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版权侵权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设计的独创性:被指控侵权的设计需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即不是对已有设计的简单复制或改编。如果设计过于相似,且缺乏独特的创作元素,可能构成侵权。
接触可能性:原告需证明被告有接触到原告设计的可能性。例如,被告可能在与原告相同的领域工作,或有机会接触到原告的设计作品。
实质性相似:对比原告的设计和被告的设计,看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设计元素的排列组合等方面是否实质性相似。相似程度越高,越有可能构成侵权。但相似性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不能仅仅依据外观的相似性。
权利范围:要明确原告设计的版权保护范围,包括设计的具体内容、使用方式等,以确定被告的行为是否超出了该范围。只有在被告的行为落入原告版权的保护范围内时,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