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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出版商和作家协会对Meta提起诉讼:AI滥用版权内容引发法律风暴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工智能(AI)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新阶段。 然而,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最近,法国的三大出版机构联合提起诉讼,指控Meta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大规模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来训练AI模型。 以下是详细报道:这起引人注目的诉讼由法国三大出版商协会——法国国家出版机构、法语区出版商和数字网络联盟——发起。 这些组织在诉讼中指出,Meta以非法方式使用了图片、视频、音乐、书籍等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并将它们用于训练AI模型。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版权,而且涉嫌经济“寄生”行为。 面对这一指控,法国出版机构明确表示,这场诉讼具有“示范意义”,将为未来的法律程序提供借鉴和指导。 在他们看来,此次诉讼不仅是针对Meta的,也是对所有科技公司的警示,希望它们能够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作者的劳动成果。 这一事件并非孤立。在全球范围内,我们看到许多科技公司都卷入了类似的诉讼。比如在美国,有多位作者对Meta提起诉讼,理由是该公司滥用书籍来训练其大型语言模型Llama。 而在印度,印度作家协会也对谷歌提出诉讼,指控他们未经允许滥用其作品来训练AI模型。 Meta作为全球领先的科技公司,其业务范围遍及全球。 因此,它已经多次成为被告。例如,在美国,它就因涉嫌滥用数十亿本书籍来训练其大型语言模型Llama而受到指控。 未来,我们可能会看到更多的类似诉讼在全球范围内展开。 在这件事上,我们需要深思法律与科技之间的关系。 我们鼓励和推动科技的创新,但同时也必须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创作者的权益。这是一个相互依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法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Meta这样的科技公司而言,他们必须认真对待版权问题,尊重知识产权,避免滥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来训练AI模型。 在现代社会,每一项发明都可能成为其他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法律保护对象。如果企业随意使用他人的知识和技能,那么创新本身也将失去价值。 对于版权持有者而言,他们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说“不”。虽然作者创作作品时可能不了解AI技术及其潜在影响,但作为版权持有者,他们拥有相应的权益和权利。如果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没有得到合理的授权,那么他们完全可以通过起诉等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 因此,这场法律风暴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它提醒我们,在推动科技创新的同时,必须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创作者的权益。 另一方面,这也将促使科技公司更加注重版权问题,推动整个社会对版权问题的重视和认知。 总之,Meta被法国出版商和作家协会指控大规模盗用版权内容训练AI模型,由此引发了一场法律风暴。 然而,这不仅是对Meta的挑战,也是对整个社会的挑战。只有通过法律和科技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创造一个更加公正、公平、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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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概要 案件背景 林某于2023年2月使用Midjourney软件生成“夜晚东方明珠边爱心气球”图片《伴心》,经多次修改后发布于小红书平台并完成版权登记。某技术公司和房地产公司未经授权使用该图片进行网络传播及实体装置建造,引发侵权诉讼。 宣判结果 法院判决侵权方需在小红书账号连续三天公开道歉,赔偿林某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万元;但实体装置因仅借鉴“爱心”基础设计,未被认定为侵权。 二、核心争议与判决依据 独创性认定 法院认为,林某通过调整提示词、手动修改图片细节(如长宽比、倒影设计等),体现了“独特的选择与安排”,使AI生成的平面图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 AI生成内容的权属 Midjourney用户协议明确约定生成图片的资产及权利归属用户。法院结合协议内容和创作过程(登录验证、迭代记录等),确认林某对《伴心》享有著作权。 三、判决意义与行业影响 法律空白填补 此案系江苏首例、全国第二例AIGC著作权纠纷案,明确了“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是AI生成内容受保护的核心标准,为类似案件提供司法参考。 创新与保护的平衡 法院在判决中限定著作权保护范围,仅针对平面图片本身,允许他人基于“创意与思想”进行衍生设计(如实体装置),避免权利滥用,促进技术伦理与法律规制的协同发展。 四、争议焦点扩展 技术伦理争议 判决强调AI工具需服务于人类创造力,而非替代创作者的主体地位。通过保护具备独创性的AI辅助作品,既尊重技术革新,也保障原创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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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名拍卖行佳士得在纽约举办了一场名为“增强智能”的AI艺术专场拍卖,然而,这场拍卖却因版权问题引发了广泛争议。近6000名艺术家联名公开抗议,呼吁取消这场拍卖,认为它侵害了人类艺术家的利益。 据悉,此次拍卖涵盖了一批具有创新思维的艺术家的杰出作品,包括从20世纪60年代的早期人工智能先驱哈罗德·科恩到当代艺术家如雷菲克·阿纳多尔、品达·范·阿曼等人的创作。然而,抗议的艺术家们指出,许多被拍卖的艺术品均使用人工智能模型创作,而这些模型据称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由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训练而成的。他们认为,这些模型及其背后公司通过剥削人类艺术家的无偿劳动,开发与之形成商业竞争的人工智能产品,并以高价出售,这是对相关人工智能产品背后剥削行为的默许和纵容。 面对抗议,佳士得方面则表示,参与这场拍卖的艺术家均具备扎实的多媒介创作实践,部分作品已被顶级美术馆收藏。他们通过AI技术延展了艺术表达的维度,专场拍卖其实在论证“AI是增强而非替代人类创造力的工具”。佳士得数字艺术总监妮可·塞尔斯·吉尔斯也强调,参与拍卖的艺术家们对于AI的使用是彰显主体意识、受创作者意图所控的。 然而,这场争议的核心在于AI艺术的“版权边界”问题。艺术家们质疑,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人类作品训练AI模型是否构成侵权?AI生成的艺术作品是否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其版权应归属于谁?这些问题都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事实上,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关于AI生成图片和影像的侵权起诉屡屡发生。从已判决案件的结果来看,人工智能生成艺术作品的版权问题存在诸多争议。例如,在2023年1月,美国的三名艺术家曾发起全球首个关于“文生图”生成物著作权侵权的集体诉讼,指出某AI公司未经许可从网络上抓取了数十亿张受版权保护的图像用于训练其图像生成模型。然而,这一诉讼的首战以失利告终,地方法院认为直接说生成后的图片违反版权法“不太合理”。而在中国,也有类似案例。武汉审结的一例著作权纠纷案认定AI生成图可受著作权保护,确证了AI艺术存在不容忽视的创意成分。 此次佳士得AI艺术专场拍卖引发的争议,无疑再次将这些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一方面,AI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艺术创作带来了新的可能性和表达方式;另一方面,如何界定AI艺术的版权边界、保护人类艺术家的权益、促进艺术与科技的健康发展,也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长期从事AI绘画与跨学科创作的上海科技大学创意与艺术学院副教授王颉认为,拍卖争议或许源于佳士得步子迈得太快了。在他看来,AI艺术应该充分接受以画廊为代表的一级市场检验之后,再进入以拍卖为代表的二级市场。面对快速发展的AI艺术,相关立法也亟待跟上。 油画家杜海军则表示,AI正在掀起不可逆的艺术潮流,不能说未来这类艺术定会成为主流,但它们一定会成为艺术版图中重要的一块。他认为,艺术作品本来就缺乏严格的价格体系,作为新生事物的AI艺术价格更难以衡量,需要时间过滤泡沫,真正找到它的位置与价值。 此次争议也引发了业界对AI艺术未来发展的深思。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韩绪认为,拍卖争议如一面镜子,照出艺术及艺术家最可贵之处。他强调,艺术家借力AI需要持谨慎态度,不能让出人类特有的生命感触与情感表达。同时,他也认为面对AI不必谈虎色变、因噎废食,应积极探索“人+AI”的复合创作模式。 总的来说,佳士得首场AI艺术专场拍卖引发的争议,背后是技术革新与艺术伦理的激烈碰撞。如何平衡技术进步与艺术创作的关系、界定AI艺术的版权边界、保护各方权益,将是未来艺术与科技领域需要共同面对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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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宇辉上线的首支单曲采用了AI辅助创作的方式,这引发了关于版权界定的讨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版权归属的核心判定标准 目前,全球法律体系对于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尚未形成统一标准,但已出现一些关键判例和立法趋势。在判定版权归属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核心因素: 人类创造性贡献度:这是判定版权归属的关键。如果AI的生成过程仅基于简单的指令,如“写一首爱情诗”,这通常不构成创作。然而,当输入包含角色设定、情感脉络、场景细节等详细指令时,人类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作者。 AI的自主性程度:AI的自主性程度也会影响版权的判定。如果AI的生成过程是完全随机的,如生成对抗网络(GAN)的随机输出,那么这些内容通常不享有版权。相反,如果AI的生成过程是可控的,如通过ControlNet精准控制构图,那么这可能会增强使用者对生成内容的权利主张。 行业特殊规则:在某些行业中,如影视和出版业,对于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可能有特殊规定。例如,美国编剧工会禁止用AI替代编剧的署名权,而亚马逊则要求AI生成的图书必须声明,否则可能下架。 二、董宇辉单曲的版权界定 针对董宇辉上线的首支单曲《吾乡》,其版权界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创作过程的透明度:董宇辉在作品中明确注明作曲部分使用了AI辅助创作。这种透明度有助于确定人类和AI在创作过程中的贡献度。 人类创作的独创性:尽管AI参与了作曲过程,但如果人类创作者在AI生成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和调整,并达到了独创性的高度,那么该部分作品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AI使用的具体方式:需要关注AI在创作过程中扮演的具体角色。如果AI仅作为辅助工具,提供灵感或建议,而不直接参与创作决策,那么人类创作者应享有主要的版权。 三、建议与风险防控 对于使用AI辅助创作的创作者来说,以下是一些建议和风险防控措施: 了解行业动态和政策:创作者应密切关注AI创作领域的行业动态和相关政策的最新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创作策略。 关注服务协议:在使用AI大模型平台时,创作者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平台的使用者规范和知识产权条款,以避免潜在的版权纠纷。 保留创作证据:创作者应保存与创作过程相关的所有证据,如提示词记录、修改版本、人工调整的工程文件等,以证明作品的独创性。 明确标注AI使用范围:在作品中明确标注AI的使用范围,如“编曲由AI辅助”,并保留创作过程记录,有助于确定版权的归属。 进行原创性检测:在作品完成后,创作者应对生成后的内容与他人作品的相似性进行判断,以避免潜在的风险。 及时版权登记:对于完全由人类创作的部分,如歌词、演唱等,创作者应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