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播别人的视频是否违法,取决于多个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因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转播其视频可能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此外,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都属于侵权行为。转播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还需考虑其行为性质和目的。如果转播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目的,且未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不构成侵权。然而,如果转播是为了营利或未经许可将作品提供给公众,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侵权。
具体案例:例如,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审理一起涉及“搬运”短视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小张是一位拥有百万粉丝的短视频博主,他创作的短视频主要用于商品广告宣传,每条短视频的服务报价均为2万元。小梁未经许可,通过消除署名水印的方式在另一个短视频App上“搬运”小张的原创短视频,并销售与小张视频中推广的商品相似的商品。法院认定小梁的行为侵害了小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法律责任:如果转播行为被认定为侵权,侵权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还可能触犯刑法,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