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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诉威马侵犯技术秘密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二审审理,已作出终审判决。现将判决结果公示如下: 一、案件概述 本案涉及吉利控股集团和吉利研究院对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威马方”)提起的侵犯技术秘密诉讼。吉利方指控威马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吉利方享有技术秘密的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及相关零部件图纸和数模技术。 二、判决结果 停止侵害: 威马方应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吉利方的涉案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十二套汽车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技术秘密。 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使用该涉案技术秘密自行制造或委托他人制造汽车底盘及底盘零部件产品;停止销售使用涉案技术秘密制造的汽车底盘及底盘零部件产品等。 赔偿金额: 威马方应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637,596,249.6元人民币,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00,000元人民币,合计约6.4亿元人民币。这一赔偿数额创下了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历史新高。 其他责任: 如威马方违反停止使用涉案技术秘密的义务,将以每日100万元人民币计付迟延履行金。 如威马方擅自处分涉案的12件实用新型专利,将针对其中每件专利一次性支付1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三、案件意义 本案的终审判决不仅维护了吉利方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同时,该判决在停止技术秘密侵害的责任承担方式、内容和范围上进行了创新性规定,对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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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自上线以来,确实在全球范围内风靡一时,以其精美的画面、流畅的操作和深度的剧情设计赢得了无数玩家的喜爱与期待。然而,游戏中部分素材却陷入了“抄袭”风波,以下是关于此事件的具体介绍: 一、事件背景 《黑神话:悟空》是由杭州游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西游题材单机动作角色扮演游戏,于2024年8月20日在PS5、Steam、WeGame等平台同步上线。该游戏以《西游记》为背景设定,讲述取经之后孙悟空因放弃佛位引发天庭对其再次征伐之后的故事。其作为中国首款3A游戏,填补了国产3A游戏的空白,并展现了中国游戏产业的发展潜力。 二、“抄袭”风波详情 博主质疑: 2024年8月23日凌晨,博主@塞上李云中通过微博发布了其在2012年出版的《西游记人物图谱》,并附上了《黑神话:悟空》中的“大圣残躯”篇的图片,称“好像是给我画的孙悟空换了身装备,可能是打怪升级了,真帅”。 微博认证为三级工艺大师的博主@玄鏐108(原名:李辉)发布微博,贴出《黑神话:悟空》杨戬的臂鞲与其过往设计的臂鞲作品的对比图,直言“又被抄袭了,原创有那么难吗?”。 另一位微博用户@楠山禅在8月22日发文称:“悟空您好,在使用猴哥的图片时未告知本人,看到请联系,谢谢。”据悉,该博主曾和出版社与铁佛寺合作出品的摄影集《独冠天下:山西·高平铁佛寺造像》,而《黑神话:悟空》的几处画面则被质疑为出自其作品影集。 网友观点: 对于上述相似之处,网友观点不一。有网友质疑“姿势也能鉴定为抄袭?”,也有网友表达了不满,“姿势就一模一样。除非这家游戏能拿出图1绘制早于2012年的证据”。 还有网友为维护博主留言:“李云中老师从始至终没指责过美术抄袭,说的是可能借鉴,希望黑神话粉丝不要应激”。 专家解读: 成都知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四川省首席版权专家张廷元表示,是否涉嫌抄袭需要根据原委、需要作品鉴定、需要相似度判定。原创作者最好能拿出自己作品“主动”确权的版权登记证书,因为版权审核时,必须要交原创作品承诺书和创作说明书。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认为,抄袭的界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为的违法性,抄袭行为是否违反了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原创性,被指控抄袭的内容是否构成对原作品的实质性复制或改编,而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相似;三是意图与证据,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抄袭行为是故意的,且被抄袭的内容与原作品之间存在直接的、明确的联系。 三、游戏销量与影响 尽管陷入了“抄袭”风波,《黑神话:悟空》的销量却持续攀升。根据国游畅销榜统计,该游戏在Steam上售出超过300万份,加上wegame、epic和ps平台,总销量超过450万份,总销售额超过15亿元。此外,该游戏还获得了TGA最佳动作游戏和玩家之声奖,成为国产游戏的骄傲。 四、后续发展 截至相关报道发布时,《黑神话:悟空》官方微博以及美术总监杨奇就涉嫌抄袭一事均未回应。然而,这一事件无疑给游戏制作团队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和挑战。他们需要在维护游戏品质的同时,积极应对各种质疑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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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知识产权是民事还是刑事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既有可能属于民事违法范畴,亦有可能上升至刑事犯罪层面。在众多案件中,若涉案维权行为所带来的损害程度较轻,那么通常仅需通过民事诉讼渠道,便可使被侵害方得以要求侵权行为责任人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对因此产生的损害给予相应补偿。 然而,如果涉及到较为严重的侵权行径,如情节恶劣且非法所得数额巨大者,则极有可能触犯刑法规定,从而演变成刑事犯罪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二、侵犯知识产权罪名七种有哪些怎么判 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与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以及对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罪这两种类型的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在对这些罪行进行裁决时,需要依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犯罪者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和综合判断。例如,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或单处罚款;而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会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罪名有哪些类型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罪行,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侵犯商标权类别的犯罪,例如假冒注册商标罪;其次是侵犯著作权类别的犯罪,如侵犯著作权罪; 最后是侵犯商业秘密类别的犯罪等等。这些罪行全面覆盖了对商标、著作以及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的非法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知识产权可构成民事违法或刑事犯罪。轻微损害多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但严重侵权,如情节恶劣、获利巨大,则可能触犯刑法,升级为刑事案件,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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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摊销年限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摊销年限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知识产权费用的分摊期限必须在十年内;对于无形资产的计提折旧额,则可依照直线法进行计算并在税前进行扣除。同时,针对无形资产的计提折旧期限,法规明文规定它不得低于十年。 此外,如果该项无形资产是以投资或转让的方式获得的,并且涉及到使用寿命的问题(如有相关法律或合同加以规定的话),我们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或由使用者与所有者商议后共同决定的使用寿命,将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逐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知识产权费用摊销不得低于十年。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二、知识产权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知识产权计税基础通常以其取得成本为基础确定。若为外购的知识产权,计税基础一般为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等。自行研发的知识产权,计税基础包括研发过程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对于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取得的知识产权,计税基础按相关规定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后续对知识产权进行摊销、减值等处理时,计税基础也会相应调整。例如,符合规定的摊销可在税前扣除,减值损失在符合条件时可予以税前扣除。总之,确定知识产权计税基础要依据具体的取得方式和相关法规,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商标权摊销年限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商标权的摊销年限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通常为10年。这意味着商标权在入账后,应在10年内平均分摊计入成本或费用。但如果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且该年限短于10年,应按合同约定年限摊销;如果能证明商标权有特定的经济寿命且该寿命短于10年,也应按此寿命进行摊销。在摊销时,通常采用直线法,即每年摊销的金额相等。例如,商标权入账价值为100万元,按10年摊销,则每年摊销10万元。这样可以合理地将商标权的成本在其预期受益期限内进行分摊,反映其价值的逐渐消耗。 我国相关法规规定,知识产权费用分摊期限必须在十年内。无形资产计提折旧额可按直线法计算并在税前扣除,期限不低于十年。对于投资或转让获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可由规定或商议确定,逐期摊销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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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有限制吗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有诉讼时效限制。我国公民、法人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益时效为三年,另有规定除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或应知权利受损和侵权人有责起算,促权利人早主张维护权益,稳经济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商标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商标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及时主张权利并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非常重要,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有规定吗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有相关规定。一般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赔偿依据,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若二者均难以确定,法院可根据侵权情节等因素,在5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特殊情况可超过50万元。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总之,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以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有限制。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有助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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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背景 美东时间某周二,八家美国新闻机构在纽约联邦法院对OpenAI及微软提起了法律诉讼,控告二者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其新闻稿件来训练生成型人工智能(AI)技术。这八家新闻机构分别为《纽约每日新闻》、《芝加哥论坛报》、《奥兰多哨兵报》、《水星报》、《丹佛邮报》、《太阳哨兵报》、《奥兰治县纪事报》和《圣保罗先锋新闻》,它们同属于奥尔登全球资本这家对冲基金麾下。 二、起诉内容 版权侵权:这些新闻机构指控微软的Copilot产品和OpenAI的ChatGPT系统,未经授权即擅自复制了数以百万计的文章以训练AI模型。在某些情况下,两家公司的AI技术会完整复制享有版权保护的新闻文章,且未标明原文作者、标题、版权信息或使用条款。 声誉受损:新闻机构还指责OpenAI和微软因生成AI的“幻觉”或对用户询问的编造答案而造成声誉受损。例如,ChatGPT曾捏造《丹佛邮报》发表的研究和医学观察结果,表明吸烟可以治愈哮喘。 三、起诉要求 作为补救措施,这些新闻机构请求法院判决OpenAI和微软赔偿经济损失,并立即停止侵犯其版权的行为。 四、OpenAI回应 OpenAI的一位发言人回应称,该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高度重视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支持。尽管此前未曾得知奥尔登公司的顾虑,但OpenAI正积极在全球范围内与众多新闻机构建立积极的合作关系并开展对话,旨在探索合作可能,直面并解决任何问题。 五、类似事件 实际上,这并非首次有新闻机构对OpenAI和微软提起类似的诉讼。在此之前,《纽约时报》以及The Intercept、Raw Story、AlterNet三家媒体也采取了类似行动,对微软与OpenAI提出了相似的侵权诉讼。 六、OpenAI与媒体的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面临多起诉讼,但OpenAI与媒体的合作脚步并未停滞。例如,OpenAI近日与英国新闻媒体《金融时报》签署了一项协议,将后者内容用于训练前者的人工智能模型。作为协议的一部分,《金融时报》将获得一笔未公开报酬。作为回报,OpenAI的ChatGPT聊天机器人的用户将获得《金融时报》文章的摘要和引文,并在适当处获得链接。 七、事件影响 这些诉讼的结果可能会从根本上改变新闻公司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工作报酬方式。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可以消除大部分流量,基于文本的新闻公司特别容易受到人工智能公司抓取其内容并免费使用其来训练模型的影响。因此,新闻机构与人工智能公司之间的版权纠纷和合作谈判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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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AI)初创公司Perplexity陷入了版权纠纷的漩涡中,被《华尔街日报》的母公司道琼斯集团和《纽约邮报》联合起诉,指控其AI工具大规模侵犯版权。这一事件不仅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也再次凸显了新闻机构与AI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法律挑战。 Perplexity是一家致力于开发AI回答引擎的初创公司,其搜索工具允许用户通过来源和引用获得问题的答案,这个工具由各种大语言模型提供支持,包括OpenAI的ChatGPT和Meta的开源模型Llama。与传统搜索引擎不同的是,Perplexity并不提供网站链接列表,而是直接为用户提供问题的答案。这种创新的搜索方式使得Perplexity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并吸引了大量用户的关注。 然而,正是这种创新的搜索方式引发了新闻机构的担忧。道琼斯集团和《纽约邮报》在诉状中指控Perplexity大规模复制受版权保护的新闻内容,并用这些内容来生成对用户查询的回应。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新闻机构的版权,还吸走了原本会流向新闻机构网站的流量,对新闻机构的商业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两家新闻机构在诉状中愤怒地表示,Perplexity不仅免费利用了出版商生产的有价值的内容,同时还把用户也给抢走了。 除了版权侵犯的指控外,新闻机构还对Perplexity的内容生成质量提出了质疑。据指控,Perplexity在答案中有时会编造事实,引用错误的来源,甚至虚构并归功于伪造的新闻报道。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新闻机构的品牌形象,还可能误导用户,引发更广泛的社会问题。 面对新闻机构的指控,Perplexity方面尚未作出正式回应。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Perplexity第一次面临类似的法律纠纷了。在此之前,《纽约时报》、《福布斯》和《连线》等多家媒体机构也曾指责Perplexity抄袭他们的内容。尽管Perplexity后来推出了一项收入分成计划,以解决出版商提出的一些担忧,但这似乎并没有完全平息新闻机构的怒火。 此次起诉对Perplexity的未来前景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作为一家正在寻求年内第四轮融资的初创公司,Perplexity的估值原本有望达到80亿美元或更高。然而,随着法律纠纷的升级,其未来估值和市场前景都充满了不确定性。此外,如果Perplexity最终被判定侵权成立,那么它可能需要支付巨额的赔偿费用,并面临法律制裁,这将对其业务发展和品牌形象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 对于新闻机构来说,此次起诉也是一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行动。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新闻机构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版权保护压力。如何确保自己的内容不被未经授权的AI工具滥用,成为了新闻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次起诉不仅有助于新闻机构维护自身的版权利益,也为整个行业树立了榜样,提醒其他AI公司要尊重原创内容,遵守版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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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探1900》作为“唐探”系列备受期待的新作,不仅延续了王宝强和刘昊然饰演的唐仁与秦风这对经典侦探组合的故事线,更在剧情、制作以及商业拓展上进行了大胆创新。然而,在这部电影背后,隐藏着复杂的版权与法律问题,特别是在多领域版权衍生品开发中,版权侵权风险不容忽视。 一、电影版权保护的重要性 电影作为一种融合了文学、音乐、表演和视觉艺术等多种元素的创新产物,其版权保护问题至关重要。在中国《著作权法》的框架下,创作者享有著作权,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可能构成侵权。对于《唐探1900》的制作公司而言,在上映前确认所有素材的合法来源,避免侵权风险,是确保电影顺利上映并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关键。近年来,影视行业频繁发生的版权纠纷案件提醒我们,法律合规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二、多领域版权衍生品探索 随着《唐探1900》的热映,万达电影宣布将对“唐探”系列进行网剧、音乐剧、实景娱乐、游戏、动画等多领域的版权衍生品探索。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拓展IP的影响力,满足观众多样化的娱乐需求。然而,多领域版权衍生品的开发也带来了更为复杂的版权管理问题。如何在不同领域有效保护版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成为制作公司面临的一大挑战。 三、版权侵权风险警示 在多领域版权衍生品开发中,版权侵权风险主要来自于未经授权的复制、传播和使用。例如,某视频网站未经授权上传了电影的完整内容,或者某电视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播出了与电影相关的内容,这些行为都可能对原创者以及整个影视行业造成危害。此外,在电影宣传过程中,如果为了博取眼球而夸大宣传,也可能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 为了防范版权侵权风险,制作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建立完善的版权管理制度,明确版权归属和使用权限。其次,加强与相关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合作,确保版权衍生品在开发、推广和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最后,提高法律意识,及时发现并制止侵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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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判断被指控侵权的文字作品是否与被保护的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这通常涉及对两部作品的表达形式、内容、结构等方面进行详细比对,如果两者在情节、语言风格、人物设定等方面存在高度相似,且这种相似并非出于巧合,就可能构成侵权。 其次,要考虑侵权人是否有接触到被侵权作品的机会。如果侵权人能够证明自己从未接触过被侵权作品,那么即使两部作品存在相似性,也可能不构成侵权。然而,如果侵权人有机会接触到被侵权作品,并且两部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那么侵权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此外,使用目的和范围也是判定文字版权侵权的重要因素。如果未经授权将他人的文字作品用于商业目的,如出版、发行、改编等,通常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而如果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评论等合理使用目的,则一般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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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 原告:爱奇艺,国内知名视频流媒体平台。 被告:稀宇科技(MiniMax)旗下海螺AI,一家AI初创企业,功能涵盖文字交互、视频生成和音乐生成。 二、案件起因 爱奇艺指控稀宇科技(MiniMax)旗下的海螺AI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爱奇艺享有版权的素材进行模型训练,导致生成的内容构成了对爱奇艺版权的侵犯。 三、诉讼过程 提起诉讼:爱奇艺已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要求MiniMax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约10万元人民币。 法律程序:案件目前正处于司法程序中,具体细节尚未对外披露。爱奇艺方面表示,由于案件仍处于初步法律阶段,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四、可能抗辩理由 MiniMax方面可能提出抗辩,声称所涉素材为公开资源或由用户输入,并试图依据技术中立原则来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 五、案件影响 行业影响:此案为国内首例主流视频平台针对AI视频大模型侵权发起的诉讼,凸显了AI技术发展与版权保护之间的矛盾,也预示着未来更多关于AI侵权的讨论和诉讼将浮出水面。 公众关注:案件引发了公众对AI版权问题的关注,促使更多人思考如何平衡AI技术发展与版权保护之间的关系。 六、相关背景 AI版权纠纷频发:近年来,国内外已发生多起AI版权纠纷。例如,国内一名AIGC创作者曾指责360在AI新品发布会上盗用其通过AI绘图模型生成的图片;四位国内绘画创作者也曾起诉小红书未经授权使用画师的原创作品作为训练数据。 版权保护意识提升: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版权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重视自己的版权权益,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