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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 累计销售金额达2亿余元人民币,查扣侵权积木玩具2万余件及制假模具100余套。 抓捕情况 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捣毁犯罪窝点10处,涉及生产、批发、终端销售全链条。 犯罪手法 主犯杨某通过1:1复刻乐高正品(包括模具、包装、说明书),以远低于正品的价格销售,成品与外包装高度相似,极具迷惑性。 侦查与收网时间线 2025年3月:金山警方走访乐高公司时获悉网络平台销售仿制品线索,经鉴定确认侵权。 2025年6月25日:警方在四省市同步收网,现场查获散装积木、组装说明书及待售成品。 犯罪时间跨度:团伙自2022年开始运作,形成“杨某生产→纪某批发→董某终端销售”的完整链条。 法律定性 杨某等25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侦办中。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非法复制发行美术作品(乐高积木的独创性设计受著作权保护)且数额巨大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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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核心争议 侵权主张 微筑科技指控某建工集团未经授权,复制、修改并使用其核心建筑行业管理软件源代码,开发功能高度相似的竞品软件,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 技术比对焦点 双方争议集中在: 源代码实质性相似比例(尤其核心算法、架构设计); 是否属于“自主开发”(被告辩称代码为独立编写)。 判罚结果与难点 判决公开度低 该案判决书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平台披露,具体赔偿金额或禁令措施暂无官方数据(可能因涉商业秘密或调解结案)。 类案参考方向 类似软件侵权案中,法院通常采取以下判罚逻辑: 侵权行为成立:判令被告停止使用涉案软件,销毁侵权代码; 经济赔偿:根据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确定赔偿额(建筑行业软件通常判赔数十万至数百万); 维权成本:支持原告合理的律师费、鉴定费(如代码相似性鉴定)。 司法实践关键考量 源代码比对技术 法院依赖司法鉴定机构对双方代码进行“同一性鉴定”,重点分析: 代码结构、核心函数逻辑的相似性; 是否存在非必要雷同(如注释、变量命名等)。 (例:在“上海某软件诉中建龙信案”中,因20%核心代码高度重合,法院认定侵权) 举证责任倾斜 若原告提供初步侵权证据(如被告软件存在己方技术特征),被告需证明代码合法来源,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行业影响与建议 建筑软件侵权高发领域 BIM工程管理、项目协同平台等定制化软件易被抄袭,企业需: 通过著作权登记+代码存证强化权属证明; 在合同中明确限制源代码使用范围。 维权策略优化 诉前保全:申请法院封存被告服务器代码防销毁; 惩罚性赔偿:若故意侵权情节严重,可主张著作权法规定的1-5倍赔偿(《著作权法》第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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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侵权发现到赔偿执行 侵权发现场景 平台:侵权T恤多在淘宝、拼多多、抖音小店、线下市集出现 典型特征: 低价销售(正版¥150+,盗版¥30-50) 商品图直接盗用原画(抹去作者水印或签名) 标题含“卡皮巴拉周边”“水豚恶搞T恤”等关键词 画师@麻薯猪 原创作品《躺平水豚》被某淘宝店盗印,公证显示30天售出2860件,销售额¥12.8万。 维权路径与结果 平台投诉(48小时内生效) 通过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投诉,提交作品权属+侵权链接 结果:商品下架,但商家3天后更换插画主体(如给水豚加墨镜)重新上架 法律诉讼(周期3-8个月) 原告诉求: 停止侵权 + 销毁库存 + 赔偿经济损失¥8万 + 维权成本¥1.2万(律师费/公证费) 被告抗辩: “图片来源于网络无署名,不知作者存在”(法院通常不采纳) 认定商家侵犯复制权、发行权 按侵权获利裁量:销售额¥12.8万 × 行业利润率30% = 赔偿¥3.84万 支持维权成本:律师费¥8000 + 公证费¥1600 总计赔付:¥4.8万元 二创作者的特殊风险(如涉及IP改编) 若“卡皮巴拉”插画含以下元素: 游戏角色形象(如《动物森友会》的“阿栗”水豚) 影视元素(如《豚鼠特工队》风格) 法律后果: 商家侵犯二创作者著作权 → 二创作者可起诉商家 原始版权方(如任天堂)可同时起诉二创作者和商家 → 面临双重赔偿风险 案例:某画师绘制《动森水豚情侣插画》被盗印,商家赔偿画师¥5万,但任天堂随后向画师索赔¥20万(未经授权的IP衍生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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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为某知名游戏公司(化名“幻刃科技”),其开发的热门游戏《幻刃觉醒》包含自主研发的“游戏动画编辑器”及配套动作数据库。被告“星海互动”(化名)系同业竞争者,被指控在其自研编辑器中生成的76组技能动画(如“冷月葬花”三段连招)与原告作品在骨骼运动轨迹、特效触发帧等核心参数上高度重合,重合度达92%。原告主张被告构成著作权侵权,索赔2.3亿元,并要求永久禁用涉案编辑器。 争议焦点 工具责任认定:动画编辑器作为技术工具,其开发者是否应对用户生成内容侵权承担责任? 独创性标准:连续帧动画序列(如15帧)能否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侵权比对方法:如何通过技术手段证明代码级抄袭? 裁判要点 1. 技术鉴定突破 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采用三重技术比对: 骨骼运动向量分析:将动画分解为骨骼坐标数据,算法锁定34组雷同序列(误差率≤0.1%); 物理引擎反编译:发现被告使用原告独有的“空气阻力-骨骼形变”耦合算法(精度至小数点后6位); 云端操作日志取证:提取被告员工217次访问原告内部技术文档的记录。 2. 法律认定创新 首次将“连续15帧动画序列”纳入《著作权法》保护的“类电作品”范畴; 认定工具开发者构成间接侵权:编辑器预设参数直接复刻原告技术方案,实质性助力侵权结果发生。 3. 赔偿计算依据 基于侵权动画带来的用户付费转化率提升17.8%,结合行业研发成本占比(15%),推算非法获利; 参考《游戏行业知识产权白皮书》中“动作设计商业价值评估模型”。 判决结果 停止侵权: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并永久下架涉案动画编辑器; 经济损失赔偿:判赔1.2亿元(含合理维权费用800万元); 行为禁令:禁止被告在三年内开发具有相同技术特征的动画生成工具。 典型意义 法律层面: 确立“代码级相似性+工具诱导性”的复合侵权认定规则; 拓宽著作权保护边界,动态技能动画可单独构成作品。 行业影响: 催生AI动作查重系统(阈值精确至0.01秒)等合规工具; 倒逼企业建立区块链存证(如至信链、蚂蚁链)及参数脱敏机制。 司法实践: 首创“技术黑箱穿透审查”规则,破解工具类侵权举证难题; 赔偿计算引入“侵权贡献率”模型,强化判赔数额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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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为某新能源头部企业(化名“绿源科技”),其研发的第四代智能产线因独特的工业美学设计(包含流线型机械臂布局、蓝银渐变涂装方案、模块化舱体衔接结构)获国家级工业设计金奖,并登记为美术作品。被告“锐能集团”(化名)被指控仿制原告产线外观,其推出的同类产线在机械臂运动轨迹投影、舱体拼接角度、LED光带分布模式等关键设计元素上与原告作品高度相似,重合率达89%。原告主张著作权侵权,索赔1.8亿元并要求销毁侵权产线模型。 争议焦点 美术作品认定边界:工业产线外观是否满足《著作权法》对“审美意义”的独创性要求? 功能性排除原则:产线设计中的技术必要结构与艺术性表达如何区分? 侵权比对规则:动态生产场景(如机械臂协同运动)能否纳入静态美术作品保护范围? 裁判要点 1. 三维建模技术鉴定 法院引入三阶段数字化比对: 空间拓扑分析:将产线分解为326个模块,算法识别出214组相同空间排布关系(误差≤0.5°); 色彩光谱检测:通过分光光度计证实被告涂装与原告的蓝银渐变曲线(CIE LAB色差ΔE=1.2,低于行业感知阈值3.0); 动态轨迹溯源:捕捉机械臂作业轨迹生成三维点云,与原告设计图纸轨迹重合度达91.7%。 2. 法律定性突破 认定“工业产线整体外观”构成美术作品:其模块化拼接美感超越功能性需求,符合“分离原则”; 将动态生产场景纳入保护:产线运行时的机械臂协同运动轨迹视为“动态美术表达”。 3. 赔偿计算模型 根据侵权产线带来的政府采购订单转移损失(涉及3省12个项目); 参照《工业设计价值评估指南》中“外观设计贡献率系数”(取22%); 惩罚性赔偿适用:认定被告恶意复制原告获奖设计。 判决结果 停止侵权:销毁已生产的6条侵权产线模型; 经济损失赔偿:判赔9500万元(含维权成本300万元); 行为禁令:禁止被告在五年内使用涉案设计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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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一则“美食博主维权记”冲上热搜。拥有千万粉丝的短视频创作者“厨神小薇”通过某商事调解组织,仅用48小时便与侵权方达成和解,这场发生在“云端调解室”的版权之争,为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全新解题思路。 流量密码遭窃取 百万粉丝博主陷维权困局 “这条《佛跳墙秘制攻略》视频我拍了整整72小时,从选材到剪辑花了半个月,结果被某电商平台直接盗用当广告!”面对镜头,小薇展示着后台数据——原视频播放量破2000万,而侵权页面却标注着“独家原创”,下方商品链接已产生超300万销售额。更令她气愤的是,对方客服竟回应:“短视频哪有什么版权,大家不都是互相借鉴?” 传统维权路径的繁琐让小薇望而却步:公证取证需奔波三地,诉讼周期长达数月,即便胜诉赔偿金可能连律师费都覆盖不了。就在她准备放弃时,一条来自杭州市商事调解中心的推送引起了注意——“版权纠纷?试试48小时在线调解!” AI画像定争议焦点 区块链存证破取证难题 调解员李慧接手案件后,立即启动“版权智调”系统。通过AI分析双方200余条历史作品,系统自动生成《创意相似度雷达图》:分镜脚本、烹饪手法、背景音乐等8个维度对比数据一目了然。更关键的是,小薇上传的原始素材经区块链存证平台验证,确权时间戳精确到秒级。 “很多侵权方存在认知误区,认为网络内容可以随意使用。”李慧向记者展示调解记录:起初对方坚持“引用不超过30秒不构成侵权”,但当看到系统调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6条释义,以及同类案件判赔大数据后,态度逐渐软化。 元宇宙调解室里 商业合作破冰而出 最令人称奇的是调解场景的创新。双方代理人通过VR设备进入“元宇宙调解室”,虚拟分身围坐在3D全息投影的证据链前。调解员不仅展示侵权页面热力图,更现场演示了授权合作的经济模型:“若转为官方合作,按3%销售分成,您每月可获9万收益,远超当前赔偿方案。” 这组数据成为转折点。经过6轮背对背磋商,双方最终达成“赔偿+授权”组合方案:侵权方支付基础赔偿金,同时获得未来12个月的内容授权,小薇团队则承诺为其定制3期专属美食教程。调解协议经司法区块链自动备案,次日即生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电子文书。 从对抗到共赢 调解新范式激活创作生态 “这次调解让我看到,保护版权不一定要打官司。”小薇在和解后发布的vlog获得20万点赞,评论区不少创作者表示要学习取证技巧。而侵权方市场总监则透露,合作首月商品转化率提升40%,“现在我们是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明远指出:“该案开创了‘确权-调解-转化’三位一体模式,尤其区块链+AI的技术融合,使维权成本降低90%,调解周期缩短至传统方式1/10。”据统计,该模式试点3个月已成功化解短视频版权纠纷127起,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 这场发生在数字空间的版权保卫战,正悄然改变着内容产业的生存法则。当法律威严与技术智慧在云端握手,或许正如调解室那句标语所言:“最好的保护,是让创作持续产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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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美国洛杉矶地方法院法官乔治·吴(George Wu)对特斯拉与华纳兄弟涉《银翼杀手2049》的商标侵权案作出初步裁决,裁定驳回原告Alcon Entertainment的商标指控,但允许版权案件继续推进。这一判决为科技巨头特斯拉扫清了部分法律障碍,却也为其埋下了潜在的巨额赔偿风险。 焦点争议:AI生成的未来世界画面 案件源于特斯拉2024年10月举办的“我们,机器人”发布会。活动中,特斯拉展示了一张由人工智能生成的《银翼杀手》风格未来都市画面,用于宣传其自动驾驶车辆Cybercab和Robovan。Alcon Entertainment指控该画面与《银翼杀手2049》高度相似,涉嫌侵犯商标权及版权,并要求禁止传播相关材料并索赔。 法官乔治·吴的裁决关键点: 商标指控被驳回:法官认为特斯拉的引用仅指向1982年原版《银翼杀手》,且两家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特斯拉卖车,Alcon拍电影”成为核心论点。 版权争议待解:Alcon坚称特斯拉曾申请使用《银翼杀手2049》画面被拒后,转而用AI生成“高度相似”内容,涉嫌规避授权流程。若版权侵权成立,特斯拉可能面临单次侵权最高15万美元赔偿,甚至千万美元级合作成本损失。 马斯克的“科幻情怀”与法律红线 特斯拉CEO马斯克在发布会上直言对《银翼杀手》的喜爱,但也强调“不希望未来是反乌托邦”。这一表态被Alcon视为“既借电影热度,又试图撇清关联”的矛盾操作16。而法律专家指出,AI生成内容是否构成版权侵权,可能成为未来类似案件的判例标杆。 行业警示:科技与娱乐的版权边界 此案暴露出两大领域碰撞的典型问题: 技术规避风险:企业利用AI“模仿”受版权保护内容,可能成为新型侵权手段; 合作流程漏洞:Alcon指控特斯拉与华纳兄弟绕过授权协议,凸显跨界合作中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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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NFT技术的兴起,音乐作品被转化为NFT进行交易的现象日益普遍。然而,在这一过程中,版权归属问题却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案件详情 案件名称:王程玉与海南链盒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件类型:著作权侵权纠纷 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案件经过: 侵权行为:海南链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盒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iBox上,擅自以权利人王程玉的著作权作品制作并发行了30个数字藏品(NFT作品)。 权利主张:王程玉对链盒公司提起诉讼,主张链盒公司停止侵权,并披露侵权作品数字藏品所有用户的实名信息。 审理结果: 一审与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数字藏品(NFT作品)的铸造过程存在复制行为,但该复制行为并非为了制作作品的有形复制件,而是为了上链登记。因此,该复制行为被纳入信息网络传播权评判范畴,而不单独进行复制权评判。 发售与转售:法院进一步指出,数字藏品的发售、转售因不产生新的副本,故不属于发行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发售、转售的交易金额可以作为损害赔偿数额认定的依据。 停止侵权方式:对于如何停止侵权,法院认为可通过将被控侵权数字藏品打入地址黑洞使其永久丧失流通性、无法在信息网络中被检索到的方式处理。 违法所得认定:法院认定,转售收入不构成数字藏品铸造者的违法所得,但铸造者在转售过程中收取的服务费用构成违法所得。 案件争议点 版权归属: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NFT音乐作品的版权归属。链盒公司未经王程玉授权,擅自将其作品制作为NFT进行发行,显然侵犯了王程玉的著作权。 侵权责任:链盒公司作为涉案数字藏品的铸造方和首发方,承担的是直接侵权责任,而非平台方的帮助侵权责任。 停止侵权方式:法院提出的将被控侵权数字藏品打入地址黑洞的停止侵权方式,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案件影响 法律意义:本案是全国首例针对NFT数字藏品销售、转售行为法律性质进行认定的案件,对于后续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指导意义。 行业影响:本案的判决明确了转售行为不构成侵权,且转售溢价不属于铸造者/首发者的违法所得,这有助于推动NFT音乐行业的健康发展。 版权保护:本案的审理和判决再次强调了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利用NFT技术进行音乐作品交易时,务必尊重原创作者的版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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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拍了个上班路上的云,居然要赔8万?"杭州程序员小林晒出的法院传票引爆热搜。起诉方"云端视觉"公司声称其拍摄的"城市延时摄影"包含小林手机里的云朵画面,要求赔偿+删除照片。网友扒出该公司半年内发起超2万起诉讼,被戏称"云端山大王"。 记者调查发现,该企业注册图片库含400万张照片,其中大量"作品"实为网友上传的微博配图、朋友圈打卡照。更离谱的是其官网展示的"独家摄影",竟包含某高校学生在操场拍的毕业帽抛物线、网红店门口排队的人群抓拍。 "这哪是维权?分明是数字打劫!"法律博主@罗翔模仿者举牌科普:《著作权法》保护的是独创性表达,蓝天白云本身不受版权保护。网友制作表情包刷屏:一张云朵照片配文"未经许可禁止呼吸此片空气"。 有摄影师晒出起诉书:自家阳台拍的朝霞被索赔,对方声称"日出角度系商业机密" 某外卖小哥接单时拍的街景照,竟被指"非法复制城市景观" 微博话题#我的照片突然成赃物#阅读量破5亿,网友集体晒出"犯罪证据" "建议该公司申请专利:呼吸权(毕竟云里都有他们的水汽)" "上次我家的狗啃了楼下草坪,是不是该赔'青草精神损失费'?" "突然发现前任拍的分手照也侵权,这波血赚啊!"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该公司90%图片维权案被驳回 国家版权局约谈要求规范权属证明 抖音#教你合法白嫖图片教程播放量破千万 知识产权律师陈建国痛批:"这是把维权变成生意!就像在马路上设卡收过路费,谁经过都得扫码付费。"摄影家协会发声:"真正的摄影师会鄙视这种'数字碰瓷'行为!" 当拍张晚霞成了冒险,我们或许该给手机装上"反侵权护盾"。正如网友@赛博李白所言:"下次看见美景,记得先给云朵交版权费——毕竟它们才是真正的'空中版权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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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搬运”短视频的侵权案,给那些想搭便车牟利的人敲响了警钟。 案件的主角是小张,一个拥有百万粉丝的短视频博主。他专门为商家制作广告宣传的短视频,每条报价高达2万元。然而,他发现小梁多次未经许可,偷偷把他的原创短视频搬到另一个平台,还卖起了和他视频里类似的商品,小梁也因此涨了35万粉丝。 小张当然不乐意了,一纸诉状把小梁和短视频平台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的短视频确实具有独创性,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小梁未经许可搬运、修改并发布这些视频,侵害了小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必须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万多元。 至于短视频平台,法院认为他们并没有直接参与侵权行为,所以不用承担责任。但这也提醒了平台们,要加强对用户行为的监管,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搬运别人的短视频带货可不是小事,弄不好就要吃官司。创作者们也要提高版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作品。同时,平台方也要加强审核和管理,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