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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logo完成之后版权属于谁?

2025-04-17来源:全国知识产权

默认归属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委托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以合同约定优先。若双方未签署合同或未明确约定,著作权默认归属于受托方(即设计者)。
例如,企业委托设计师设计LOGO但未签署协议,则设计师自动拥有该LOGO的版权,企业仅获得使用权。
‌例外情形‌
若存在雇佣关系(如企业员工设计LOGO),则著作权通常属于雇主(即公司),除非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
通过合同明确转让或共有版权时,需以书面形式约定权利归属及使用范围。例如,设计合同中可要求受托方完成作品后将著作权转让给委托方。
‌法律保护与建议‌
LOGO作为美术作品,自创作完成起即自动获得著作权,无需登记即可受法律保护。但建议通过国家版权局或在线平台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侵权纠纷中提供有力证据。
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版权归属、保密条款及侵权责任,避免争议。

本文由全国知识产权官网政策研究室基于官方政策进行的专业分析,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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