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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 累计销售金额达2亿余元人民币,查扣侵权积木玩具2万余件及制假模具100余套。 抓捕情况 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捣毁犯罪窝点10处,涉及生产、批发、终端销售全链条。 犯罪手法 主犯杨某通过1:1复刻乐高正品(包括模具、包装、说明书),以远低于正品的价格销售,成品与外包装高度相似,极具迷惑性。 侦查与收网时间线 2025年3月:金山警方走访乐高公司时获悉网络平台销售仿制品线索,经鉴定确认侵权。 2025年6月25日:警方在四省市同步收网,现场查获散装积木、组装说明书及待售成品。 犯罪时间跨度:团伙自2022年开始运作,形成“杨某生产→纪某批发→董某终端销售”的完整链条。 法律定性 杨某等25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侦办中。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非法复制发行美术作品(乐高积木的独创性设计受著作权保护)且数额巨大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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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侵权取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一、自行取证或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权利人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但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自行取证可能会有一定难度。因此,委托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的律师进行取证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律师能更准确地把握取证的方向和范围,并能运用熟练的诉讼技巧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为当事人作出适当的选择。 二、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因此,权利人可以在诉前向公证机关申请对侵权证据进行保全,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或调取证据 在必要时,权利人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或调取证据。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像等措施,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固定和保存。 在取证过程中,为了证明软件著作权侵权的事实,权利人需要收集并提供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告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如软件登记证书、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等)、被告接触原告软件的证据、原被告软件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证据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判断被告是否构成软件著作权侵权,并据此作出相应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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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核心争议 侵权主张 微筑科技指控某建工集团未经授权,复制、修改并使用其核心建筑行业管理软件源代码,开发功能高度相似的竞品软件,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 技术比对焦点 双方争议集中在: 源代码实质性相似比例(尤其核心算法、架构设计); 是否属于“自主开发”(被告辩称代码为独立编写)。 判罚结果与难点 判决公开度低 该案判决书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平台披露,具体赔偿金额或禁令措施暂无官方数据(可能因涉商业秘密或调解结案)。 类案参考方向 类似软件侵权案中,法院通常采取以下判罚逻辑: 侵权行为成立:判令被告停止使用涉案软件,销毁侵权代码; 经济赔偿:根据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确定赔偿额(建筑行业软件通常判赔数十万至数百万); 维权成本:支持原告合理的律师费、鉴定费(如代码相似性鉴定)。 司法实践关键考量 源代码比对技术 法院依赖司法鉴定机构对双方代码进行“同一性鉴定”,重点分析: 代码结构、核心函数逻辑的相似性; 是否存在非必要雷同(如注释、变量命名等)。 (例:在“上海某软件诉中建龙信案”中,因20%核心代码高度重合,法院认定侵权) 举证责任倾斜 若原告提供初步侵权证据(如被告软件存在己方技术特征),被告需证明代码合法来源,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行业影响与建议 建筑软件侵权高发领域 BIM工程管理、项目协同平台等定制化软件易被抄袭,企业需: 通过著作权登记+代码存证强化权属证明; 在合同中明确限制源代码使用范围。 维权策略优化 诉前保全:申请法院封存被告服务器代码防销毁; 惩罚性赔偿:若故意侵权情节严重,可主张著作权法规定的1-5倍赔偿(《著作权法》第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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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淘宝原创保护功能: 打开千牛后台,进入交易界面,找到“更多”选项,点击进入“原创保护”功能。选择“商家”或“设计师”选项,上传原创图片进行备案。注意,原创图片的保护期只有2年。 注册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账号: 商家需注册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账号,上传身份证明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完成注册后,可在平台上发起侵权投诉。 收集证据: 收集侵权链接、盗图商品截图、原图及创作时间等证据。这些证据是投诉成功的关键。 如果图片中有模特露脸,根据最新规则需要模特证明才能投诉。账号等级达到S3后,原图投诉不再需要模特证明。 发起投诉: 登录平台,填写投诉信息,包括侵权链接、侵权理由等。投诉时需选择正确的投诉类型,如“图片侵权”或“著作权侵权”。 直接在侵权商品页面点击“举报”按钮,选择“盗用他人图片”,并上传原图及相关证据。 通过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进行投诉,该平台覆盖淘宝、天猫等多个平台,处理流程更高效。 等待平台审核和处理: 淘宝平台会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侵权链接将被下架。 如果侵权方提出申诉,平台会要求双方提供进一步证据。商家需及时响应,补充必要材料。 商家可在平台上查询投诉处理状态,确保侵权行为得到彻底解决。 与侵权方沟通协商: 在投诉前,可尝试与侵权方沟通,要求其下架侵权图片。部分商家可能因不了解情况而侵权,沟通后可快速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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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原创图片被盗用售卖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否则构成侵权。 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 法律责任:侵权方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平台处罚(如下架商品、封店等),甚至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方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维权途径: 联系淘宝客服:要求对方下架侵权商品。 保留证据:提前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进行公证,以便主张对方的侵权行为及赔偿。 发送律师函:律师函不仅具有吓唬作用,还有通知作用,可以让对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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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您所描述的情形可能涉及著作权侵权。以下结合法律规定、证据收集和维权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贵公司的权利基础。如果贵公司课程视频的讲解逻辑、画面设计、案例编排等体现个性化表达,具有独创性,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视听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创作底稿、制作合同、首次发表记录、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材料作为证据证明。若涉及背景音乐侵权,需额外核查音乐版权归属。 其次,著作权侵权需满足“接触+实质性相似”双重要件。若贵公司课程视频已公开发布,则推定涉嫌侵权方某机构有机会接触该作品。司法实践中,作品传播范围越广,法院认定接触可能性越大,可提供贵公司课程的知名度、课程公开发布记录、传播范围证据(如学员分布地域与侵权方重合)等证据证明。在此基础上,通过公证或时间戳认证等方式将侵权网页、课程视频剪辑进行录屏、下载等方式保存,并将取证的课程视频剪辑与贵公司相应的课程视频进行对比分析,必要时委托第三方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出具专业对比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及司法实践中的“整体观感+独创性元素”标准,若某机构视频课程仅对片头标志、背景音乐等非核心元素进行修改,但在课程内容逻辑框架、案例数据编排方式、分镜画面结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案例选取角度、数据呈现形式、画面转场细节等)等体现作品独创性表达的实质性部分,与贵公司的课程视频作品在内容编排、视觉表达层面存在高度一致性(如案例数据库有90%重合率、分镜设计雷同度达80%以上),则构成实质性相似。此种情形下,即使存在logo和部分背景音乐等非核心元素的修改,仍可认定某机构课程视频剪辑与贵公司的作品在独创性表达上不具有可识别性差异,构成著作权的侵权。 最后,贵公司可采取复合型法律维权路径: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贵公司可向涉嫌侵权视频所在平台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立即删除侵权课程视频剪辑。若平台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或涉嫌侵权方持续实施侵害行为,贵公司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要求法院责令某机构立即停止传播行为,同时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若涉嫌侵权方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追究其著作权罪。具体操作可聘请专业律师,结合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传播范围及行为人主观恶性等要素制定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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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售:下架争议商品,避免损失扩大。 核实起诉内容:确认侵权类型(商标/专利/版权)及具体指控。 收集证据:保留进货凭证、销售记录,证明合法来源或自查是否实际侵权。 咨询律师:找知识产权律师分析案情,制定应诉或和解策略。 限时回应:在法院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避免缺席判决。 协商和解:若证据不利,可谈判赔偿或签订不再侵权协议。 应对判决:败诉需按判决赔偿,及时上诉或履行义务;胜诉则无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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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赔偿金额通常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实际损失: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利润损失(难以举证时可能不适用)。 侵权获利:侵权人销售侵权商品的利润(需权利人举证或法院调查)。 许可费倍数: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通常1-3倍)。 法定赔偿:若上述难以计算,法院可判 500万元以下(中国法律规定上限)。 实际案例中: 小商家侵权:可能赔几万至几十万元(考虑销量低、主观恶意小)。 恶意侵权/知名品牌:可能赔百万级甚至更高(如重复侵权、故意仿冒)。 注意:赔偿可能包含合理维权开支(律师费、公证费等)。 关键:具体金额需结合证据和案情,建议咨询律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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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界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展示、播放、制作衍生作品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如盗版、抄袭、擅自上传他人内容等)。 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刑事层面):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通常司法实践中为3万元以上); 非法经营数额较大(如5万元以上); 复制品数量巨大(如复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达500份以上); 情节严重(如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多次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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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拍了个上班路上的云,居然要赔8万?"杭州程序员小林晒出的法院传票引爆热搜。起诉方"云端视觉"公司声称其拍摄的"城市延时摄影"包含小林手机里的云朵画面,要求赔偿+删除照片。网友扒出该公司半年内发起超2万起诉讼,被戏称"云端山大王"。 记者调查发现,该企业注册图片库含400万张照片,其中大量"作品"实为网友上传的微博配图、朋友圈打卡照。更离谱的是其官网展示的"独家摄影",竟包含某高校学生在操场拍的毕业帽抛物线、网红店门口排队的人群抓拍。 "这哪是维权?分明是数字打劫!"法律博主@罗翔模仿者举牌科普:《著作权法》保护的是独创性表达,蓝天白云本身不受版权保护。网友制作表情包刷屏:一张云朵照片配文"未经许可禁止呼吸此片空气"。 有摄影师晒出起诉书:自家阳台拍的朝霞被索赔,对方声称"日出角度系商业机密" 某外卖小哥接单时拍的街景照,竟被指"非法复制城市景观" 微博话题#我的照片突然成赃物#阅读量破5亿,网友集体晒出"犯罪证据" "建议该公司申请专利:呼吸权(毕竟云里都有他们的水汽)" "上次我家的狗啃了楼下草坪,是不是该赔'青草精神损失费'?" "突然发现前任拍的分手照也侵权,这波血赚啊!"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该公司90%图片维权案被驳回 国家版权局约谈要求规范权属证明 抖音#教你合法白嫖图片教程播放量破千万 知识产权律师陈建国痛批:"这是把维权变成生意!就像在马路上设卡收过路费,谁经过都得扫码付费。"摄影家协会发声:"真正的摄影师会鄙视这种'数字碰瓷'行为!" 当拍张晚霞成了冒险,我们或许该给手机装上"反侵权护盾"。正如网友@赛博李白所言:"下次看见美景,记得先给云朵交版权费——毕竟它们才是真正的'空中版权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