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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歌手杨坤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为由起诉模仿类网红“四川芬达”账号运营者蒋某、李某,要求删除侵权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四川芬达”为抖音平台搞笑博主(粉丝35.9万),长期通过模仿杨坤的造型、动作及经典梗(如“32场演唱会”、《中国好声音》导师形象)制作视频,并在直播中使用类似节目LOGO背景板,引发争议。被告称其模仿“未提及杨坤姓名”“以搞笑为主”,但视频内容被平台多次下架并封禁账号。杨坤方认为其行为超出合理模仿范畴,涉嫌损害名誉权。 被告回应称“作为粉丝感到委屈”,强调创作初衷为“带来欢乐”,但部分网友认为其模仿带有贬低意味,支持杨坤维权。目前案件已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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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概要 案件背景 林某于2023年2月使用Midjourney软件生成“夜晚东方明珠边爱心气球”图片《伴心》,经多次修改后发布于小红书平台并完成版权登记。某技术公司和房地产公司未经授权使用该图片进行网络传播及实体装置建造,引发侵权诉讼。 宣判结果 法院判决侵权方需在小红书账号连续三天公开道歉,赔偿林某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万元;但实体装置因仅借鉴“爱心”基础设计,未被认定为侵权。 二、核心争议与判决依据 独创性认定 法院认为,林某通过调整提示词、手动修改图片细节(如长宽比、倒影设计等),体现了“独特的选择与安排”,使AI生成的平面图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 AI生成内容的权属 Midjourney用户协议明确约定生成图片的资产及权利归属用户。法院结合协议内容和创作过程(登录验证、迭代记录等),确认林某对《伴心》享有著作权。 三、判决意义与行业影响 法律空白填补 此案系江苏首例、全国第二例AIGC著作权纠纷案,明确了“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是AI生成内容受保护的核心标准,为类似案件提供司法参考。 创新与保护的平衡 法院在判决中限定著作权保护范围,仅针对平面图片本身,允许他人基于“创意与思想”进行衍生设计(如实体装置),避免权利滥用,促进技术伦理与法律规制的协同发展。 四、争议焦点扩展 技术伦理争议 判决强调AI工具需服务于人类创造力,而非替代创作者的主体地位。通过保护具备独创性的AI辅助作品,既尊重技术革新,也保障原创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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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我们要证明自己的设计是原创的,如果没有证据就不要去打侵权官司了。 第二点:我们要把对方侵权的证据收集好,拿去公证处公证。 第三点:如果对方真的侵权了,我们就可以申请法律诉讼,告他侵犯知识产权。 第四点:如果对方是个人,而且不是知名品牌,那么我们就可以直接在淘宝起诉他。 第五点:如果对方是知名品牌,我们可以去法院起诉他,让他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第六点:如果对方没有侵权,我们可以做一些合法的事情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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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设计时,对于外观设计是会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如果大家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没有对设计进行保护的话,那么在进行维权的时候就会比较麻烦。所以大家在设计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侵权的行为发生了,也是要及时进行解决。那么内衣设计侵权怎么赔偿? (一)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二)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侵权人应赔偿损失。即赔偿数额要能弥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遭受的利益恢复到遭受损害之前的状态。 (三)侵权人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侵权产品销售数量×侵权产品利润÷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权利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被侵害的专利权人在起诉时,可以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赔偿额。 专利权人发现他人有上述侵权行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内衣设计侵权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所以大家在进行设计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想要咨询的话,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首先,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如果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受损失难以计算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其次,要以权利人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为依据。再次,要以法定赔偿为原则。最后,还要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状况、知识产权价值大小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确定赔偿数额。 法定赔偿标准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赔偿数额。我国《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如果专利侵权成立,权利人可主张:1、损失赔偿额;2、实际损失赔偿额;3、侵权获利赔偿额。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酌定赔偿是在实际损失无法计算时,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专利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内衣设计侵权怎么赔偿以及产品外观侵权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通过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如果在进行内衣设计时,没有对设计进行保护的话,那么是会被他人所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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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版权声明模板核心要素及范文框架,结合法律实务要求整理: 一、权利归属声明 作品标识 明确作品名称、类型及创作完成时间,例如: 《XXXX》(文字/美术/视听作品)系本人/本公司于2025年3月完成的原创作品。 权利人信息 注明著作权人全称及身份标识: 著作权归属于[个人姓名/企业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 二、权利保留条款 禁止性行为 列举未经许可不得实施的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作品进行篡改、剽窃、拆分传播或用于商业牟利。 演绎权限制 声明二次创作需经授权: 基于本作品创作衍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翻译、改编、影视化)须取得书面许可。 三、授权使用规则 授权范围示例 限定使用场景及时效: 允许[被授权方]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于中国大陆地区将作品用于非营利性教育推广。 署名要求 强制标注来源信息: 使用时应完整标注作品来源:[权利人名称],未经许可不得转授权。 四、侵权处理机制 追责声明 明确维权手段及后果: 侵权行为将导致民事索赔,且权利人保留刑事报案权利。 联系方式 提供维权对接通道: 侵权举报受理邮箱:XXX@XXX.com,需提交侵权链接及权属证明。 五、法律适用条款 本声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制定,争议管辖法院为[权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注:实际使用时需根据作品类型(文字/视听/软件等)调整具体条款,建议商业作品声明中增加版权登记号(如:国作登字-2025-XXXX)强化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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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人的经历进行小说创作是否构成侵权,需结合具体创作手法和法律要件综合判断: 一、法律认定标准 使用方式 若作品中出现真实姓名、特定身份标识(如职业+家庭关系)或可识别性细节(如工作单位+岗位),即使未使用全名,也可能被认定为指向特定个体。例如:在小说中描述"X公与Y姓经理婚外情"并附带岗位信息,即构成侵权。 内容性质 含有侮辱、诽谤或贬损性评价的表述(如称当事人为"狗男女"),直接导致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的,构成名誉权侵害。 改编程度 单纯借鉴经历框架并加入独创性艺术加工(如改变事件顺序、虚构次要情节),通常不构成侵权。但直接套用核心事件脉络及细节(如医疗事故抢救过程、商业谈判关键对话),可能侵犯著作权或隐私权。 商业用途 用于出版、影视改编等商业行为时,即便已进行艺术化处理,仍需获得当事人书面授权。未经许可的商业化使用可能面临3倍违法所得赔偿。 二、典型侵权案例 某公众号小说通过姓氏+岗位+家庭关系组合描述,使同事圈精准锁定当事人,最终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公开道歉。 三、创作建议 对原型进行地域、职业、时间线等要素的匿名化处理 对敏感情节进行不低于30%的艺术加工 商业性创作前建议签订《素材使用授权协议》 涉及特殊行业(如医疗、军工)需额外注意商业秘密保护 超过80%的侵权诉讼源于人物身份可识别性过高,建议创作者至少修改三项以上核心识别要素(如将"上海三甲医院心外科主任"改为"西北县城诊所全科医生")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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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小说作为文学作品,未经许可使用属于侵权。小说侵权违规通常在以下情况下判定: 使用内容:使用小说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尤其是涉及主要角色、情节和风格。 使用时间:使用时间超过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 使用范围:使用范围显著超过首次使用时的合理范围。 具体判定需综合考虑使用内容是否涉及主要元素,使用时间是否超过五十年,以及使用范围是否超出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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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曾提起公诉的一个案件涉及三名被告人杜某某、徐某某、田某某。他们被指控运营近20个盗版小说APP,涉及侵权盗版小说3000余部,并通过广告流量分成获利。 判决结果: 杜某某、徐某某、田某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三年不等。 各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四百二十万元不等。 违法所得、作案工具等被没收。 禁止三名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网络文学APP等与网络文学著作权有关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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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侵权的判定与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侵权行为的认定、赔偿金额的计算以及法律依据等。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图片侵权的判定 侵权行为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图片,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传播、展示等行为,均构成侵权。即使对图片进行简单的调整(如颜色或色调的修改),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此外,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图片进行商业用途(如广告、宣传材料等)也属于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证明 在侵权案件中,原告需我搜索到的资料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这包括图片的原创性、被告使用的图片与原告图片的相似性以及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图片的事实。如果被告无法提供合法授权的证明,则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侵权行为的类型 图片侵权的具体类型包括: 未经许可发表作品; 窜改、歪曲他人作品;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图片进行商业用途; 未经授权修改他人图片。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 赔偿金额的确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赔偿金额的计算应优先考虑以下顺序: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则可以按照侵权人的非法盈利来估算赔偿金额。 法定赔偿:如果上述两项都无法确定,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酌情判决,通常在50万元以下。 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 实际损失:权利人需我搜索到的资料证明其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例如因侵权导致的销售损失、市场份额减少等。 非法盈利:侵权人需提供相关成本支出证明以证明其实际盈利。 法定赔偿:法院在无法确定实际损失或非法盈利的情况下,可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金额,通常在50万元以下。 其他因素的影响 图片的商业价值和知名度:高价值或知名图片的赔偿金额通常较高。 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及范围:长期或广泛传播的侵权行为可能导致更高的赔偿金额。 侵权人的主观过错:故意侵权通常会导致更高的赔偿金额。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该法明确规定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图片的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伯尔尼公约》 根据《伯尔尼公约》,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享有著作权,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司法实践中的判例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通常会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非法盈利或法定赔偿金额来确定赔偿金额。例如,在“豆腐渣工程”图片侵权案中,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2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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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图被侵权的赔偿和认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法律责任、赔偿标准以及具体的认定依据。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广告设计图被侵权的法律责任 侵权行为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广告设计图作为图形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享有著作权。未经许可使用、歪曲、篡改或剽窃他人设计图的行为均构成侵权。侵权行为需具备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等条件。 侵权责任的承担 停止侵害:侵权方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如删除侵权广告、停止使用侵权设计图等。 赔偿损失:包括实际经济损失、侵权方因侵权行为获取的不当收益以及惩罚性赔偿。 赔礼道歉: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判令侵权方公开赔礼道歉。 赔偿金额的确定 赔偿金额的计算通常基于以下因素: 实际损失:如原告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侵权方的不当收益:如被告通过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 许可使用费: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可参考相关版权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来确定赔偿金额。 酌情提高赔偿标准:对于广告使用类侵权,可比照基本赔偿标准酌情提高1-5倍。 二、广告设计图被侵权的具体赔偿标准 广告使用的酌加标准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被告未经许可将涉案美术作品用于广告宣传品、户外广告、电视广告等,可以比照基本赔偿标准酌情提高1-5倍确定赔偿数额。 惩罚性赔偿 对于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法院可酌情适用惩罚性赔偿。例如,某案件中,被告因故意侵权被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2万元。 定额赔偿 在无法准确计算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法院可采取定额赔偿的方式。例如,某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万元。 三、广告设计图被侵权的认定依据 证据收集 原告需提供设计图的创作证明、委托合同、底稿、原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据。例如,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件中,原告通过公证取证固定了网页侵权证据,有效避免了被告删除证据的风险。 侵权行为的判断 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作品的独创性:如广告设计图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侵权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如侵权行为是否具有恶意、是否对原告造成重大影响。 侵权行为的社会影响:如侵权行为是否对原告的商誉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