处罚决定不仅维护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我国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坚定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是首都版权行政执法领域首次使用区块链电子存证查办的案件。这一创新做法不仅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还为互联网环境下办理版权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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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起案件是版权执法部门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一次重要行动,彰显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该案发生在2023年,当时上海君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了一个名为“大作网”的平台。这个平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长期通过爬虫技术抓取网上传播的美术作品和相关素材,并向公众和会员提供在线浏览和下载服务。其中包括《小黄人》《功夫熊猫》等知名美术作品,这些作品都享有著作权保护,但君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却擅自将其用于商业用途,严重侵犯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 在接到权利人投诉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迅速展开调查。经过一系列的证据收集和审查,执法总队确认了上海君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包括警告和罚款10万元。这一处罚决定不仅维护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也警示了其他潜在的侵权者。 此案的查处,不仅是对上海君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权行为的打击,更是对整个互联网版权环境的一次净化和规范。它提醒所有互联网企业,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合法合规运营,不能为了商业利益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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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背景 郎酒与夜郎古酒两大品牌因名字中的“郎”字陷入商标权纠纷,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二、纠纷起因 郎酒公司认为夜郎古酒业等公司字号“夜郎古”中带“郎”,故意攀附“郎”商标商誉,且在“夜郎古”注册商标之后加注商品通用名称“酒”构成不规范使用,对郎酒商标构成侵权。而夜郎古酒则坚称“夜郎古”商标合法有效,企业名称、商标注册历程清晰,不存在不正当竞争,且“夜郎古”与“郎”酒的历史文化内涵差异显著,两个品牌已和平共存二十多年。 三、一审判决 判决时间:2024年11月8日 判决机构: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结果: 认定夜郎古酒业、夜郎古酒庄及相关关联公司侵犯了郎酒公司“郎”商标专用权。 要求夜郎古酒业、夜郎古酒庄及关联公司停止生产、宣传、销售侵犯郎酒公司“郎”商标专用权的“夜郎古酒·大金奖”和“夜郎春秋”白酒。 要求夜郎古酒业、夜郎古酒庄及关联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带“郎”字。 判决夜郎古酒业、夜郎古酒庄及关联公司赔偿郎酒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96,402,395元。 四、夜郎古酒的反应 夜郎古酒对一审判决表示震惊与遗憾,并声明将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夜郎古酒认为,“夜郎古”商标合法有效,且企业名称、商标注册历程清晰,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同时,“夜郎古”与“郎”酒的历史文化内涵差异显著,两个品牌已和平共存二十多年。 五、二审及和解 上诉过程:夜郎古酒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郎酒的全部诉讼请求。 和解过程:在多方努力下,包括相关政府机构、行业人士以及法律专业人士的积极协商,郎酒与夜郎古酒最终达成和解。 和解结果: 双方分别撤回起诉和上诉,这意味着一审判决并未正式生效。 夜郎古酒业将继续合法使用其字号,并无需承担原先一审判决中规定的1.96亿元赔偿费用。 六、事件影响 行业影响:该事件引发了白酒行业的广泛关注,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贵州省仁怀市酒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纷纷发声,呼吁双方和解,共同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 品牌影响:虽然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但此次事件对郎酒和夜郎古酒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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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诉威马侵犯技术秘密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二审审理,已作出终审判决。现将判决结果公示如下: 一、案件概述 本案涉及吉利控股集团和吉利研究院对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威马方”)提起的侵犯技术秘密诉讼。吉利方指控威马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吉利方享有技术秘密的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及相关零部件图纸和数模技术。 二、判决结果 停止侵害: 威马方应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吉利方的涉案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十二套汽车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技术秘密。 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使用该涉案技术秘密自行制造或委托他人制造汽车底盘及底盘零部件产品;停止销售使用涉案技术秘密制造的汽车底盘及底盘零部件产品等。 赔偿金额: 威马方应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637,596,249.6元人民币,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00,000元人民币,合计约6.4亿元人民币。这一赔偿数额创下了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历史新高。 其他责任: 如威马方违反停止使用涉案技术秘密的义务,将以每日100万元人民币计付迟延履行金。 如威马方擅自处分涉案的12件实用新型专利,将针对其中每件专利一次性支付1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三、案件意义 本案的终审判决不仅维护了吉利方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同时,该判决在停止技术秘密侵害的责任承担方式、内容和范围上进行了创新性规定,对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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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自上线以来,确实在全球范围内风靡一时,以其精美的画面、流畅的操作和深度的剧情设计赢得了无数玩家的喜爱与期待。然而,游戏中部分素材却陷入了“抄袭”风波,以下是关于此事件的具体介绍: 一、事件背景 《黑神话:悟空》是由杭州游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西游题材单机动作角色扮演游戏,于2024年8月20日在PS5、Steam、WeGame等平台同步上线。该游戏以《西游记》为背景设定,讲述取经之后孙悟空因放弃佛位引发天庭对其再次征伐之后的故事。其作为中国首款3A游戏,填补了国产3A游戏的空白,并展现了中国游戏产业的发展潜力。 二、“抄袭”风波详情 博主质疑: 2024年8月23日凌晨,博主@塞上李云中通过微博发布了其在2012年出版的《西游记人物图谱》,并附上了《黑神话:悟空》中的“大圣残躯”篇的图片,称“好像是给我画的孙悟空换了身装备,可能是打怪升级了,真帅”。 微博认证为三级工艺大师的博主@玄鏐108(原名:李辉)发布微博,贴出《黑神话:悟空》杨戬的臂鞲与其过往设计的臂鞲作品的对比图,直言“又被抄袭了,原创有那么难吗?”。 另一位微博用户@楠山禅在8月22日发文称:“悟空您好,在使用猴哥的图片时未告知本人,看到请联系,谢谢。”据悉,该博主曾和出版社与铁佛寺合作出品的摄影集《独冠天下:山西·高平铁佛寺造像》,而《黑神话:悟空》的几处画面则被质疑为出自其作品影集。 网友观点: 对于上述相似之处,网友观点不一。有网友质疑“姿势也能鉴定为抄袭?”,也有网友表达了不满,“姿势就一模一样。除非这家游戏能拿出图1绘制早于2012年的证据”。 还有网友为维护博主留言:“李云中老师从始至终没指责过美术抄袭,说的是可能借鉴,希望黑神话粉丝不要应激”。 专家解读: 成都知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四川省首席版权专家张廷元表示,是否涉嫌抄袭需要根据原委、需要作品鉴定、需要相似度判定。原创作者最好能拿出自己作品“主动”确权的版权登记证书,因为版权审核时,必须要交原创作品承诺书和创作说明书。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认为,抄袭的界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为的违法性,抄袭行为是否违反了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原创性,被指控抄袭的内容是否构成对原作品的实质性复制或改编,而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相似;三是意图与证据,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抄袭行为是故意的,且被抄袭的内容与原作品之间存在直接的、明确的联系。 三、游戏销量与影响 尽管陷入了“抄袭”风波,《黑神话:悟空》的销量却持续攀升。根据国游畅销榜统计,该游戏在Steam上售出超过300万份,加上wegame、epic和ps平台,总销量超过450万份,总销售额超过15亿元。此外,该游戏还获得了TGA最佳动作游戏和玩家之声奖,成为国产游戏的骄傲。 四、后续发展 截至相关报道发布时,《黑神话:悟空》官方微博以及美术总监杨奇就涉嫌抄袭一事均未回应。然而,这一事件无疑给游戏制作团队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和挑战。他们需要在维护游戏品质的同时,积极应对各种质疑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