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底至2023年1月,张某、孙某等人组织员工开发并运营了“今日影视”“影视大全纯净版”等多款影视作品聚合App。他们未经爱奇艺、优酷等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热门影视作品“下载上传”至租用的云存储服务器,或购买第三方技术解析服务进行“盗链”播放,即编写代码模拟真实用户请求,骗取平台播放地址并跳过广告,从而在其App内非法传播作品并收取广告费。
据统计,至案发时,张某、孙某等人已非法传播视听作品8万余部,其中“盗链”传播达7万余部,点击量高达数千亿次。他们通过上述非法手段收取的广告费总计达3.92亿余元。
2024年6月14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孙某因同样罪名获刑三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该案是全国最大的网络影视平台“盗链”侵权刑事案之一,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此案揭示了网络视频行业存在的严重侵权问题,也提醒了广大网民应支持正版、抵制盗版,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视频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