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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抖音上搬运他人作品,未经授权可能会构成版权侵权,具体分析如下: 版权保护范围:搬运作品包括复制、上传或分享他人原创内容,如视频、音乐、图片等,这些内容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需赔偿损失,支付侵权赔偿金。 行政处罚:可能被罚款。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面临有期徒刑及罚款。 侵权形式: 直接复制视频、截取片段或使用背景音乐均属侵权。 即使注明原作者,未经许可仍构成侵权。 合理使用与例外: 合理使用包括评论、教育等目的,但需具体情况分析。 公开发布并不意味着放弃版权,需明确授权。 平台处罚:搬运作品可能导致账号封禁或视频下架。 避免侵权的方法: 使用原创内容或无版权限制的素材(如Creative Commons)。 确保有权使用作品,获取明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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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抖音搬运他人作品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建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原创作品受版权保护。搬运他人作品可能侵犯版权,导致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侵权后果: 搬运行为可能导致视频下架、账号封禁,甚至面临法律诉讼。 平台规则也可能对搬运行为进行处罚,如限制功能或封号。 特殊情况分析: 改动后使用:若改动不大,主要复制原内容可能仍侵权;若形成新作品,可能不侵权,但需具体情况分析。 使用他人音乐或图片:需获得授权,否则可能侵权。 公开视频搬运:需确认版权归属,无授权搬运可能侵权。 版权过期作品:过期作品可自由使用,但需确认版权状态。 建议: 倡导原创,使用无版权素材。 确保使用他人作品前获得授权。 不确定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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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5年春节档电影《哪吒2》的热映,关于电影版权的讨论也随之升温。不少网友在观影后,喜欢拍摄电影画面并在朋友圈打卡,或是剪辑电影片段进行“二次创作”。然而,这些看似无害的行为,却可能触犯版权法。 对于拍摄电影画面发朋友圈的行为,律师指出,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个人为了留念或欣赏而拍摄一两张照片,并未进行传播,那么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然而,如果大量拍摄并传播电影画面,就可能构成对版权的侵犯,因为这种行为可能会损害版权方的利益。 同样,对于剪辑电影片段进行“二次创作”的行为,也需要谨慎对待。如果未经版权方授权,擅自使用电影片段进行剪辑、传播或盈利,就可能构成侵权。即便是为了个人学术研究、介绍、评论等非商业目的而使用电影片段,也需要控制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避免使用过多的电影素材或涉及影片的核心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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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动画电影《哪吒2》的热映,一些不法店家看到了商机,开始在电商平台上售卖该电影的网盘资源。据报道,有店家通过销售《哪吒2》的盗版资源,已经赚取了超过5万元的非法收入。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在电商平台上售价低廉,最低只要0.6元,某店铺甚至已经售出了超过2万件。此外,该店铺还销售包括《封神第二部》在内的其他近期上映的电影资源,这些资源都被注明为“模糊版非高清”。在闲置物品交易平台上,也有个人卖家以极低的价格销售包括《哪吒2》在内的多部春节档电影资源,并声称网盘自动发货。 针对这一现象,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的张亚菲律师表示,售卖《哪吒2》等电影盗版资源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严重者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律师提醒广大网友,购买和观看盗版电影资源不仅违法,而且可能会侵犯版权方的合法权益,影响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并将对涉事店家进行严厉打击。同时,版权方也呼吁广大网友支持正版,共同维护良好的版权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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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院观影时“随手拍”并将照片或视频发布到朋友圈是否构成违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侵权行为的界定 著作权法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展示或传播其作品属于侵权行为。电影作品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因此在影院拍摄电影画面并分享至朋友圈,可能侵犯了电影制片方的著作权。 合理使用范围 如果仅拍摄少量静态画面用于个人收藏或分享,且未对电影内容造成实质性替代,通常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不构成违法。然而,如果拍摄内容涉及核心剧情、长视频或传播盗版资源,则可能构成侵权。 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属于违法行为。虽然该条款主要针对连续性录音录像行为,但部分法律专家认为,单独拍照也可能被视为侵权。 二、实际操作中的法律风险 影院观影礼仪与管理规定 大多数影院会在观影须知中明确禁止拍照、录像等行为。如果观众违反规定,影院有权要求其删除照片或视频,并可能要求其离场。 传播范围与用途 如果拍摄的照片或视频仅用于个人收藏或分享,且未被广泛传播,一般不会构成侵权。但如果照片或视频被上传至短视频平台或其他公共传播渠道,可能会侵犯著作权。 社会影响与道德考量 即使从法律角度不构成违法,但“随手拍”并分享电影画面的行为可能被视为不文明或不道德。这种行为可能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甚至对电影票房产生负面影响。 三、具体案例分析 个人分享与合理使用 如果仅拍摄少量静态画面用于个人收藏或分享至朋友圈,且未涉及核心剧情或盗版传播,通常不会构成违法。 传播盗版资源或核心剧情 如果拍摄内容涉及核心剧情或长视频,并通过朋友圈或其他渠道传播,则可能构成侵权。 商业用途与法律责任 如果拍摄的照片或视频被用于商业用途(如售卖、广告等),则明确构成侵权,并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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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抖音上剪辑视频并发布是否构成侵权,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1. 是否获得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包括剪辑、传播等)属于侵权行为。例如,如果剪辑的视频内容来源于影视剧、综艺节目或其他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而未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则构成侵权。 2. 是否用于商业用途 即使未获得授权,如果剪辑的视频用于商业宣传或广告,则明确构成侵权。即便未用于商业用途,但通过传播他人独创性视频牟利,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3. 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某些情况下可以不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例如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而适当引用他人作品,但需注明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4. 是否涉及二次创作 如果剪辑的视频仅仅是简单地截取片段,未进行任何修改或再创作,则可能被认定为侵权。但如果经过二次创作(如加入自己的解说、背景音乐等),则可能不构成侵权,但仍需注意是否涉及未经授权的素材使用。 5. 平台责任与实际操作 抖音等短视频平台通常要求用户遵守版权法规,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监管漏洞。例如,有些用户通过简单转场或添加解说的方式规避直接侵权,但仍存在法律风险。 为什么别人可以发? 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了剪辑他人视频可能构成侵权,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用户可能通过以下方式规避法律责任: 平台监管不严:部分平台对侵权行为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侵权行为得以存在。 合理使用范围:某些情况下,剪辑视频可能被认定为合理使用,例如用于教育、评论或个人学习等目的。 用户未意识到侵权风险:部分用户可能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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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短剧需要以下三种主要资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这是拍摄短剧的必备证件,适用于线下拍摄短片、短剧、专题专栏或线上录制视频。办理时需要公司名下有3名与广播电视制作相关的人员,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播电视制作、拍摄短片等相关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如果短剧计划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发布和传播,并且涉及盈利性活动(如广告、充值打赏等),则需要办理此证件。办理时需要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增值电信业务,并且公司名下至少有3名相关人员且至少缴纳一个月以上的社保。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如果短剧需要在互联网上传播和展示,特别是上线特定平台或小程序时,这一证件是必不可少的。办理时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并且需要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技术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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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播别人的视频是否违法,取决于多个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因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转播其视频可能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此外,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都属于侵权行为。转播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还需考虑其行为性质和目的。如果转播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目的,且未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不构成侵权。然而,如果转播是为了营利或未经许可将作品提供给公众,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侵权。 具体案例:例如,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审理一起涉及“搬运”短视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小张是一位拥有百万粉丝的短视频博主,他创作的短视频主要用于商品广告宣传,每条短视频的服务报价均为2万元。小梁未经许可,通过消除署名水印的方式在另一个短视频App上“搬运”小张的原创短视频,并销售与小张视频中推广的商品相似的商品。法院认定小梁的行为侵害了小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法律责任:如果转播行为被认定为侵权,侵权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还可能触犯刑法,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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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底至2023年1月,张某、孙某等人组织员工开发并运营了“今日影视”“影视大全纯净版”等多款影视作品聚合App。他们未经爱奇艺、优酷等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热门影视作品“下载上传”至租用的云存储服务器,或购买第三方技术解析服务进行“盗链”播放,即编写代码模拟真实用户请求,骗取平台播放地址并跳过广告,从而在其App内非法传播作品并收取广告费。 据统计,至案发时,张某、孙某等人已非法传播视听作品8万余部,其中“盗链”传播达7万余部,点击量高达数千亿次。他们通过上述非法手段收取的广告费总计达3.92亿余元。 2024年6月14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孙某因同样罪名获刑三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该案是全国最大的网络影视平台“盗链”侵权刑事案之一,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此案揭示了网络视频行业存在的严重侵权问题,也提醒了广大网民应支持正版、抵制盗版,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视频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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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产动漫的崛起,越来越多的优秀作品走进了观众的视野,其中《哪吒2》无疑是一个亮点。然而,随着影片的热播,其周边产品也遭遇了严重的侵权问题,这不仅损害了版权方的利益,也阻碍了国产动漫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国产动漫的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哪吒2》作为一部备受瞩目的国产动漫电影,自上映以来便受到了广大观众的喜爱。影片中的角色形象独特、故事引人入胜,迅速成为热门话题。与此同时,影片的周边产品也应运而生,包括T恤衫、手机壳、抱枕等各种印有影片中角色形象的商品。然而,这些周边产品中,绝大部分并未获得版权方的授权许可,属于侵权产品。这些侵权产品的出现,不仅给版权方带来了经济损失,也影响了国产动漫产业的形象和声誉。 面对如此严峻的侵权形势,国产动漫产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首先,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动漫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其次,动漫企业和创作者应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创作过程中,要注重对原创作品的保护,及时申请著作权登记,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对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防止内部泄密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除了政府和企业的努力外,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参与到动漫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中来。消费者在购买周边产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和官方授权的产品,避免购买侵权产品。同时,媒体和公众也应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侵权手段也不断涌现。因此,动漫产业在加强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同时,还应积极探索新的技术手段来应对侵权行为。例如,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对原创作品进行确权、维权和交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