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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g Art贺卡图案侵权案是一起由英国艺术贺卡出版商Bug Art Limited发起的版权维权行动。Bug Art以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和高品质的贺卡设计闻名,其产品中每张贺卡都巧妙地隐藏了一只小虫子元素,这一设计特色源自创始人Jane Crowther早期的艺术创作。Bug Art的贺卡不仅在英国本土广受欢迎,还销往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地,成为国际知名的优质艺术贺卡品牌。 2024年8月27日至29日,Bug Art Limited通过其代理律师事务所Keith律师事务所,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北部法院发起了六起版权侵权诉讼案件,涉及30多幅Bug Art贺卡图案的版权保护。这些案件的案号分别为24-cv-7736、24-cv-7737、24-cv-7738、24-cv-7865、24-cv-7871和24-cv-7872。Bug Art指控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其版权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并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Bug Art的贺卡设计以昆虫、动物和其他自然元素为主题,采用手绘风格,极具艺术价值和教育意义。这些作品自1990年代初推出以来,因其创意和高品质而受到市场的高度认可。Bug Art的创始人Jane Crowther在金斯顿理工学院学习插画学士学位期间,开始创作这些贺卡,并逐渐将其发展为一个国际知名品牌。Bug Art的作品不仅用于个人收藏,还被广泛用于礼品制作,其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此次诉讼案件的背景显示,Bug Art近年来积极维护其知识产权,尤其是在跨境电商领域,通过法律手段打击未经授权使用其作品的行为。Bug Art特别提醒卖家和分销商注意版权问题,避免因侵权行为导致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目前,这些案件尚未进入临时限制令(TRO)阶段,但已对相关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 Bug Art贺卡图案侵权案凸显了艺术作品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全球商家在使用艺术作品时必须尊重原创者的权益,避免因侵权行为引发法律诉讼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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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人乔丹图形”是美国耐克公司(Nike)旗下“Air Jordan”系列运动鞋的标志性图形,该图形由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的运动形象剪影构成,具有极高的辨识度和商业价值。然而,中国市场上存在一些未经授权使用该图形的商家,这引发了耐克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对这些行为的法律追诉。 案件经过 近年来,多个中国公司因出口侵犯“飞人乔丹图形”商标权的商品而受到行政处罚。例如: 福州元欣闽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跨境贸易出口标有“飞人乔丹图形”的鞋子,被深圳海关查获并处罚。 深圳市昊易达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出口带有“飞人乔丹图形”的包和鞋子,同样被深圳海关查获并处罚。 深圳市朝雅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出口标有“飞人乔丹图形”的香水、服装等商品,被大鹏海关查获并处罚。 杭舟关知字〔2024〕0046号:该案件中,杭州海关查获一批标有“飞人乔丹图形”的童鞋,认定其侵犯了商标权,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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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在2024年针对多个侵权主体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例如,耐克起诉了Global Heartbreak LLC和Nafter Riles,指控其销售和宣传未经授权的耐克产品。Riles承认故意使用耐克的设计来吸引注意力,并在社交媒体上公开承认侵权行为。
此外,耐克还对其他商家如福建Bestwinn公司、BAPE等提起诉讼,指控其生产、销售或宣传的产品侵犯了耐克的商标权。
专利侵权
耐克不仅在商标领域维权,还针对技术专利提起诉讼。例如,耐克指控Skechers和New Balance侵犯其“Flyknit”技术专利,该技术是耐克的一项核心创新,用于制作轻便且支撑力强的运动鞋鞋面。
市场混淆与不正当竞争
耐克还发现一些商家通过模仿其经典设计或使用近似商标误导消费者。例如,福建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指控在其生产的运动鞋上使用与耐克相似的商标图案,导致市场混淆。此外,BAPE因未经授权复制耐克Air系列鞋款设计而被起诉,尽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但这一事件仍对耐克品牌造成了一定影响。
法律行动与进展
耐克委托Greer, Burns & Crain律所代理维权事务,通过美国联邦法院提起多起诉讼。这些案件大多集中在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领域。例如:
耐克针对Global Heartbreak LLC和Nafter Riles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
同年,耐克还对福建Bestwinn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其生产并销售侵权鞋款。
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耐克起诉BAPE侵犯其Air系列鞋款设计的商标权,并要求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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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DECO设计版权侵权案是一起涉及纺织品图案设计的版权纠纷案件,由美国知名纺织品公司ARTDECO Inc.(以下简称“ARTDECO”)发起。该公司专注于高品质纺织品的设计与生产,其产品包括床上用品、服装及装饰布料等,其设计风格以花鸟图案和几何图案为主,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商业价值。
案件背景与进展
案件概况
ARTDECO于2024年6月4日在伊利诺伊州北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编号为24-cv-4636,指控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注册的花鸟图案和几何图案设计。这些图案广泛应用于其纺织品产品中,包括床上用品、桌布和装饰布料等,深受消费者喜爱。
初步禁令申请
ARTDECO在案件中提出了初步禁令(PI)申请,要求法院禁止被告继续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然而,截至2024年7月8日,该申请尚未获得批准。
案件特点
ARTDECO此次维权的核心在于保护其独特的花鸟图案和几何图案设计,这些图案不仅具有艺术美感,还体现了公司的品牌特色。根据证据显示,这些图案在纺织品行业中具有较高的辨识度,并被广泛用于家居装饰和时尚服饰中。
案件影响与行业警示
行业影响
ARTDECO的案件再次凸显了纺织品行业版权保护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许多卖家因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设计图案而面临法律纠纷。例如,类似案件中,一些卖家因使用未经授权的图案导致产品被冻结或下架。
版权意识提升
ARTDECO通过此次诉讼提醒行业从业者,必须尊重原创设计并进行版权登记。只有通过合法授权才能使用他人的设计作品,否则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跨境电商风险防范
跨境电商卖家需特别注意版权问题,避免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设计图案。建议卖家在采购或销售产品前,仔细核查相关产品的版权信息,并与供应商确认是否拥有合法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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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化工公司和欣晨公司共同研发了一种利用乙醛酸法制备香兰素的新工艺,并将其作为技术秘密加以保护。该技术工艺使中华化工公司成为全球最大的香兰素制造商,占据了全球约60%的市场份额。然而,王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该技术秘密,并利用该技术大规模生产香兰素产品,导致香兰素市场价格下滑,中华化工公司的市场份额大幅缩减。 法院判决过程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王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构成侵害部分技术秘密的行为,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50万元,同时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立即停止侵害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 上诉与二审判决 王龙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经审理认为,王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构成共同侵害全部技术秘密的行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最高法院改判王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连带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1.59亿元,这是中国司法史上判决赔偿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 案件特点与影响 商业秘密价值巨大:涉案技术秘密商业价值极高,对中华化工公司而言至关重要,而王龙集团的侵权行为直接导致其市场份额大幅下降。 侵权情节严重:王龙集团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技术秘密,并迅速投入生产,对权利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此外,王龙集团拒不执行法院的行为保全裁定,进一步加重了侵权行为的恶劣性。 高额赔偿:本案赔偿金额高达1.59亿元,创下了中国司法史上侵害商业秘密案件的最高赔偿记录。这一判决不仅体现了对商业秘密的高度重视,也对潜在的侵权者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刑事与民事责任衔接: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本案侵权行为涉嫌构成商业秘密犯罪,已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进一步推动了民事救济与刑事追责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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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文化公司,在未获得戏曲作品著作权人的明确授权和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一部知名的传统戏曲作品用于其商业宣传和推广活动中。该公司不仅将戏曲作品作为背景音乐在广告中播放,还在其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以及线下活动中大量使用戏曲片段,以此吸引公众的注意并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著作权人得知此事后,迅速采取行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该文化公司侵犯了其戏曲作品的著作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在庭审过程中,著作权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戏曲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并详细阐述了文化公司的侵权行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文化公司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对戏曲作品著作权的侵犯,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要求文化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在其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上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同时,文化公司还需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以弥补其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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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作为原告,指控江苏华福视频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快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公司,如无锡二零一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侵害了其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腾讯认为,这些被告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了其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该案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根据开庭公告,案件于2025年1月22日开庭,具体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侵权行为的认定、赔偿责任的承担等关键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侵权行为的认定:腾讯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未经授权使用了其计算机软件,并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赔偿责任的承担:如果侵权行为被认定,那么被告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赔偿腾讯的经济损失以及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加强版权保护:此案再次强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有助于提升社会对版权保护的意识。 促进技术创新:加强版权保护可以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推动科技产业的健康发展。 维护市场秩序:通过打击侵权行为,可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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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侵权案是一起备受关注的音乐版权纠纷案件。该案涉及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旗下拥有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全民K歌四大在线音乐平台)因未经许可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而被指控侵权。 据悉,腾讯音乐娱乐集团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尽管经过法院多次判决认定侵权行为成立,但该集团仍拒绝合法使用音乐作品,从而损害了众多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音著协作为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实施集体管理,为维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多次对腾讯音乐集团提起侵权之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腾讯音乐集团旗下平台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并判决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其中,酷狗音乐作为腾讯音乐集团子公司,因侵犯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判决向音著协赔偿经济损失共计近22万元人民币。此外,酷我音乐也因类似侵权行为被判决向音著协赔偿近12万元人民币。 此案的判决结果不仅彰显了我国法律对音乐版权的保护力度,也为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它也提醒了广大音乐平台和内容创作者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合法使用音乐作品,共同维护良好的音乐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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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edwalk品牌服饰版权侵权案是一起备受关注的法律事件。Boredwalk是一个由艺术家创立并经营的服装品牌,以其独特的原创图案和印花设计而广受消费者喜爱。然而,近期该品牌遭遇了版权侵权问题。 案件中,原告Ex-Boyfriend, LLC(dba Boredwalk)指控多个店铺和链接销售的产品涉嫌侵犯其版权。这些被指控的产品在图案和印花上与Boredwalk的原创设计高度相似,甚至存在直接复制的情况。这一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Boredwalk的品牌形象和利益,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Boredwalk品牌方采取了法律手段,向美国新泽西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Boredwalk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包括版权注册证明、产品对比图等,以证明被告方的侵权行为。 目前,该案已经申请了临时限制令(TRO),但由于案件准备不充分,被法院驳回并要求重新递交资料。尽管案件仍处于早期阶段,但已经引起了跨境卖家的广泛关注。他们开始积极排查并下架可能涉及侵权的产品,以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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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一位摄影师杨某发现其精心创作的摄影作品被某电商平台上的商家金某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用于商品的宣传和推广。 杨某的作品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并通过了作品登记,享有明确的著作权。然而,金某在开设的网络店铺中,未经杨某许可,通过商品链接向公众展示该摄影图片,使得网络用户可以通过浏览、下载等形式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案涉作品。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杨某对该摄影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杨某在发现侵权行为后,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对侵权网页内容进行了取证,并提交了作品原图、作品登记证书、作品首发页面截图等证据。在无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法院认定杨某是案涉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提起诉讼。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判决金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杨某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杨某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对著作权保护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