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0日,歌手杨坤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为由起诉模仿类网红“四川芬达”账号运营者蒋某、李某,要求删除侵权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四川芬达”为抖音平台搞笑博主(粉丝35.9万),长期通过模仿杨坤的造型、动作及经典梗(如“32场演唱会”、《中国好声音》导师形象)制作视频,并在直播中使用类似节目LOGO背景板,引发争议。被告称其模仿“未提及杨坤姓名”“以搞笑为主”,但视频内容被平台多次下架并封禁账号。杨坤方认为其行为超出合理模仿范畴,涉嫌损害名誉权。 被告回应称“作为粉丝感到委屈”,强调创作初衷为“带来欢乐”,但部分网友认为其模仿带有贬低意味,支持杨坤维权。目前案件已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尚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