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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讯 —— 随着元宇宙概念的爆发式增长,虚拟土地、数字艺术品、虚拟角色等数字资产交易规模突破千亿美元,但与之相关的版权纠纷也频繁浮出水面。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全国首例“元宇宙虚拟房屋版权侵权案”,首次明确虚拟物品的著作权保护规则,引发行业热议。 案件焦点:虚拟房屋设计被盗用,创作者索赔百万 原告李某为某元宇宙平台设计师,创作了一款名为“星海庄园”的虚拟房屋模型(含建筑结构、装饰细节及动态光影效果),并在平台挂牌出售。被告王某未经授权,将该模型稍作修改后上传至另一元宇宙平台售卖,获利超50万元。原告认为,其创作凝结了独创性智力成果,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索赔120万元。 被告辩称,虚拟房屋仅为“数据代码组合”,缺乏传统作品的“独创性”,且元宇宙中允许用户自由改造内容,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法院判决:虚拟物品可构成“类电作品”,侵权者赔偿8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虚拟物品具备独创性:涉案房屋模型在场景设计、交互逻辑等方面体现了作者个性化表达,符合《著作权法》中“视听作品”的认定标准; 元宇宙场景适用“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被告作品与原告模型在核心元素、视觉效果上高度雷同,且被告曾访问原告作品页面,存在接触可能性; 技术中立不豁免侵权责任:被告修改后二次上传的行为超出合理使用范围,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责任。 本案判决首次将元宇宙虚拟物品纳入传统著作权保护框架,为同类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行业痛点:版权归属模糊,跨国维权难 据第三方机构统计,2024年上半年,全球元宇宙版权纠纷案件同比激增300%,争议焦点集中在: 权属认定混乱:用户创作内容(UGC)与平台预设素材的版权边界不清; 跨平台复制难追溯:虚拟物品可通过代码一键迁移至其他平台,传统取证手段失效; 法律滞后性凸显:各国对NFT、虚拟土地等新型资产的法律属性定义不一,跨国维权成本高昂。 技术赋能:区块链存证+智能合约成破局关键 为应对挑战,头部元宇宙平台正加速技术合规布局: 区块链确权:国内“百度希壤”平台引入区块链存证系统,用户创作完成后自动生成唯一数字指纹,存证于北京互联网法院区块链平台; 智能合约限制滥用:部分平台要求虚拟物品交易必须嵌入智能合约,禁止未经授权的二次分发; AI监测侵权:Decentraland等平台启用AI扫描工具,实时比对全网虚拟物品相似度,自动下架疑似侵权内容。 专家呼吁:建立全球性元宇宙版权治理规则 “元宇宙的开放性与版权保护的地域性天然冲突,亟需国际协作。”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伟表示,“建议推动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牵头制定《元宇宙版权保护公约》,明确虚拟物品的权属认定、跨境执行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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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界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展示、播放、制作衍生作品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如盗版、抄袭、擅自上传他人内容等)。 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刑事层面):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通常司法实践中为3万元以上); 非法经营数额较大(如5万元以上); 复制品数量巨大(如复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达500份以上); 情节严重(如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多次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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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作品版权侵权认定: 权属明确:美术作品需有明确著作权人(如署名、登记证书); 侵权行为:未经许可实施复制、发行、展览、改编、网络传播等(如临摹后售卖、原样照搬、擅自印刷); 接触+相似:侵权者有机会接触原作,且作品表达实质性相似(细节、构图、元素等高度雷同); 排除合理使用:非用于个人学习、评论、新闻报道等法定例外情形。 侵犯著作权一般认定: 著作权人享有权利; 行为人未经授权实施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如复制、发行、改编); 行为与权利范围冲突,且不构成合理使用。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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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 权属明确:软件需经合法登记或能证明开发者身份(如开发文档、首次发表时间等); 侵权行为:未经许可实施复制、修改、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如盗版、破解、二次开发未授权); 接触可能性:侵权方有机会接触原软件(如员工接触内部软件、软件公开下载等); 实质性相似:代码逻辑、功能模块、界面设计等与原软件高度雷同(可通过代码比对或功能分析判断)。 排除合理使用: 如反向工程破解、教学研究等需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得直接复制代码。 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3-24条、《著作权法》第52-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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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注册版权 当我们制作完成一首原创歌曲制作如果在没有版权保护的情况下就发给别人听了,那就非常有可能会被别人盗版发行,也可能会被拿去做歌手音乐人身份认证,而当你想要正式发行的时候会被音乐平台告知歌曲已存在,这时候想要维权已经无力回天了。 所以,歌曲制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就要去办理版权证书,如果不知道在哪里办理的话可以直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乐平台进行注册或者嫌麻烦直接找代理公司全程代办,大家可以选择电子版的版权证书,它和纸质版是通用的,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2.注册歌曲版权费用 无论是歌曲还是歌词,注册版权的费用其实是一样的,电子版的版权证书申请办理费用是299,而纸质版的是399,上面已经提到了, 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果非要纸质的就需要填写一下收件人信息,这样就可以邮寄到自己的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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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申请的是版权(著作权)而非专利,音乐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范畴。完整流程如下: 1. 材料准备 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准确填写作品标题、作者信息等) 作品样本(电子稿或纸质乐谱、歌词、录音文件) 权利归属证明(原创声明或合作协议) 作品说明书(需描述创作意图、过程及独创性,作者亲笔签名) 2. 提交申请 自行办理:登录国家版权局或地方版权局官网注册账户,上传材料并邮寄原件 委托代理: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后由专业人员处理流程 3. 审查与发证 版权局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需补正需在2个月内完成 通过后缴纳登记费(约300-500元),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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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图片就算删了,但之前用它的时候已经造成了伤害,赔偿是给被侵权方的补偿。” 举个栗子: 你开淘宝店,用了别人的一张高清风景图当商品封面(没授权),后来被原作者发现举报了。你赶紧删了图,但这时候可能已经有顾客因为这张图买了你的商品。原作者可以起诉你: 赚了他的钱(你用他的图吸引了顾客) 损害了他的名誉(他的图被乱用可能拉低档次) 他为了维权花了律师费、时间成本 所以即使你删了图,对方还是有权要你赔钱(通常是实际损失+维权费用)。不过主动删图能证明你“认错态度好”,法官可能少罚点。 划重点: 删图是必要补救措施,但不等于没事了 赔偿主要针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而不是单纯看你现不现在有没有图 防坑:以后用图前先确认版权(免费图库/购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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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版权 ≈ 你画的图是你的“原创作品”,别人不能抄你的创意和设计。 (比如你设计了一个超酷的卡通logo,别人直接照搬你的图,就算没注册商标,你也能告他抄袭,因为版权自动属于你。) 图形商标 ≈ 你给产品贴的“身份证”,告诉别人“这是我家的”。 (比如你注册了商标的logo只能你家卖奶茶用,别人再盗用你的商标卖奶茶,就是抢客户,这时候商标法能治他!) 举个栗子: 你设计了一个猫咪图案的logo(有版权),然后用它当奶茶店招牌(注册成商标)。 版权保护:别人不能偷偷抄你的猫咪设计去卖奶茶杯; 商标保护:别人不能在你家奶茶店隔壁挂个一样的猫咪招牌卖奶茶。 一句话总结: 版权是“保护创意本身”,自动生效; 商标是“保护商业用途”,必须主动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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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杀版权费因剧本类型、发行平台和销售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 线上本版权费 线上剧本的版权费通常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一般为买断形式。例如,在百变大侦探APP中,免费本基础稿费为2000元,付费本基础稿费为5000元,部分平台还会根据评分给予额外奖励。 线下本版权费 线下剧本的版权费通常根据销量分成,收益更高。例如,一些爆款剧本如《你好》的创作者收入可达百万元。 版权登记费用 剧本版权申请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和代理费,登记费一般为每件300元至400元,代理费通常在500元至3000元之间。 盗版与侵权成本 盗版剧本的售价极低(如4.88元),但正版剧本的授权费用可能高达数千元,甚至在某些城市独家授权费用可达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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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剧本杀作品的著作权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认定属于著作权侵权: 1、对于他人著作权实行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2、损害了他人享有的著作权; 3、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等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剧本杀作品的著作权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二、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 著作权纠纷特别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由于专业性强,判定难度大,往往借助于鉴定。 著作权鉴定首先要判断作品的独创性部分,例如排除公式、图表等唯一性表达、排除一些引用内容等。 然后将被控侵权作品与著作权人的作品中具有独创性部分进行比较,确定是否侵权。 这里就涉及到侵权程度的量化标准,需要利用数学模型计算抄袭的程度,以提供给法官参考,如果被控侵权作品对著作权人的作品中的独创性部分,抄袭比例达到一定程度,则被控侵权人又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