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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版权交易领域的应用持续深化,有效破解确权难、交易效率低、版税结算不透明等行业痛点。通过分布式账本与哈希算法,区块链可为数字作品生成不可篡改的“数字指纹”,实现低成本、即时性版权确权。 智能合约的普及让版税自动结算成为现实,当作品被播放、下载或转载时,合约可按预设规则自动触发支付,大幅缩短结算周期,保障创作者收益。目前,该技术已在音乐、数字艺术、影视等领域落地,催生去中心化版权交易平台兴起。 尽管仍面临跨链互操作性、合规监管等挑战,但随着技术优化与行业标准建立,区块链有望推动全球数字版权交易市场形成统一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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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起施行的新版《专利审查指南》及最新司法实践,正式明确AI生成内容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结束了长期以来的权属争议。新规明确,符合条件的AI生成内容可分别纳入专利、著作权保护范畴,并非“无主之物”。 著作权领域中,AI生成内容需满足“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权属默认归AI使用者所有,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领域则允许AI生成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申请专利,但需通过伦理合规审查并充分披露技术细节。 业内提醒,创作者需留存AI输入指令、参数设置、迭代记录等证据,规范权利约定,同时确保训练数据来源合法,规避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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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工作指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专利池作为一种重要的专利联合运营模式,在整合行业专利资源,降低专利许可交易成本,提升专利许可规模和效率,助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强化产业竞争优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通信、音视频等标准化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专利纠纷多发的产业领域中,一批国际专利池依托长期发展形成的先发优势,在获取高额收益的同时,不断强化产业影响力和控制力,在全球产业和科技竞争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近年来,国内相关行业组织和地方政府围绕专利池建设不断加快探索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但总体上看,我国专利池在建设基础、运行机制、人才保障、发展环境等方面还较为薄弱,发展水平与国际主流专利池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专利池的整体功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随着我国产业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和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日益激烈,国内重点产业对专利协同运用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加快高质量专利池建设的步伐,更好发挥专利池在促进专利转化、防控产业风险、优化创新生态等方面的作用,对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专利池建设,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构筑产业专利池”的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建设运营重点产业专利池”进一步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国内专利池高质量建设运行,及时回应重点产业相关诉求,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梳理国际专利池建设运行的经验和规律,深入调研国内不同产业对专利池的实际需求,广泛吸纳各类企业、行业组织、服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在凝聚各界共识的基础上,聚焦专利池的建设定位、功能作用、遵循原则、运行机制等重点,制定出台了《工作指引》。 二、总体思路 《工作指引》按照“一条主线、两个作用、三方兼顾、四项机制”的总体思路,指导加强专利池高质量建设,更好发挥专利池的功能作用,有效推动专利低成本、高效益转化运用,促进产业公平有序竞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条主线”,即以科学组建、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高效运营为主线,并将其作为专利池建设运行的总体要求。其中,“科学组建”是专利池成功运行的关键,要求专利池在组建过程中合理确定目标定位、运营模式和工作规则,确保专利池具备专业化、市场化的运营能力;“合理布局”是专利池建设的基础,要求专利池建设紧密结合国家产业发展战略,适应产业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充分整合产业优质专利资源,针对重点产业领域进行重点布局、合理布局,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规范管理”是专利池健康发展的保障,要求专利池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立足国际视野,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健康有序发展,合法合规运行;“高效运营”是专利池价值实现的核心,要求专利池构建以实现专利市场化价值为目标,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高效开展许可业务和运营服务,实现应有的功能作用。 “两个作用”,即发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两方面作用。一方面,“有效市场”是指专利池建设应当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支持专利池探索形成呼应产业需求,遵循市场规律的商业模式,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在经营中同时满足权利方和实施方双方诉求,同时自身也能够获取合理收益,不断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有为政府”是指政府应当加强合规指导,出台相应政策予以重点支持。从国家战略要求和产业发展需求出发,加强重点指导和支持,强化专利池在重点产业链中的整体布局和资源统筹,引导专利池有效平衡专利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专利池在助力产业竞争力和提升安全稳定水平中的支撑作用。 “三方兼顾”,即兼顾不同产业特点,立足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未来产业的实际状况和现实需求,支持不同领域的专利池开展差异化建设,探索多元化的运行机制和业务模式;兼顾不同主体利益,引导构建公平、合理、无歧视的专利许可运营生态,保障专利权人和实施者的利益平衡,在支持专利权人得到应有收益回报的同时,充分保障专利实施者应有的合理收益;兼顾创新探索和规范管理,从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大局出发,在鼓励专利池运营机构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商业运行模式的同时,有效规制和避免滥用专利权、以专利运营之名行行业垄断之实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项机制”,即围绕专利池对外许可、收益分配、管理服务和信息披露等四个重要方面,引导专利池管理运营机构加强机制建设,提高运行效能,实现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营,更好满足专利池自身建设和产业创新发展需要。 三、重点内容 《工作指引》从专利池的功能定位、建设原则、运营管理机制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导支持国内专利池科学组建、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高效运营。 关于专利池的功能。《工作指引》在专利池常规功能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产业发展需要和专利运营工作实际,提出专利池应有的三个方面主要功能。一是提高专利许可使用效率。以专利池为平台,整合相关领域内的共性技术专利,通过在权利人和被许可人之间进行“一对多”“多对多”的一站式许可方式,降低许可交易成本,提高许可使用效率。这既是专利池应当具备的基本功能,也是其实现市场化运行的基础。二是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以专利池为载体,通过开展专利集中运营,充分发挥其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功能,不断扩大专利产业化规模和效益,加速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广专利许可使用是专利池的基本功能,但有效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更是专利池功能的应有之义,这既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有效手段,更是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任务要求。三是开展多元化运营服务。针对当前国内产业创新发展中的现实需求,专利池在运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呼应产业知识产权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专利池的服务功能,引导专利池结合相关领域企业及各类主体的实际需要,开展多元化服务,普及教育企业专利合规使用的意识,提高产业专利协同运用和风险防范水平。专利池的多元化运营服务,对优化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提升专利转化运用综合效益和运营效率,更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关于专利池的建设原则。为保障专利池可持续运行、健康发展、公平有序竞争,《工作指引》提出四项建设原则。一是市场化原则,重点解决专利池可持续发展运行的问题。近年来,部分地方在政府主导下积极探索开展专利池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导致未能充分发挥其实际应有的作用,发展难以为继。对此,《工作指引》强调专利池建设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探索构建能够实现稳定收益、具有“自我造血”能力的商业化运营模式。二是利益平衡原则,旨在引导专利池平衡好专利权人和实施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专利池在许可运营中应当立足各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既要保障专利权人的合理收益,使创新者获得应有的投资回报,以反哺新一轮创新;同时,也要避免不合理的许可规则和过高的许可费率,过分压缩被许可企业的行业平均利润空间,影响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该原则强调专利池运营中应坚持行业利益衡平理念,确保从创新投入到成果实施全过程中的各类主体,都能得到应有的利益回馈,促进形成“创新-应用-再创新-再应用”的良性循环。三是开放性原则,目的是保障同一领域专利权人在专利池建设运行中能够自愿加入、自愿退出。为避免某一技术领域中的部分专利权人,通过不公平的规则设置,阻止或者限制其他专利权人加入专利池,以获取垄断地位,影响公平竞争,该原则重点强调专利池应当面向国内外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平等开放,并积极探索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路径。四是无歧视原则,目的是确保全体专利使用者获得均等的被许可机会。“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是国际通行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工作指引》借鉴FRAND原则,提出专利池应面向全社会一视同仁开展许可业务,确保所有专利实施者享有均等机会,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规则获得专利许可。 关于专利池运营管理的机制模式。《工作指引》针对专利池运行中的“对外许可、内部分配、服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关键节点,重点予以机制性引导。一是指导建立合理的许可收费机制。明确专利池应结合专利数量、专利价值、行业平均利润率、技术发展阶段等重要因素,确定专利许可费率,并特别强调在确定或调整许可费率时,要与潜在被许可方充分协商沟通,在充分保障专利权人获取应有收益的同时,避免由于不合理的许可行为,对专利实施人增加过重的甚至不合理的费用负担,影响专利实施者正常的经营发展。二是指导建立公平的收益分配机制。明确专利池应根据许可专利数量和贡献度等,公平确定专利池成员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确保权利人获取的许可收益与价值贡献度相匹配,激励更多行业相关专利权人入池运营。同时,根据专利池运行的成熟经验,强调专利运营管理机构可从专利许可收入中提取管理费或者收取服务费,激励运营管理机构获得合理收益,有能力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和许可对象。三是指导建立灵活高效的服务管理模式。鼓励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专利池功能定位,适时有序拓展服务类型和创新业务模式,为专利池成员或其他创新主体提供评估咨询、诉讼应对、协商谈判、海外风险分析、合规排查等增值或公益服务,在发挥专利池基础功能的基础上,更好满足不同领域、各类主体的多元化需求。四是指导建立适度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回应被许可人对专利池信息公开的诉求,鼓励专利池适当公开相关信息,或者根据相关方的合理要求提供必要信息,在合理必要范围内,提升专利池的透明度,保障被许可方的知情权。 关于保障措施。针对当前国内专利池建设缺乏高水平运营机构、高端运营人才稀缺和缺乏成熟经验等薄弱环节,以及企业专利付费使用意识不强、社会对专利许可运营认知度不高、专利池建设运行国际规则有待完善等不利因素,《工作指引》提出鼓励支持专利池规范标准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人才培养、宣传交流等重点支持举措,以期在较短时间内补齐专利池建设的弱项和短板,引导、普及专利池运营理念,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专利池建设运行国际规则,加快形成有利于专利池高质量建设运行的良好氛围和内外部环境。 此外,《工作指引》还对专利池的发起方式和组建过程予以规范指导,特别是对专利池建设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工作指引》立足当前我国产业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从更好促进产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针对专利池建设运行中的几个关键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和引导。 一是更加注重不同行业间的利益平衡。我国是全球产业门类最齐全的制造业大国,既有大量作为专利被许可方的生产制造型企业,也有为数不少拥有行业基础、共性专利的许可方。因此,在充分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专利池的建设应当立足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充分兼顾专利许可双方的利益平衡。《工作指引》着重引导专利池在确定许可费率的过程中,充分考虑行业平均利润率等多方面因素,加强与潜在被许可方的沟通协商,以保障许可业务有序开展,从整体上促进产业均衡、健康发展。 二是更好满足各类型主体的多元化需求。当前,产业界对专利池的需求迫切且多元,希望专利池在实现许可运营功能的基础之上,为促进产业专利协同发展、规范专利许可使用行为、防范应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减少重点领域“内卷内耗”等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因此,《工作指引》充分考虑各行业知识产权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现实需求,兼顾标准必要专利集中领域和其他领域的不同特点,鼓励引导专利池立足实际,开展探索创新,积极拓展服务类型和业务模式,更好满足各类主体的多元需求,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支撑。 三是鼓励引导合理必要范围内的信息公开。为回应专利许可双方对专利池信息公开的不同需求,《工作指引》结合国际专利池建设的成熟经验和运行规律,明确了鼓励信息适度透明的导向。在方向上,对专利池信息披露予以鼓励和引导,以提升专利池必要的透明度,保障被许可方应有的知情权;在操作中,给予专利池一定的自主选择权,支持其根据产业领域特点和自身定位,合理确定信息披露范围和方式,为市场化发展保留适度合理空间。 四是科学区分正当的专利运营与专利权滥用。专利池通过正当的专利运营、规范行使权利,帮助专利权人维护合法权益,获得应有许可收益是合理的,是值得肯定的;而以专利运营为名,行权利滥用之实,则会对产业有序发展、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近些年,有部分“非专利实施主体(NPE)”,以专利池运营的名义,背离专利运营的本意滥用专利权,频繁向一些企业发送律师函或者提起恶意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了巨大困扰。因此,在推广实施《工作指引》的过程中,我局将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力度,进一步明确专利许可运营的合理边界,强化规范引导,对于正当行使权利的专利池,予以鼓励和支持;对于专利权滥用的行为,加强正向引导和规制,积极营造公平合理、健康有序的专利运营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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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第三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将于7月16日至20日在北京举办。此次链博会将首次专门设置以知识产权转化为主线的创新链专区,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协同发展。 据介绍,此届链博会致力于构建上中下游多方协同的创新生态链,专门设置以知识产权转化为主线的创新链专区,邀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14家机构和企业参展。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展示覆盖68万件存量专利的高校与科研机构专利盘活系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将“一条龙”展示创新产品应用的迭代场景。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科教中心这三大交易机构将展示快捷高效的交易系统和成功案例。作为展示的深化,专区还将围绕“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举办主题活动,讨论科技创新成果如何从“知识到技术”、从“产品到市场”,实现价值跃迁,实现上中下游协同创新“链”的不断延伸。 据了解,第三届链博会主题为“链接世界、共创未来”,将设置先进制造、智能汽车、绿色农业、清洁能源、数字科技、健康生活和供应链服务等“6链1展区”,展现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最新成果和经验。此届链博会吸引650多家中外企业和机构参展,涉及75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占比超过65%;预计将有超过100项首发首秀首展;预计超过20万专业观众和社会观众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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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充分释放知识产权数据要素价值,现就开展“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中的应用,助力培育发掘高价值专利,服务创新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撑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效率,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智化水平。 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基础,融合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强化知识产权数据与跨部门、跨层级安全共享,推动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利用和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通过典型场景建设,形成一批社会效益突出、产业带动效益强的应用,沉淀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形成“技术—资源—场景—产品”四位一体的公共服务模式,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建设任务 (一)培育发掘高价值知识产权。基于知识产权数据资源,运用人工智能技术预判技术热点;智能判断技术的可专利性,智能决策专利布局策略;结合行业发展状态,智能分析技术瓶颈、行业空白点,规避技术壁垒,为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提供指引等应用场景。 (二)服务创新创造。充分利用全球知识产权公开数据,通过人工智能大模型分析技术发展脉络,揭示前沿技术趋势,利用人工智能精准推荐领域创新人才,有效缩短研发周期,节约研发经费;利用人工智能图像对比功能辅助商标注册申请;人工智能辅助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实现行业技术突破等应用场景。 (三)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展专利技术解析、应用场景挖掘和企业技术需求数据分析,构建丰富多样的对接渠道和应用场景,实现供需双方高效精准匹配,提高专利转化对接效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工具,开发科学可靠的智能化评估工具助力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进一步提高评估效率,降低评估成本等应用场景。 (四)支撑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利用图像识别、文本对比、图像对比等技术助力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监测;形成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数据智能模型,根据案件类型智能推荐海外维权服务机构,为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信息支持等应用场景。 (五)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效率。基于知识产权数据及企业背后的技术和人才情报,智能构建企业创新实力评价模型,智能生成企业技术画像报告,为政府、产业园区等筛选培育高成长性企业提供依据;将知识产权数据与其他行业数据融合,表征经济行业发展水平,提供科学治理依据等应用场景。 (六)强化数据安全保障水平。挖掘“人工智能+”支撑知识产权数据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强自主可控数据库建设和应用;提高数据合规高效流通利用水平,解决不同类型数据资源提供方、使用方、服务方、监管方等主体间的安全与信任问题等应用场景。 三、预期成效 (一)促进数据汇集融合。推动知识产权数据与产业数据、企业数据等多维数据资源的融合利用,提高知识产权数据协同利用水平;探索多元数据交流机制,加强跨领域数据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孤岛”,促进数据融合、成果互享。 (二)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知识产权信息的深加工,挖掘知识产权数据要素价值,便利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推动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跑起来”。 (三)提升业务服务质量与效率。推动业务服务流程再造与模式创新,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业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效能,实现政务服务与数据要素协同发展。 (四)形成高价值数据产品和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数据分析的广度、深度,针对具体应用场景形成特色的数据分析方法,开发具有创新性的分析工具,支持研发全流程智能交互式分析平台,提供“一站式”信息公共服务解决方案,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开发利用产品。 四、组织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组织统筹,指导建设方案编制,按需提供数据供给,及时帮助协调建设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场景建设质量和相关数据安全管理。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策划应用场景建设,加强资源调配,按照应用场景和预期成效,组织公共服务各方资源探索和推进场景建设,先行先试,并对重点场景建设给予引导和保障。针对典型应用场景,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推广,组织开展成果交流、经验分享,促进互学互鉴,扩大场景应用范围,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智化转型。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结合工作实际,遵循自愿原则,将成熟的或有意愿培育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建设方案(模板参见附件),于2025年8月16日前报送我局公共服务司。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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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他人发布,如果未经原创作者的许可,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在此情况下,原创作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首先,原创作者可以联系侵权人,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删除、下架或停止传播侵权作品。这是最直接且常见的方式,可以迅速减少侵权行为的损害。 二、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 如果侵权人拒绝停止侵权行为或无法联系到侵权人,原创作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证明自己是原创作者的证据、侵权行为的证据以及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的证据。然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向著作权管理部门投诉 除了直接联系侵权人和提起诉讼外,原创作者还可以向著作权管理部门投诉。著作权管理部门会依法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果认定存在侵权行为,会对侵权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原创作者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和困难。因此,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是非常必要的。他们可以为原创作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确保维权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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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版权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据悉,2024年福建省版权协会不断优化版权登记服务,全年共帮助福建省版权局完成作品登记125.7万件,比2023年增长76.96%,登记量位居全国第二。 据了解,福建版权登记数量的飞跃与版权作品自愿登记系统平台的重构优化有一定关联。2024年,福建省版权协会拓展充实了该平台服务功能,设计多维保护和管理机制,在数据统计、查重比对、登记模板、侵权举报等诸多方面实现了基于信息化的服务和创新,进一步提升版权登记便利化水平。 在量变中寻求质变,持续开展登记作品精选工作是福建版权工作的一大亮点。福建省版权协会每月精选质量高、效益好的优秀版权作品,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开展网络投票评选活动,选出10件美术作品、5件摄影作品、5件视频作品评为年度(福建省)版权登记优秀作品,同时对年度作品登记量领先的单位会员进行表彰,授予“版权登记先进单位”称号。 福建省版权协会理事长严桂忠介绍,2025年,福建将继续优化作品登记服务工作,不断优化作品审批流程,加快审理进度;鼓励会员大力实施创新创造,继续对优秀作品、优秀团队进行奖励、表彰,延长登记作品价值链条,促进优秀版权作品的产业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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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知识产权局代表团到访中国版权协会。双方就版权保护国际合作、网络环境下“通知—删除”机制实践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 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悦在双方举办的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中国版权协会在推动版权立法、行业自律、维权服务及国际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他表示,随着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网络版权保护面临新挑战。中国版权协会多年来持续关注、研究新技术发展对版权领域的影响,通过一系列举措持续优化版权治理生态,尤其在“通知—删除”规则适用中不断探索符合国情的实践经验,为权利人提供高效维权路径。 英国知识产权局商业与国际政策司副司长莎拉·罗伯茨-法维尔对中国版权协会分享的经验表示高度赞赏。她表示,英国知识产权局始终关注数字版权治理的前沿问题,近年来通过修订《数字经济法案》、建立版权信息数据库、推广版权教育项目等方式,推动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她特别提到,英国在平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与用户权益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愿与中国版权协会加强对话交流,共同应对跨境版权保护难题。 双方还重点围绕“通知—删除”机制的实施现状与优化路径展开了讨论。双方表示,未来希望能进一步加深合作,共同促进版权治理规则完善,为全球数字版权生态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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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湘西州召开“扫黄打非”与出版版权工作会议,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彦芳主持会议并部署年度重点任务。会议结合全国最新政策导向,首次将“AI生成内容侵权治理”纳入行动框架,并强调通过跨部门协作与技术赋能破解传统执法难题。 会议核心部署:从“清源”到“护苗”的立体化治理 技术驱动治理创新:针对网络侵权内容隐蔽化、AI生成技术滥用等新挑战,会议要求加强技术学习与实践,探索建立“AI侵权识别系统”,结合区块链技术追踪非法出版物源头,尤其对短视频平台、自媒体账号等新兴传播渠道实施动态监控。 跨域协作破壁垒:明确要求打破部门与行业间的信息孤岛,构建“扫黄打非”跨部门协作网络,联合公安、文旅、邮政快递、互联网平台等多方力量,实现线索共享与联合执法。例如,2023年成立的“护苗联盟”将升级为全域联动机制,覆盖线上线下双重场景。 版权保护与产业融合:提出“版权+文旅”新路径,通过规范出版市场、优化版权服务,推动《湘西全国政协委员风采》等文化项目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湘西文化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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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售:下架争议商品,避免损失扩大。 核实起诉内容:确认侵权类型(商标/专利/版权)及具体指控。 收集证据:保留进货凭证、销售记录,证明合法来源或自查是否实际侵权。 咨询律师:找知识产权律师分析案情,制定应诉或和解策略。 限时回应:在法院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避免缺席判决。 协商和解:若证据不利,可谈判赔偿或签订不再侵权协议。 应对判决:败诉需按判决赔偿,及时上诉或履行义务;胜诉则无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