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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余年》AI视频侵权案是全国首例AI文生视频侵权纠纷案,引发了广泛关注。案件的详细情况如下: 案件背景 《庆余年》是一部热播电视剧,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某科技公司持有。2024年,某网络公司开发了一款名为“AI一键成片”的软件,该软件通过AI技术切割、拼接《庆余年》剧集片段,生成3至7秒的短视频,并通过网络平台分发给用户。这些短视频未经授权,直接侵犯了《庆余年》的著作权。 诉讼过程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作品被侵权后,将某网络公司告上法庭,指控其利用AI技术未经授权传播《庆余年》内容。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4日一审判决某网络公司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80万元。某网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内容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明确指出,某网络公司开发的“AI一键成片”功能未经授权使用《庆余年》剧集片段,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法院强调,AI技术的使用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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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颜影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二、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发现北京颜影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平台上提供了优酷公司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影视作品。优酷公司认为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北京颜影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及合理开支500元。 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负担350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颜影科技有限公司负担800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北京颜影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同时,法院还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被告需来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若被告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此案的判决结果对于维护影视作品的版权秩序、打击网络盗版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它再次强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对于擅自提供、传播未经授权影视作品的行为,法院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制裁。同时,此案也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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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了确保广大观众能够享受到一个健康、有序的观影环境,并有力维护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国家版权局携手国家电影局、公安部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启动了针对院线电影的版权保护专项工作。此次专项工作旨在加强电影版权的全链条保护,特别是在春节这一电影消费高峰期,严厉打击盗录、传播等侵犯电影版权的行为。 专项工作将聚焦多个关键环节,包括预警保护、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首先,国家版权局会提前公布一批重点院线电影的版权保护预警名单,提醒相关企业和公众注意版权保护。这一举措旨在提高全社会的版权意识,预防潜在的侵权行为。 在事中监管方面,四部门将加强协作,加大对影院、网络平台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他们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并制止任何形式的盗录和传播行为。同时,对于诱导、教唆未成年人进行偷拍盗录和网络传播等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良好的电影市场版权秩序。 在事后处置环节,对于查实的侵权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等。此外,还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电影版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此次专项工作的启动,不仅是对电影版权保护的一次有力加强,更是对电影产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持。它体现了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也为广大电影创作者和观众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相信在四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电影产业的版权保护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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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 被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 侵权作品:电视剧《唐朝诡事录》 案件起因:爱奇艺拥有电视剧《唐朝诡事录》的全球范围内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等。然而,自该剧开播以来,快手App中出现了大量与之相关的视频,包括具体情节的剪辑、剧情和画面等,爱奇艺认为这侵犯了其对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案件经过 起诉与一审: 爱奇艺在获取相关证据后,向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快手及相关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起诉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50万元。 一审法院主要围绕爱奇艺是否为适格原告、快手公司是否构成侵权进行审理。法院认定,爱奇艺享有《唐朝诡事录》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提起诉讼。同时,法院认为快手基于技术手段和用户管理,可对侵权行为予以管控,但在收到爱奇艺通知删除函后,平台中仍存在大量侵权视频,因此不能认定快手已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其行为构成帮助侵权。 一审法院判决快手赔偿爱奇艺公司80万元。 上诉与二审: 快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快手表示,其平台上的“话题及其下面的短视频”“分类版块”等是平台通用的基本功能,是计算机语言对平台内的全部内容通过标题、话题、标签等客观数据计算自动生成的结果,不能认定平台有选择、编辑、整理、推荐特定内容的行为存在。此外,快手认为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偏高。 二审由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快手作为短视频平台的经营者,理应对平台上的侵权现象进行主动治理,而非被动地等待权利人通知后再采取措施。同时,考虑到《唐朝诡事录》的知名度、版权许可费、会员收益以及快手公司的主观过错、经营规模等因素,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的80万元赔偿金额并无不当,因此维持了一审原判。 三、案件影响与启示 加强版权保护意识:该案件再次提醒了短视频平台及用户加强版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短视频平台应建立健全的版权审核机制,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管理,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促进长短视频平台合作:该案件也引发了长短视频平台之间合作与共赢的讨论。长视频平台拥有大量的优质内容资源,而短视频平台则具有强大的用户基础和传播能力。双方可以通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推动法律完善:随着短视频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该案件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