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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大民系文化(广府、潮汕、客家)底蕴深厚,其标志性符号(如醒狮、镬耳墙、工夫茶、客家山歌)是文创设计的灵感宝库。然而,将这些公有领域的文化元素用于商业开发时,如何避免“文化挪用”争议?对传统图案进行创新设计后,版权归谁?本文旨在为设计师、文创企业及文化机构厘清创意、尊重与法律之间的平衡点,推动岭南文化的可持续创新。 核心议题:一位设计师将“醒狮”形象Q版化,用于T恤设计并大卖。一位非遗传承人认为该设计歪曲了传统,且未给社区带来任何回馈。这引发了关于创新尺度与惠益分享的讨论。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建立既鼓励创新又体现尊重的规则? 一、传统文化元素创新开发的权利分层与伦理实践 开发行为与成果版权法律状态与伦理考量合规与最佳实践建议 **对传统图案的忠实临摹与复制**临摹品若仅为精准复制,独创性不足,可能不构成新作品。但大量收集、系统化编排的图集可能构成汇编作品。应明确标注图案的来源(如“图案源自潮汕嵌瓷传统纹样”)。用于商业出版时,可考虑将部分收益支持相关非遗保护。 **运用传统元素进行的创新设计**设计师对**新的构图、色彩、造型、应用场景**等独创性表达享有版权。但创作应建立在理解与尊重文化内涵的基础上。采用 **“署名+文化说明”** 模式。在产品或宣传中注明灵感来源,讲述文化故事。鼓励与传承人或文化机构合作,获取咨询或授权,提升设计深度与合法性。 **将文化元素注册商标**将“醒狮”“工夫茶”等通用名称注册在相关商品上可能缺乏显著性或被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但将独特的创新图形注册为商标可行。商标注册与版权保护并行。版权保护创意表达,商标保护商业标识。注册前进行充分检索,避免侵害他人在先权利或公共资源。 **社区主导的品牌共创**由文化发源地社区(如某个醒狮队、某个村落)组织,与设计师、企业共同开发品牌,成果版权由社区共有或通过协议约定。这是最具可持续性的模式。政府或基金会可提供种子资金支持。建立社区内部的决策与收益分配机制,确保文化持有者成为开发的主体和受益者。 机制倡导:建议由 **“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合设计院校、行业协会,建立“岭南文化元素创新开发指南与资源平台”,提供可商用的基础素材包(明确授权范围)、设计伦理指引和合作对接服务。鼓励在“广州设计周”、“深圳文博会”设立相关主题展区与论坛,推广最佳实践,让岭南文化在创新中焕发新生,在发展中回馈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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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的创作活力贯通古今与未来:从承载乡愁的粤剧粤曲、岭南画派佳作,到深圳的当代艺术、广美的先锋设计,再到依托庞大网络文学市场的湾区科幻、都市题材。为这些多元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是创作者在文化大省和数字经济高地中实现价值的基础动作。本文详解如何通过“粤省事”平台,一站式保护您独具“粤”味的创意结晶。 广东创作者关注点:**将经典粤剧《帝女花》选段制作成数字藏品**,需要哪些额外授权?**广美学生创作的潮玩形象**登记时属于哪类作品?**在起点中文网连载的科幻小说**,部分章节曾被杂志发表,如何登记?这些问题需要结合广东活跃的文化产业实践来解答。 一、广东多元作品类型登记分类指引 作品类型(广东范例)登记材料核心与特别说明“粤省事”操作与产业价值 **传统戏曲的当代转化**(粤剧4K修复片、粤曲创新编配)样本:提交视频或音频文件。创作说明:修复作品需说明技术修复的独创性;新编作品需说明在唱腔、配器、演绎上的创新。涉及原剧作、原表演者权利的,需提供相关授权或许可证明。登记是此类作品进行数字化发行、IP授权开发(如手游联动)的前提。有助于岭南文化在新时代的版权运营与传播。 **美术与设计作品**(岭南风格油画、深圳插画师作品、东莞潮玩设计图)样本:高清作品图片或设计图。创作说明:阐述艺术风格、创作理念、设计元素的独创性。潮玩需提供三视图,说明角色设定。登记证书是作品参与画廊交易、设计大赛、品牌联名合作的权威权属证明。对于可量产的潮玩,是防止盗版仿冒的关键。 **网络文学与类型小说**(连载于阅文集团的网文、发表于《广州文艺》的短篇)样本:提交作品全文或代表章节。创作说明:概述故事核心创意、世界观架构、文学特色。已发表作品需注明首次发表信息。登记是作家进行IP全版权开发(影视、动漫、游戏改编)的基石,能有效防止版权链混乱。广东拥有庞大的网文作家群,登记意识尤为重要。 **软件用户界面与游戏场景原画**样本:提交UI界面截图或场景原画高清图。创作说明:UI需说明交互逻辑、视觉风格的独创性;原画需说明其世界观构建、美术风格的统一性。作为“美术作品”登记,可单独于软件软著进行保护。在发生“换皮”抄袭纠纷时,UI和原画的版权侵权认定往往比软件代码更直观。 重要提示:“粤省事”平台对接广东省版权局系统,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对于系列作品或合作作品,请准确选择相应选项。登记后颁发的电子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便捷地用于授权、维权等场景。优秀作品可被纳入 **“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 的推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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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数字IP资产管理领域的领军企业数盒科技今日宣布,经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正式成为其理事单位。这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IP经济生态迈向标准化、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也为数字版权交易创新注入新动能。 技术驱动版权保护升级 作为以区块链和AI技术为核心的IP运营平台,数盒科技近年来在数字藏品确权、跨链交易及IP衍生开发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其自主研发的“星链版权存证系统”已为超过2000个原创IP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累计完成版权交易额超50亿元。此次入选理事单位,体现了国家级机构对其技术实力与行业贡献的认可。 赋能IP经济生态建设 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席会议是我国版权交易领域的最高协作机制,承担着制定行业标准、推动跨境合作等职能。数盒科技将参与《数字版权资产分级评估体系》等核心标准的制定,并牵头搭建“IP跨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助力中国文化IP走向全球市场。公司CEO王岩表示:“未来三年,我们将重点推动非遗、国潮等特色IP的数字化开发,释放万亿级市场潜力。” 行业反响与未来展望 清华大学文化创意发展研究院对此评论称,数盒科技的加入将加速“技术+版权”的深度融合,为IP金融化、证券化探索提供底层支持。据Analysys易观预测,2025年中国IP衍生市场规模将突破3万亿元,数字版权交易占比有望从目前的12%提升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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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天择(股票代码:603721)今日宣布,其自主研发的“文化基因链”平台正式上线,首次将区块链、AI生成技术与非遗版权运营深度融合,实现传统文化IP的数字化确权、智能交易与价值裂变。数据显示,平台上线首月已吸引超5000家机构入驻,版权交易量同比激增300%,更成功助力《千里江山图》数字藏品单日成交额破千万,引发行业地震。 【技术突破】区块链+AI:让版权从“隐形资产”变“可交易黄金” 文化基因链:全网首个“版权DNA”溯源系统 通过区块链技术为每项传统文化IP生成唯一数字指纹,从版权确权到衍生开发全程上链,彻底解决盗版侵权难题。 案例:京剧大师梅葆玖家族授权的《贵妃醉酒》全本剧本,经“文化基因链”认证后,衍生短视频授权费从千元飙升至50万元/条。 AI内容工厂:24小时批量生产“文化爆款” AI模型深度解析故宫、敦煌等超10万小时文化素材库,自动生成符合短视频、游戏、元宇宙等场景的创意内容。 数据:AI生成的非遗国风短视频完播率超传统内容47%,带动合作账号粉丝量平均增长200%。 【模式创新】“版权银行”颠覆行业规则 中广天择推出“文化资产证券化”新模式,将非遗、老字号、影视版权打包为可拆分交易的数字资产包: 用户端:个人投资者最低100元即可持有《西游记》动画版权份额,共享衍生品销售收益; 企业端:茶饮品牌“霸王茶姬”通过购买《红楼梦》IP授权包,3个月推出联名产品,销售额破2亿; 机构端:地方博物馆通过“版权银行”将馆藏文物IP年化收益提升至传统模式的7倍。 【行业地震】文化科技赛道迎来“国家队”入场 政策红利:平台已接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获中央文改办专项扶持; 资本狂飙:上线首日股价涨停,多家国资背景基金宣布百亿级战略投资意向; 国际布局:与迪士尼、索尼等巨头达成版权互认协议,中国传统文化IP首次进入全球衍生品交易市场。 【独家数据】千亿市场被彻底激活 版权价值重构:传统非遗版权年均交易额从2亿跃升至68亿; 就业带动:催生“AI文化设计师”“区块链版权经纪人”等新兴职业,相关岗位需求激增500%; 文化出海:平台英文版上线首周,海外用户购买中国风NFT数量超10万件。 【专家观点】一场文化产业的“工业革命” 清华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院长范周:“中广天择的模式让文化资源从‘沉睡资产’变为‘流动资本’,重新定义了文化生产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刘航:“这不仅是版权保护技术的突破,更是中国文化定价权争夺战的胜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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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NFT技术的兴起,音乐作品被转化为NFT进行交易的现象日益普遍。然而,在这一过程中,版权归属问题却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案件详情 案件名称:王程玉与海南链盒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件类型:著作权侵权纠纷 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案件经过: 侵权行为:海南链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盒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iBox上,擅自以权利人王程玉的著作权作品制作并发行了30个数字藏品(NFT作品)。 权利主张:王程玉对链盒公司提起诉讼,主张链盒公司停止侵权,并披露侵权作品数字藏品所有用户的实名信息。 审理结果: 一审与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数字藏品(NFT作品)的铸造过程存在复制行为,但该复制行为并非为了制作作品的有形复制件,而是为了上链登记。因此,该复制行为被纳入信息网络传播权评判范畴,而不单独进行复制权评判。 发售与转售:法院进一步指出,数字藏品的发售、转售因不产生新的副本,故不属于发行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发售、转售的交易金额可以作为损害赔偿数额认定的依据。 停止侵权方式:对于如何停止侵权,法院认为可通过将被控侵权数字藏品打入地址黑洞使其永久丧失流通性、无法在信息网络中被检索到的方式处理。 违法所得认定:法院认定,转售收入不构成数字藏品铸造者的违法所得,但铸造者在转售过程中收取的服务费用构成违法所得。 案件争议点 版权归属: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NFT音乐作品的版权归属。链盒公司未经王程玉授权,擅自将其作品制作为NFT进行发行,显然侵犯了王程玉的著作权。 侵权责任:链盒公司作为涉案数字藏品的铸造方和首发方,承担的是直接侵权责任,而非平台方的帮助侵权责任。 停止侵权方式:法院提出的将被控侵权数字藏品打入地址黑洞的停止侵权方式,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案件影响 法律意义:本案是全国首例针对NFT数字藏品销售、转售行为法律性质进行认定的案件,对于后续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指导意义。 行业影响:本案的判决明确了转售行为不构成侵权,且转售溢价不属于铸造者/首发者的违法所得,这有助于推动NFT音乐行业的健康发展。 版权保护:本案的审理和判决再次强调了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利用NFT技术进行音乐作品交易时,务必尊重原创作者的版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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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讯 —— 随着元宇宙概念的爆发式增长,虚拟土地、数字艺术品、虚拟角色等数字资产交易规模突破千亿美元,但与之相关的版权纠纷也频繁浮出水面。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全国首例“元宇宙虚拟房屋版权侵权案”,首次明确虚拟物品的著作权保护规则,引发行业热议。 案件焦点:虚拟房屋设计被盗用,创作者索赔百万 原告李某为某元宇宙平台设计师,创作了一款名为“星海庄园”的虚拟房屋模型(含建筑结构、装饰细节及动态光影效果),并在平台挂牌出售。被告王某未经授权,将该模型稍作修改后上传至另一元宇宙平台售卖,获利超50万元。原告认为,其创作凝结了独创性智力成果,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索赔120万元。 被告辩称,虚拟房屋仅为“数据代码组合”,缺乏传统作品的“独创性”,且元宇宙中允许用户自由改造内容,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法院判决:虚拟物品可构成“类电作品”,侵权者赔偿8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虚拟物品具备独创性:涉案房屋模型在场景设计、交互逻辑等方面体现了作者个性化表达,符合《著作权法》中“视听作品”的认定标准; 元宇宙场景适用“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被告作品与原告模型在核心元素、视觉效果上高度雷同,且被告曾访问原告作品页面,存在接触可能性; 技术中立不豁免侵权责任:被告修改后二次上传的行为超出合理使用范围,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责任。 本案判决首次将元宇宙虚拟物品纳入传统著作权保护框架,为同类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行业痛点:版权归属模糊,跨国维权难 据第三方机构统计,2024年上半年,全球元宇宙版权纠纷案件同比激增300%,争议焦点集中在: 权属认定混乱:用户创作内容(UGC)与平台预设素材的版权边界不清; 跨平台复制难追溯:虚拟物品可通过代码一键迁移至其他平台,传统取证手段失效; 法律滞后性凸显:各国对NFT、虚拟土地等新型资产的法律属性定义不一,跨国维权成本高昂。 技术赋能:区块链存证+智能合约成破局关键 为应对挑战,头部元宇宙平台正加速技术合规布局: 区块链确权:国内“百度希壤”平台引入区块链存证系统,用户创作完成后自动生成唯一数字指纹,存证于北京互联网法院区块链平台; 智能合约限制滥用:部分平台要求虚拟物品交易必须嵌入智能合约,禁止未经授权的二次分发; AI监测侵权:Decentraland等平台启用AI扫描工具,实时比对全网虚拟物品相似度,自动下架疑似侵权内容。 专家呼吁:建立全球性元宇宙版权治理规则 “元宇宙的开放性与版权保护的地域性天然冲突,亟需国际协作。”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伟表示,“建议推动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牵头制定《元宇宙版权保护公约》,明确虚拟物品的权属认定、跨境执行等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