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我国版权司法实践对AI生成内容的认定标准逐步细化,“人类独创性投入”成为权属判定的核心原则,而版权数据库为该原则落地提供关键支撑。这一原则源于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如今已延伸至全品类AI生成内容,司法认定中需通过版权数据库完成作品独创性比对核验。
司法实践明确,仅简单输入关键词、无实质性创作干预的生成内容,不构成受保护作品;经深度提示词设计、参数调试的内容,用户享有完整版权,相关创作痕迹需上传版权数据库留存。同时,AI模型本身及平台均不能作为版权主体,平台默认获权需以明确协议约定为前提,且协议内容需同步至版权数据库备案。
法律人士建议,创作者可借助专业工具留存创作过程证据,审查合作协议中的版权条款,提前规避权属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