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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讯 —— 随着元宇宙概念的爆发式增长,虚拟土地、数字艺术品、虚拟角色等数字资产交易规模突破千亿美元,但与之相关的版权纠纷也频繁浮出水面。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全国首例“元宇宙虚拟房屋版权侵权案”,首次明确虚拟物品的著作权保护规则,引发行业热议。 案件焦点:虚拟房屋设计被盗用,创作者索赔百万 原告李某为某元宇宙平台设计师,创作了一款名为“星海庄园”的虚拟房屋模型(含建筑结构、装饰细节及动态光影效果),并在平台挂牌出售。被告王某未经授权,将该模型稍作修改后上传至另一元宇宙平台售卖,获利超50万元。原告认为,其创作凝结了独创性智力成果,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索赔120万元。 被告辩称,虚拟房屋仅为“数据代码组合”,缺乏传统作品的“独创性”,且元宇宙中允许用户自由改造内容,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法院判决:虚拟物品可构成“类电作品”,侵权者赔偿8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虚拟物品具备独创性:涉案房屋模型在场景设计、交互逻辑等方面体现了作者个性化表达,符合《著作权法》中“视听作品”的认定标准; 元宇宙场景适用“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被告作品与原告模型在核心元素、视觉效果上高度雷同,且被告曾访问原告作品页面,存在接触可能性; 技术中立不豁免侵权责任:被告修改后二次上传的行为超出合理使用范围,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责任。 本案判决首次将元宇宙虚拟物品纳入传统著作权保护框架,为同类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行业痛点:版权归属模糊,跨国维权难 据第三方机构统计,2024年上半年,全球元宇宙版权纠纷案件同比激增300%,争议焦点集中在: 权属认定混乱:用户创作内容(UGC)与平台预设素材的版权边界不清; 跨平台复制难追溯:虚拟物品可通过代码一键迁移至其他平台,传统取证手段失效; 法律滞后性凸显:各国对NFT、虚拟土地等新型资产的法律属性定义不一,跨国维权成本高昂。 技术赋能:区块链存证+智能合约成破局关键 为应对挑战,头部元宇宙平台正加速技术合规布局: 区块链确权:国内“百度希壤”平台引入区块链存证系统,用户创作完成后自动生成唯一数字指纹,存证于北京互联网法院区块链平台; 智能合约限制滥用:部分平台要求虚拟物品交易必须嵌入智能合约,禁止未经授权的二次分发; AI监测侵权:Decentraland等平台启用AI扫描工具,实时比对全网虚拟物品相似度,自动下架疑似侵权内容。 专家呼吁:建立全球性元宇宙版权治理规则 “元宇宙的开放性与版权保护的地域性天然冲突,亟需国际协作。”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伟表示,“建议推动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牵头制定《元宇宙版权保护公约》,明确虚拟物品的权属认定、跨境执行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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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流程(以国家/地方版权局为例)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作品样本(电子版+纸质版) 文字作品:完整文稿 美术/设计:高清图片+创作说明 音乐/影视:工程文件+成片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官网下载填写) 线上登记: 登录官网或通过知识产权代理平台 注册账号 → 填写信息 → 上传材料 审核周期:约30个工作日(不加急) 官方费用:文字作品300元/件,美术作品500元/件,视频作品/按时长计算,音乐作品300元/件(各省略有差异) 领取证书 电子证书:审核通过后即时下载 纸质证书:邮寄或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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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原生内容:AI生成的视频不属于原生视频,它是基于算法和已有数据进行生成和合成的,缺乏原创性所要求的人类独特创造力和智力劳动。 低独创性:AI的文案和生成的视频内容往往缺乏独创性,很多是基于数据库内已有信息的提取和重组,无新鲜感。 缺乏加工痕迹:AI生成的视频虽然包含多个片段,但通常缺乏过渡衔接和人工加工的痕迹,显得生硬和不自然。 重复性和清晰度问题:AI生成的视频可能存在重复较多、清晰度一般的问题,这也影响了其原创性。 此外,从版权和法律的角度来看,AI生成的内容的版权归属也存在争议。目前,大多数观点认为,如果AI生成的内容是在人类智力劳动参与下生成的,并且具有独创性,那么它可以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然而,对于完全由AI独立生成的内容,其版权归属则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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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的作品具有独特的表达形式,若体现了开发者或使用者对算法设计、数据选择、提示词设置等方面的独创性安排,并符合著作权法关于作品需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规定,理论上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 然而,具体能否获得著作权,还需结合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法律对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尚无明确规定,但已有案例表明,若AI生成内容体现了人类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可能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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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侵权是指未经作者允许,将图片用于商业目的,侵犯了作者的版权利益。处理方式包括投诉、协商、诉讼等。 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行政处罚:对于侵犯图片版权的行为,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复制品等。 刑事处罚:严重侵权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处罚。 删除要求: 发现侵权图片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删除侵权内容,避免扩大侵权范围。 查找权利人,通过版权信息、水印等途径确定权利人,联系并道歉协商赔偿。 补救措施: 投诉处理: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知识产权投诉渠道,提交侵权投诉,要求删除侵权内容。 协商和解:与侵权方沟通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明确赔偿方式及金额。 法律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向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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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注意到有关“树洞姐姐”系列漫画版权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关注。为维护创作团队的合法权益,规范该系列漫画的使用与传播,现就相关版权事宜作出如下严正声明: “树洞姐姐”系列漫画为上游新闻精心策划、全力打造并独家出品的原创作品。此系列漫画的创作灵感源自重庆市璧山区“树洞口袋”信箱里青少年们倾诉心声的真实来信,每一幅漫画都凝聚着创作团队的心血与智慧,经过精心构思、细致绘制而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上游新闻依法享有“树洞姐姐”系列漫画完整且排他的著作权。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改编权等一系列权利。 在此,我们郑重强调,未经上游新闻书面授权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均不得以转载、摘编、复制、传播、改编或其他任何形式使用“树洞姐姐”系列漫画的相关内容。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均构成对上游新闻版权的严重侵犯。对于此类侵权行为,上游新闻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我们已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将对侵权行为进行全面取证,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树洞姐姐”系列漫画的衍生开发工作,均由上游新闻与官方合作方携手推进。任何非经官方渠道宣称的合作均属无效,上游新闻对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社会各界有与“树洞姐姐”系列漫画进行合作或获取授权许可的需求,请务必通过上游新闻官方渠道与我们取得联系。 本声明的发布,旨在明确“树洞姐姐”系列漫画的版权归属,保护创作者的辛勤付出和合法权益,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们真诚呼吁社会各界尊重知识产权,共同营造一个尊重原创、保护版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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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出版商和作家协会对Meta提起诉讼:AI滥用版权内容引发法律风暴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工智能(AI)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新阶段。 然而,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最近,法国的三大出版机构联合提起诉讼,指控Meta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大规模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来训练AI模型。 以下是详细报道:这起引人注目的诉讼由法国三大出版商协会——法国国家出版机构、法语区出版商和数字网络联盟——发起。 这些组织在诉讼中指出,Meta以非法方式使用了图片、视频、音乐、书籍等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并将它们用于训练AI模型。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版权,而且涉嫌经济“寄生”行为。 面对这一指控,法国出版机构明确表示,这场诉讼具有“示范意义”,将为未来的法律程序提供借鉴和指导。 在他们看来,此次诉讼不仅是针对Meta的,也是对所有科技公司的警示,希望它们能够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作者的劳动成果。 这一事件并非孤立。在全球范围内,我们看到许多科技公司都卷入了类似的诉讼。比如在美国,有多位作者对Meta提起诉讼,理由是该公司滥用书籍来训练其大型语言模型Llama。 而在印度,印度作家协会也对谷歌提出诉讼,指控他们未经允许滥用其作品来训练AI模型。 Meta作为全球领先的科技公司,其业务范围遍及全球。 因此,它已经多次成为被告。例如,在美国,它就因涉嫌滥用数十亿本书籍来训练其大型语言模型Llama而受到指控。 未来,我们可能会看到更多的类似诉讼在全球范围内展开。 在这件事上,我们需要深思法律与科技之间的关系。 我们鼓励和推动科技的创新,但同时也必须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创作者的权益。这是一个相互依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法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Meta这样的科技公司而言,他们必须认真对待版权问题,尊重知识产权,避免滥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来训练AI模型。 在现代社会,每一项发明都可能成为其他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法律保护对象。如果企业随意使用他人的知识和技能,那么创新本身也将失去价值。 对于版权持有者而言,他们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说“不”。虽然作者创作作品时可能不了解AI技术及其潜在影响,但作为版权持有者,他们拥有相应的权益和权利。如果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没有得到合理的授权,那么他们完全可以通过起诉等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 因此,这场法律风暴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它提醒我们,在推动科技创新的同时,必须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创作者的权益。 另一方面,这也将促使科技公司更加注重版权问题,推动整个社会对版权问题的重视和认知。 总之,Meta被法国出版商和作家协会指控大规模盗用版权内容训练AI模型,由此引发了一场法律风暴。 然而,这不仅是对Meta的挑战,也是对整个社会的挑战。只有通过法律和科技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创造一个更加公正、公平、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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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概要 案件背景 林某于2023年2月使用Midjourney软件生成“夜晚东方明珠边爱心气球”图片《伴心》,经多次修改后发布于小红书平台并完成版权登记。某技术公司和房地产公司未经授权使用该图片进行网络传播及实体装置建造,引发侵权诉讼。 宣判结果 法院判决侵权方需在小红书账号连续三天公开道歉,赔偿林某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万元;但实体装置因仅借鉴“爱心”基础设计,未被认定为侵权。 二、核心争议与判决依据 独创性认定 法院认为,林某通过调整提示词、手动修改图片细节(如长宽比、倒影设计等),体现了“独特的选择与安排”,使AI生成的平面图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 AI生成内容的权属 Midjourney用户协议明确约定生成图片的资产及权利归属用户。法院结合协议内容和创作过程(登录验证、迭代记录等),确认林某对《伴心》享有著作权。 三、判决意义与行业影响 法律空白填补 此案系江苏首例、全国第二例AIGC著作权纠纷案,明确了“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是AI生成内容受保护的核心标准,为类似案件提供司法参考。 创新与保护的平衡 法院在判决中限定著作权保护范围,仅针对平面图片本身,允许他人基于“创意与思想”进行衍生设计(如实体装置),避免权利滥用,促进技术伦理与法律规制的协同发展。 四、争议焦点扩展 技术伦理争议 判决强调AI工具需服务于人类创造力,而非替代创作者的主体地位。通过保护具备独创性的AI辅助作品,既尊重技术革新,也保障原创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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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我们要证明自己的设计是原创的,如果没有证据就不要去打侵权官司了。 第二点:我们要把对方侵权的证据收集好,拿去公证处公证。 第三点:如果对方真的侵权了,我们就可以申请法律诉讼,告他侵犯知识产权。 第四点:如果对方是个人,而且不是知名品牌,那么我们就可以直接在淘宝起诉他。 第五点:如果对方是知名品牌,我们可以去法院起诉他,让他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第六点:如果对方没有侵权,我们可以做一些合法的事情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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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设计时,对于外观设计是会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如果大家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没有对设计进行保护的话,那么在进行维权的时候就会比较麻烦。所以大家在设计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侵权的行为发生了,也是要及时进行解决。那么内衣设计侵权怎么赔偿? (一)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二)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侵权人应赔偿损失。即赔偿数额要能弥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遭受的利益恢复到遭受损害之前的状态。 (三)侵权人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侵权产品销售数量×侵权产品利润÷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权利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被侵害的专利权人在起诉时,可以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赔偿额。 专利权人发现他人有上述侵权行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内衣设计侵权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所以大家在进行设计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想要咨询的话,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首先,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如果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受损失难以计算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其次,要以权利人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为依据。再次,要以法定赔偿为原则。最后,还要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状况、知识产权价值大小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确定赔偿数额。 法定赔偿标准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赔偿数额。我国《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如果专利侵权成立,权利人可主张:1、损失赔偿额;2、实际损失赔偿额;3、侵权获利赔偿额。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酌定赔偿是在实际损失无法计算时,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专利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内衣设计侵权怎么赔偿以及产品外观侵权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通过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如果在进行内衣设计时,没有对设计进行保护的话,那么是会被他人所侵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