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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已累计培育出1.46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还有超过14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这些企业在知识产权产出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展现了强大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 从专利数量来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32.74万项发明专利,占全国企业发明专利总量的11%。 平均每千名研发人员拥有发明专利数量高达364项,每亿元研发费用能够产生72.7项发明专利。 这一数据不仅反映了这些企业的高研发投入,也体现了其在技术创新方面的领先地位。 这些企业在知识产权运营与转化能力方面也显著提升。通过一系列政策支持,如专利产业化专项行动,企业专利技术的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此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7%,显示出其对创新的高度重视。 从分布来看,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如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占比超过八成。 这表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推动我国产业链现代化和解决“卡脖子”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我国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不仅在知识产权产出方面表现活跃,而且在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这些企业的成功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自身对研发和创新的持续投入。未来,随着更多支持政策的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望继续引领我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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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最新的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情况,数据显示,我国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已达到53.3%,标志着我国企业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在1月15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详细介绍了2024年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数据。截至2024年年底,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数量已达到49.7万家,较上年同期增加了6.9万家。这些企业共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50.6万件,占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73.7%,显示出我国企业创新活力的持续增强。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已经连续五年保持稳步增长。2024年,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到了53.3%,较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创新成果正在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各类企业中,中小企业在发明专利产业化方面表现出色。数据显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分别为61.4%、57.8%和36.7%,均创下了“十四五”以来的新高。这表明,中小企业在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产业化水平也相对较高。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到61.2%,较上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高出企业总体水平7.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更强,有力地带动了全国专利产业化率的提升。
在产业分布方面,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最高,达到了71.2%。专用设备制造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也分别达到了68.9%和67.5%,均高于上年水平。这些行业在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方面表现出色,为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除了以上数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还透露,我国高价值发明专利中有13万件同时在海外获得授权,较“十三五”末增长近一倍。这显示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正在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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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是全球动力电池市场的领军企业,而中创新航(原名中航锂电)近年来也迅速崛起,成为动力电池行业的重要竞争者。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两家企业在专利方面的纷争也逐渐增多。
一、案件起因
宁德时代指控中创新航侵犯了其二次电池的顶盖组件及相关发明专利。这些专利是宁德时代在动力电池领域的重要技术成果,对于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领先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诉讼过程
提起诉讼:
宁德时代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创新航及杭州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
诉讼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承诺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900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
中创新航回应:
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涉诉专利属于电池顶盖结构,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布局,不存在侵权行为。
中创新航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涉诉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并已获得受理。
历史诉讼:
自2021年7月起,宁德时代对中创新航已提出多项专利侵权诉讼,累计索赔金额约7亿元。
在此之前的诉讼中,宁德时代取得了三胜两负的成绩,还有一起诉讼仍在等待判决。
三、案件影响
市场竞争:
专利诉讼是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激烈的真实写照,反映了企业在市场争夺战中的不安和紧张态势。
随着新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专利战将成为企业之间争夺市场份额和话语权的重要手段。
公司形象:
专利诉讼不仅考验着双方的技术实力和法律手段,更对双方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产生了重要影响。
持续的专利纷争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和业绩。
技术创新:
专利诉讼也促使企业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和技术领先地位,企业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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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某全球主要路由器供应商(网件公司)的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时,作出了国内首例知识产权反禁诉令裁定。 该案涉及华为公司拥有的Wi-Fi 6标准必要专利。华为公司多次向网件公司提出基于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的专利许可谈判,但未能达成协议。随后,华为公司在中国、德国及欧洲法院对网件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作为反制,网件公司向美国法院提起反垄断诉讼,并申请禁诉令和禁执令,试图阻止华为公司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继续或提起新的专利侵权诉讼,以及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面对此情况,华为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为保全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网件公司的禁诉令申请可能损害华为公司的合法权益,遂作出反禁诉令裁定,要求网件公司不得向美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司法或执法机构提出禁止华为公司在中国继续进行或提起新的专利侵权诉讼的申请,以及禁止华为公司申请执行中国法院所作判决的申请。 这一裁定的作出,不仅体现了中国法院在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坚定立场,也标志着中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有助于提升中国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