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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侵权发现到赔偿执行 侵权发现场景 平台:侵权T恤多在淘宝、拼多多、抖音小店、线下市集出现 典型特征: 低价销售(正版¥150+,盗版¥30-50) 商品图直接盗用原画(抹去作者水印或签名) 标题含“卡皮巴拉周边”“水豚恶搞T恤”等关键词 画师@麻薯猪 原创作品《躺平水豚》被某淘宝店盗印,公证显示30天售出2860件,销售额¥12.8万。 维权路径与结果 平台投诉(48小时内生效) 通过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投诉,提交作品权属+侵权链接 结果:商品下架,但商家3天后更换插画主体(如给水豚加墨镜)重新上架 法律诉讼(周期3-8个月) 原告诉求: 停止侵权 + 销毁库存 + 赔偿经济损失¥8万 + 维权成本¥1.2万(律师费/公证费) 被告抗辩: “图片来源于网络无署名,不知作者存在”(法院通常不采纳) 认定商家侵犯复制权、发行权 按侵权获利裁量:销售额¥12.8万 × 行业利润率30% = 赔偿¥3.84万 支持维权成本:律师费¥8000 + 公证费¥1600 总计赔付:¥4.8万元 二创作者的特殊风险(如涉及IP改编) 若“卡皮巴拉”插画含以下元素: 游戏角色形象(如《动物森友会》的“阿栗”水豚) 影视元素(如《豚鼠特工队》风格) 法律后果: 商家侵犯二创作者著作权 → 二创作者可起诉商家 原始版权方(如任天堂)可同时起诉二创作者和商家 → 面临双重赔偿风险 案例:某画师绘制《动森水豚情侣插画》被盗印,商家赔偿画师¥5万,但任天堂随后向画师索赔¥20万(未经授权的IP衍生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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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数字IP资产管理领域的领军企业数盒科技今日宣布,经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正式成为其理事单位。这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IP经济生态迈向标准化、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也为数字版权交易创新注入新动能。 技术驱动版权保护升级 作为以区块链和AI技术为核心的IP运营平台,数盒科技近年来在数字藏品确权、跨链交易及IP衍生开发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其自主研发的“星链版权存证系统”已为超过2000个原创IP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累计完成版权交易额超50亿元。此次入选理事单位,体现了国家级机构对其技术实力与行业贡献的认可。 赋能IP经济生态建设 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席会议是我国版权交易领域的最高协作机制,承担着制定行业标准、推动跨境合作等职能。数盒科技将参与《数字版权资产分级评估体系》等核心标准的制定,并牵头搭建“IP跨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助力中国文化IP走向全球市场。公司CEO王岩表示:“未来三年,我们将重点推动非遗、国潮等特色IP的数字化开发,释放万亿级市场潜力。” 行业反响与未来展望 清华大学文化创意发展研究院对此评论称,数盒科技的加入将加速“技术+版权”的深度融合,为IP金融化、证券化探索提供底层支持。据Analysys易观预测,2025年中国IP衍生市场规模将突破3万亿元,数字版权交易占比有望从目前的12%提升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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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福建泉州鲤城区在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的“鲤城经验”。作为2024年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的全国12个入选地区之一,鲤城区紧抓机遇,全方位发力,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鲤城区坐拥泉州古城核心区,文化底蕴深厚,民间文艺资源丰富。这里不仅有拍胸舞、无骨花灯、木偶头雕刻、金苍绣等历经岁月洗礼仍传承不息的民间文艺项目,还有近年来涌现出的众多新创意、新作品。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促进这些民间文艺的版权,鲤城区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2025年2月,《鲤城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鲤城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该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组建了专家团队,并召开了试点工作座谈会,为版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版权确权方面,鲤城区面向辖区企业、行业协会、个人等征集代表性展品近100件,整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信息成果,筛选、建立了鲤城区民间文艺作品档案。目前,鲤城区已汇总登记民间文艺项目400余项,系统整理了28项代表性民间文艺,形成了丰富的民间文艺资源库。
同时,鲤城区还积极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联系,推选卢思立、史俊贤等工艺美术大师的作品参与中国版权历史文化展厅的常态化展览。此外,鲤城区还举办了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专题培训班,率先推动泉州拍胸舞基础舞蹈动作“打七响”的著作权登记,积极鼓励、引导著作权人进行版权登记。据统计,2024年度鲤城区作品自愿登记数累计超55000件,同比增加近300%,居泉州市第一。
针对部分民间文艺传承难的困境,鲤城区探索以试点工作破局,实施“刺桐民间文艺年”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包括制定民间艺人等文旅人才专项引进优惠政策、研究设立鲤城区民间文艺奖项(奖金池每年100万元)、鼓励设立传习所等措施,旨在培育民间文艺传承队伍,打造更多贴合时代、贴近民生的鲤城文艺精品。
在数字化赋能方面,鲤城区也走在了前列。线上开发的“版权刺桐”数字平台,集作品预登记、作品成果展示、政策咨询浏览、线下站点导航等功能于一体,为版权综合生态系统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体验。此外,鲤城区还持续建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促进中心,探索建立品牌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和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处理机制,为版权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鲤城区还以生肖IP为基底,结合闽南文化特色与非遗元素策划形成了生肖文化艺术品牌。近年来推出的“泉州兔兔”“十龙九子”“七彩刺桐蛇”等生肖IP形象装置及衍生文创产品深受市民游客喜爱,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鲤城区的实践表明,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工作不仅有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还能为地方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未来,鲤城区将继续探索创新,为全国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发展贡献更多“鲤城智慧”和“鲤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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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注意到有关“树洞姐姐”系列漫画版权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关注。为维护创作团队的合法权益,规范该系列漫画的使用与传播,现就相关版权事宜作出如下严正声明: “树洞姐姐”系列漫画为上游新闻精心策划、全力打造并独家出品的原创作品。此系列漫画的创作灵感源自重庆市璧山区“树洞口袋”信箱里青少年们倾诉心声的真实来信,每一幅漫画都凝聚着创作团队的心血与智慧,经过精心构思、细致绘制而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上游新闻依法享有“树洞姐姐”系列漫画完整且排他的著作权。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改编权等一系列权利。 在此,我们郑重强调,未经上游新闻书面授权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均不得以转载、摘编、复制、传播、改编或其他任何形式使用“树洞姐姐”系列漫画的相关内容。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均构成对上游新闻版权的严重侵犯。对于此类侵权行为,上游新闻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我们已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将对侵权行为进行全面取证,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树洞姐姐”系列漫画的衍生开发工作,均由上游新闻与官方合作方携手推进。任何非经官方渠道宣称的合作均属无效,上游新闻对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社会各界有与“树洞姐姐”系列漫画进行合作或获取授权许可的需求,请务必通过上游新闻官方渠道与我们取得联系。 本声明的发布,旨在明确“树洞姐姐”系列漫画的版权归属,保护创作者的辛勤付出和合法权益,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们真诚呼吁社会各界尊重知识产权,共同营造一个尊重原创、保护版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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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正式落幕。两会期间,知识产权维护再度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论题。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方燕、阎建国纷繁建议,赶快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以加强知识产权维护力度。全国政协常委赵雯则提出,要加速培养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以习惯新时代知识产权维护的需求。 在版权维护范畴,近期最受重视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以下简称“《哪吒2》”)因电影过于火爆,相关侵权行为时有产生,引发了广泛评论。据悉,该片自春节上映以来,一路高开高走,不断打破票房纪录,不只位居我国影史票房第一,还跻身全球影史票房前列,成为现象级的文化事情。除了票房丰盛,相关衍生品同样火热,表现出该IP强大的商业价值。 我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李扬在承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明,《哪吒2》的出品方所具有的IP部分,首要是其独创性的部分,具体包括具有独创性的文字著作(动漫故事)、视听著作、视听著作中的虚拟人物形象和其他美术元素。这些IP元素,其他影视公司是不能随意使用的。 出品方多维度维护版权 检索工商信息即可发现,《哪吒2》的出品方成都可可豆、成都安闲境地以及光线传媒展现出了维护知识产权的前瞻性。从一开始,他们就进行了多维度挂号注册,人物形象和文字组合均有包括。电影中的哪吒、敖丙、申公豹、太乙真人等人物形象,都进行了著作权挂号。除了这些首要人物,影片中诸如村民、采藕大妈、小海妖这样的小人物也进行了挂号,乃至那群乌泱乌泱底子数不清的土拨鼠中,也有几只被挂号了著作权。 不只挂号注册的人物多,同一人物的不同形状也进行了挂号。哪吒这一人物,就挂号了婴儿版、战役版、六臂版、敖丙版等形象。龙王的人形、龙形形象分别进行了挂号,石矶娘娘也挂号了正常版和mini版,包括无量仙翁鼻青脸肿的状态都被申请了著作权。同时,文字商标也注册了多个类别,出品方之一的光线传媒近几年累计提交了149件“魔童降世”“魔童哪吒”“魔童闹海”等商标的注册申请,其中146件已被核准注册。这些商标中除了影片中心元素,如“灵珠魔丸”“吒儿”“哪吒之魔童闹海”,就连“饺子导演”四个字也被注册了商标。这些注册的商标,不只包括传统的电影制造与发行,还触及玩具、服装等衍生品范畴。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几家出品方的公司围绕《哪吒2》共申请了400多件著作著作权,而且数量还在持续添加中。但是,即便布局如此细致,跟着电影的火爆,相关侵权行为仍有产生。一些购物渠道呈现了大量盗版衍生品,价格极低,店肆销售火爆。还有某游戏公司盗用影片人物形象,规划成游戏中的NPC。更有甚者,直接推出了山寨哪吒电影,经过相似的片名、海报规划,如调整配色、放大“哪吒”字样等方法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活跃应对侵权行为 面对种种侵权行为,出品方也活跃应对。据统计,光线传媒现在已经发起了超70次IP维权诉讼,其中胜诉率高达97%。这些案子中,既有一些小公司将影片人物形象印在产品上,也有一些大公司未经允许使用影片元素进行二次开发。 值得注意的是,哪吒作为我国家喻户晓的神话人物,归于公共财物。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余俊告诉记者,这类已进入公共范畴的元素无法被包括《哪吒2》出品方在内的任何主体独占,任何创造者均可依据传统结构进行再创造。我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说,大众熟知的故事情节、公共体裁、客观事实属公共范畴的部分,不受著作权维护,社会大众能够自由使用,“就像空气相同,谁都能够呼吸。” 但是,虽然《哪吒2》的出品方不能独占有关哪吒的IP,但他们所具有的独创性部分依然遭到法律维护。冯晓青表明,依据著作权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思维表达二分法原则,著作权不维护著作所承载的思维、客观事实与体裁。但经过加工创造融入个人创意后形成的个性化表达,则遭到法律维护。例如,《哪吒2》中哪吒一起的人物形象规划(烟熏妆、尖牙等特征),以及经过剪纸、刻纸等传统技艺的还原(如火纹、莲斑纹装修)等,都系对哪吒这一具体人物形象的精细刻画,构成具有独创性的表达。 独创性成为侵权与否要害 在此基础上,其他创造者在开发使用有关哪吒的IP时,需求做到具有自己的独创性,要与《哪吒2》中的中心元素具有明显差异。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世界体育与文娱法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胡杨律师告诉记者,在法律上判别两者是否侵权,是经过“触摸”+“实质性相似”进行判别。如果后作者是触摸了先作者的著作后进行的创造,并且后著作与先著作构成实质性相似,那么则可能构成侵权。因而,后作者在创造著作时,应当避免与《哪吒2》著作中呈现出相似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以及影视画面等内容。 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版权维护的热议,不只表现了对《哪吒2》等抢手著作版权维护的重视,也反映了我国知识产权维护作业的不断深入。跟着科技的进步和文化的昌盛,版权维护作业将面临更多挑战和机遇。未来,咱们需求进一步完善版权维护法律体系,加强执法力度,进步大众版权意识,一起营造一个尊重立异、维护版权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