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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数字化转型走在全国前列,教育领域尤甚。到2026年,线上线下融合教学(OMO)将成为常态,由此产生的版权问题亟待规范。 本文服务于上海各大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在线教育平台及知识付费博主。我们将解读在制作在线课程时,使用他人教材、论文、图片、视频及软件的法律边界。 重点分析“合理使用”原则在数字教育环境中的适用尺度变化,以及如何通过“知识共享”(CC)协议等手段,合法地构建和利用开放教育资源(OER)。 针对上海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MOOC建设,我们将提供课程内容版权归属的合同拟定要点,避免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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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提出每个软件开发者在申请软著时都会面临的首要决策:“是花时间自己研究流程,还是花钱找专业代理?”通过真实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金钱成本)分析切入主题。 核心对比:两种方式的全面解析 制作一张详尽的对比表格,涵盖以下维度: 费用成本: 官费 + 时间成本(自己) vs. 官费 + 服务费(代理) 时间成本: 学习流程、准备材料、处理补正所需的时间 vs. 交由代理处理,自己仅需配合 专业度: 非专业人士易犯格式、内容错误 vs. 代理机构熟悉审查标准,材料规范化 成功率: 首次通过率可能较低,易因细节驳回 vs. 经验丰富,驳回率低,熟悉补正策略 省心程度: 全程亲力亲为 vs. 流程跟踪,进度反馈 “适合自己申请”的人群画像与详细攻略 人群: 时间充裕、学习能力强、注重预算、申请软件简单明了(如工具类小程序)的个人或小微团队。 攻略: 提供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指南链接、材料清单自查表、常见格式错误避坑清单。 “建议找代理”的场景与选择标准 场景: 企业用于高企认定、融资、急需证书;软件复杂、模块多;无暇处理繁琐流程;历史申请曾被驳回。 选择代理的“避坑指南”: 查看官方资质与成立年限。 确认价格是否透明(是否包含官费)。 询问是否有标准化的材料准备指南和流程跟踪系统。 警惕低价陷阱和“包过”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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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聚焦 | 随着GitHub Copilot、Amazon CodeWhisperer等AI编程助手广泛采用,AI生成代码的著作权问题从理论争议变为现实挑战。 2025年多起相关诉讼引发全球关注,各国司法机构正试图在创新激励与权利保护间寻找平衡。 本文基于最新立法动态与司法判例,为企业使用AI辅助开发提供可操作的合规框架。 一、全球司法实践呈现的三种裁判倾向 否定说在美国版权局的多项裁决中体现,认为AI生成内容缺乏人类作者“创造性思维的火花”,不予登记。 但在2024年“AI绘画版权案”中,法官承认人类通过提示词选择与参数调整可能形成独创性表达。 区分说在英国和欧盟讨论稿中出现,根据人类干预程度划分权利归属,高度自主的AI作品可能被视为特殊财产。 实用说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初显,部分法院在侵权案件中侧重保护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而非纠结于作者身份认定。 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提示词(Prompt)的独创性能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创作行为? 目前趋势显示,简单描述性提示难以获得保护,但包含详细参数、逻辑结构的设计型提示可能被认定为智力成果。 二、企业使用AI编程的四大现实风险 侵权风险:AI训练数据包含的海量开源代码可能产生“记忆”输出,导致生成的代码片段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2024年集体诉讼显示,某些AI工具生成的代码与训练数据中的GPL代码相似度超过70%。 权属风险:企业无法获得AI生成代码的完整著作权,可能影响软件产品的资产价值与融资估值。 合规风险:未明确标注AI生成内容,可能违反即将出台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管理办法》披露要求。 质量风险:AI生成的代码可能存在安全漏洞或逻辑错误,而现行法律下责任划分尚不清晰。 某初创公司因使用AI生成的核心模块存在专利侵权风险,在A轮融资尽调中被发现,估值下调40%。 三、训练数据合法性的三道防线建设 来源筛查:确保训练数据来源于公领域或已获授权的代码库,避免使用权利状态不明的数据。 领先厂商开始提供“清洁训练”的AI编程工具,承诺其训练数据均经过合规审查。 过滤机制:建立代码片段相似度检测,对输出结果与训练数据进行比对,过滤高相似度片段。 记录保存:完整保存训练数据来源、处理过程及输出日志,为可能的法律争议提供证据链。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要求高风险AI系统提供训练数据详细文档,这一要求可能延伸至编程辅助工具。 企业选择AI工具时,应优先考虑能提供完整数据合规证明的供应商。 四、开发流程中的权属确认操作指南 建立AI生成代码标识制度,在文件头部注释中明确标注AI生成的比例、工具名称及版本。 对AI生成的初始代码进行实质性修改与优化,增加人类作者的独创性贡献比例。 司法实践显示,当人类对AI输出进行“创造性选择、编排与深度重构”时,可能形成受保护的作品。 制定企业内部的《AI辅助开发规范》,明确不同类型场景下的操作标准: 1. 完全AI生成的工具类代码,标注来源但一般不主张著作权; 2. AI生成+人工重构的业务逻辑代码,可主张基于重构部分的著作权; 3. 人类设计+AI实现的架构代码,主张整体著作权但注明实现方式。 五、合同条款设计的三个关键维度 与AI工具供应商的协议:明确要求供应商保证训练数据合法性,并承诺承担因此产生的侵权责任。 争取在合同中约定,企业对基于该工具生成的代码享有尽可能完整的知识产权。 与开发人员的协议:在劳动合同或项目合同中增加AI使用条款,要求披露AI辅助情况并确认公司权属。 与客户的协议:在软件许可协议中适当披露AI使用情况,避免因未告知导致合同纠纷。 2025年1月更新的《微软服务协议》已包含AI生成内容条款,明确用户对输出内容负责,微软不主张权利。 这将成为行业标准文本的重要参照,企业在起草合同时应密切关注此类范本更新。 六、面向未来的战略级建议 短期策略(1年内):以风险防控为主,在非核心模块试用AI工具,建立内部管理流程。 中期策略(1-3年):形成企业最佳实践,在合规前提下逐步扩大AI应用范围。 长期策略(3年以上):参与行业标准制定,通过专利布局保护AI应用的创新方法。 技术层面,探索可解释AI在代码生成中的应用,使AI决策过程可追溯、可审计。 法律层面,推动建立“AI贡献度评估标准”,为权利划分提供技术依据。 商业层面,考虑为AI辅助开发的软件购买知识产权保险,转移潜在侵权风险。 产业共识正在形成:AI不是创作者,而是创作工具;人类不是代码的“作者”,而是“系统设计师”。 在这个过渡期,最谨慎的企业不是回避技术,而是建立超越当前法律的前瞻性治理框架。 当法律明确边界时,已完成合规建设的企业将获得显著的市场先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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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观察 | 随着开源软件在商业项目中的渗透率超过90%,合规风险已成为企业技术管理的核心挑战。 2024年多家科技公司因违反开源许可证条款面临诉讼,最高赔偿金额达数千万美元。 本文结合最新司法案例,系统梳理从代码引入到产品分发的全链路合规管理框架。 一、开源许可证的分类与核心义务解析 目前主流的开源许可证可分为“宽松型”与“著佐权型”两大类。 Apache、MIT等宽松许可证仅要求保留版权声明,商业使用限制较少。 GPL、AGPL等著佐权许可证具有“传染性”,使用其代码的衍生作品必须同样开源。 企业最常触雷的是GPL系列许可证的“分发触发”条款。 即使仅修改了少量GPL代码,一旦对外分发软件产品,整个相关模块都可能需要开源。 2024年某物联网设备厂商因未开源基于GPL组件开发的固件,被责令公开全部源代码并赔偿损失。 二、企业开源治理体系的四层架构建设 策略层:制定符合业务模式的开源使用政策,明确禁止、限制、允许使用的许可证类型清单。 流程层:建立从引入评审、持续监控到合规分发的标准化流程,关键节点设置审批机制。 工具层:部署SCA(软件成分分析)工具自动检测开源组件及其许可证,集成至CI/CD流水线。 知识层:定期开展开发者合规培训,建立内部知识库与专家咨询渠道。 领先科技企业的实践表明,有效的开源治理可将合规风险降低70%以上。 建议设立专门的开源合规官岗位,负责政策执行与风险预警,直接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三、代码引入阶段的“三步筛查法” 第一步许可证识别:使用FOSSID、Black Duck等工具扫描拟引入代码的许可证类型。 第二步兼容性分析:检查多个开源组件许可证之间、开源许可证与商业许可证之间的兼容性。 例如GPLv2与GPLv3不完全兼容,混合使用可能导致法律冲突。 第三步风险评估:评估许可证义务是否符合产品发布计划,特别是涉及SaaS服务的AGPL条款。 某金融科技公司建立开源组件白名单制度,仅允许使用经法务与技术团队双审通过的组件。 对于必须使用的高风险组件,采取进程隔离、API封装等技术手段降低“传染”风险。 四、开发过程中的合规控制要点 开发文档应详细记录每个开源组件的使用位置、版本及对应许可证义务。 建议在源代码注释中明确标注第三方代码边界,避免与自研代码混淆导致权属不清。 定期更新开源组件至安全版本,旧版本中可能包含已知漏洞或已变更的许可证条款。 内部构建系统应自动生成SBOM(软件物料清单),列出所有组件的依赖关系树。 SBOM不仅是合规要求,在出现安全漏洞时也能快速定位受影响组件,大幅缩短应急响应时间。 五、产品分发时的义务履行实操 根据GPL等许可证要求,分发软件时必须同时提供源代码获取方式。 实践中可通过官网下载、代码托管平台或书面承诺等方式履行义务,需确保提供期限不少于3年。 所有版权声明、许可证文本必须完整保留,不得擅自修改免责条款。 对于SaaS服务,需特别注意AGPL许可证的特殊要求。 即使不直接分发软件,通过网络提供服务也可能触发开源义务,建议提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某云服务商因未遵守AGPL条款被起诉后,被迫开源其核心架构代码,造成重大商业损失。 六、合规危机应对与长效管理机制 收到开源合规质疑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法务、技术、业务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 第一步暂停可能侵权的产品分发,第二步全面评估影响范围,第三步制定整改方案。 积极与权利人沟通协商,许多开源社区更关注合规整改而非经济赔偿。 建立开源组件年度审计制度,对在产产品进行全面扫描与风险评估。 将开源合规纳入供应商管理,要求第三方提供的SDK、库文件附带完整的许可证声明。 参与开源社区贡献,通过上游贡献降低维护成本,同时提升企业技术声誉。 专家提醒:开源合规不是一次性项目,而是需要持续投入的技术治理过程。 建议企业将合规成本纳入产品预算,早期投入1元合规成本,可能避免后期100元的诉讼损失。 在开源与商业的平衡中,建立“尊重规则、善用资源、贡献生态”的健康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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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中,软件著作权已成为企业核心资产的法律“身份证”。 但许多开发者在申请过程中因细节疏忽导致驳回,浪费宝贵时间与资源。 本文基于2024年最新登记数据与审查实践,为您梳理从材料准备到证书获取的全流程关键节点。 一、材料准备阶段:三大核心文件的成败细节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计,超过40%的驳回申请源于材料格式不规范。 源代码文档要求提交前后各30页,每页不少于50行,建议使用等宽字体并保留代码结构完整性。 操作说明书需图文并茂,重点展示软件运行流程与功能界面,避免使用模糊截图。 申请表填写时,“开发方式”与“权利取得方式”等选项需与证明材料严格对应,单独开发与合作开发需提供不同证明文件。 近期有企业因提交的源代码包含大量开源库标识而未作说明被要求补正。 专家建议,若软件中包含开源组件,应在说明书中明确列出并附许可证文件。 对于委托开发项目,必须提交著作权归属协议原件,否则将按职务作品处理。 二、申请提交阶段:线上与线下通道的选择策略 目前登记申请可通过线上系统提交电子材料,也可在版权保护中心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线上通道审核周期通常比线下快5-7个工作日,且可实时跟踪进度。 2024年第三季度起,部分省市已试点“承诺制”快速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该通道要求申请人信用良好且软件类型明确,不符合承诺制条件仍走普通程序约需60个工作日。 加急服务需额外费用,但可将周期压缩至5-31个工作日不等,适合有融资、上市等紧急需求的企业。 三、审查阶段:最常见的五类驳回原因与应对方案 审查员主要从独创性、一致性、规范性三个维度进行审查。 独创性问题常表现为代码与已知开源项目高度相似,需提供独立创作的过程证明材料。 源代码与说明书描述的功能不一致是高频驳回点,建议提交前进行交叉验证。 材料签名盖章不规范、身份证明文件过期等程序性问题占驳回量的25%。 2024年新规要求法人申请时需提交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个人申请则需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对于曾登记过的软件升级版本,需同时提交原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新版修改说明。 四、领证与后续管理:这些关键事项常被忽略 审核通过后,领证通知将以短信及系统站内信形式发送。 纸质证书可通过自取或邮递方式获取,电子证书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证书信息如有误需在收到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更正申请,逾期将产生额外费用。 软件开发迭代后,新版本建议重新登记以延续保护链条。 对于已登记软件进行转让或许可,需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法律效力。 定期核查软件著作权清单,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资产台账,为融资、并购、维权提供基础支撑。 五、特别提醒:2025年登记政策三大趋势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登记要求将进一步明确,当前政策下需提供人类创作者的核心贡献证明。 开源软件合规审查趋严,登记时需明确标注开源组件及对应许可证类型。 跨境软件登记合作深化,通过海牙协定途径可在多国同步获得保护,大幅降低海外布局成本。 专业建议:在软件开发初期即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流程,代码注释中标注开发者与开发日期。 定期备份开发日志、设计文档等过程性材料,这些在应对审查或未来维权时将成为关键证据。 对于核心产品,建议采用“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组合保护策略,构建立体防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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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选择的智慧决定保护的边界 在数字技术驱动创新的今天,软件已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然而,许多创业者在为技术成果寻求法律保护时,常常陷入一个关键误区:混淆了软件著作权与软件专利的保护边界。事实上,这两者在保护逻辑、法律基础和商业价值上存在本质差异,选择不当可能导致核心技术在法律层面"裸奔"。 第一部分:两大保护体系的核心逻辑解析 保护对象的本质差异 从法律角度看,软件著作权与软件专利保护的是完全不同的对象。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的独创性,即代码、文档等具体表达方式。而软件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即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思路与方法。 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明确体现。在2024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件中,法院明确指出:"著作权仅保护软件的表达形式,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这一判决再次确认了两者的边界。 保护机制的运行逻辑 著作权保护采取自动保护原则,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自动产生著作权,登记主要是为了获得权利凭证。专利保护则必须经过严格的实质审查程序,只有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方案才能获得授权。 据统计,2024年软件著作权登记通过率超过98%,而涉及软件技术的发明专利授权率仅在30%左右。这种差异直观反映了两种保护机制的准入门槛。 第二部分:技术成果保护的三维选择框架 技术类型与保护适配性分析 表达导向型软件(如内容管理系统、企业办公软件)通常更适合著作权保护。这类软件的核心价值在于代码实现的质量和用户体验,而不是算法创新。 算法驱动型软件(如人工智能平台、工业控制软件)则需要专利保护。以某知名AI图像识别公司为例,其在获得软件著作权的同时,布局了覆盖核心算法的12项发明专利,构建了坚实的技术壁垒。 界面创新类软件(如新型社交应用、设计工具)可采取复合保护策略。一方面登记软件著作权,保护代码实现;另一方面申请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独特的用户界面。 商业策略与保护强度匹配 快速上市产品应优先考虑著作权保护。著作权登记流程快、成本低,能够为产品快速建立基础的法律保护层。 核心技术产品必须进行专利布局。专利审查周期虽然较长,但保护强度高,能够防止竞争对手通过不同代码实现相同功能。 平台型产品需要构建多层次保护体系。不仅保护核心代码和算法,还要关注API接口、数据处理流程等可能产生专利价值的环节。 行业特性与保护策略定制 互联网应用领域著作权保护通常是基础,但在涉及搜索算法、推荐系统等核心模块时,专利布局至关重要。 工业软件领域专利保护的价值更为突出。某国产CAD软件企业通过系统性的专利布局,成功抵御了国际巨头的竞争压力。 新兴技术领域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需要在技术研发早期就进行专利预警和布局规划。 第三部分:实战案例深度剖析 案例一:电商平台的保护策略演进 某头部电商平台在发展初期,仅对核心交易系统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随着平台规模扩大,竞争对手开始模仿其推荐算法和搜索排序逻辑。平台随即启动专利布局,针对个性化推荐算法、实时库存管理系统等技术方案申请了系列专利。这一策略不仅阻止了竞争对手的直接模仿,还通过专利交叉许可与多家技术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 案例二:工业物联网企业的保护体系建设 一家专注于工业物联网的科技企业,其核心产品是一个设备预测性维护平台。企业采取了三步走策略:第一步,对所有软件模块进行著作权登记;第二步,对数据处理算法和模型训练方法申请发明专利;第三步,将软硬件结合形成的系统解决方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这一立体化保护体系在后续融资和上市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案例三:SaaS服务商的风险规避实践 某SaaS服务商在开发过程中大量使用了开源代码。企业在法律顾问的建议下,首先进行了开源合规审查,确保符合相关许可证要求;然后对自研的核心业务逻辑申请软件著作权;最后针对具有创新性的数据处理流程申请了方法专利。这一系统性做法避免了开源合规风险,同时保护了自主创新成果。 第四部分:战略布局实施路线图 第一阶段:基础保护(0-12个月) 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对所有正式发布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 开展核心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培训 建立代码管理和文档规范体系 第二阶段:重点布局(12-24个月) 开展技术成果专利性评估 针对核心技术启动专利申请 建立竞争对手专利监控机制 制定开源代码使用规范 第三阶段:系统构建(24个月以上) 形成企业专利组合 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 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模式 参与行业标准制定 第五部分:常见误区与专业建议 误区一:有了著作权就能阻止功能模仿 这是最常见的误解。著作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不保护功能。如果竞争对手通过独立开发实现了相似功能,通常不构成侵权。 误区二:所有创新都能申请专利 专利保护有严格的技术性要求。纯粹的商业模式、数学方法或计算机程序本身(指算法)通常不能获得专利保护,除非其与具体技术领域结合产生了技术效果。 误区三:专利越多保护越强 专利质量比数量更重要。一个权利要求范围恰当的核心专利,其价值可能超过数十个边缘专利。布局时应聚焦核心技术,形成高质量的专利组合。 专业建议一:早期咨询 在技术研发初期就应咨询知识产权专业人士,评估不同保护方式的可行性,制定整体保护策略。 专业建议二:证据保全 无论选择哪种保护方式,都应妥善保存研发过程中的文档、邮件、会议记录等证据材料,这对未来的维权至关重要。 专业建议三:动态管理 知识产权保护不是一次性的工作。应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根据技术发展和市场变化调整保护策略。 结语:构建面向未来的知识产权护城河 在技术快速迭代的数字化时代,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已经从单纯的法律事务升级为企业的核心战略。理解著作权与专利的本质差异,根据自身技术特点和商业目标制定精准的保护策略,是企业构建长期竞争力的关键。 真正的知识产权护城河不是一纸证书,而是基于深刻理解建立起来的系统性保护能力。这需要技术、法律和商业智慧的融合,需要从创业初期就开始布局,并在发展过程中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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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6年电——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软件已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然而,许多创业者和技术负责人在为软件寻求法律保护时,往往面临一个根本性困惑:究竟该申请软件著作权还是软件专利?选择不当,可能导致投入大量成本却无法获得有效保护,让核心技术面临"裸奔"风险。 一、保护本质截然不同:代码表达 vs 技术思想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突破200万件,而涉及软件技术的发明专利授权量约为15万件。这一巨大差异背后,反映了两者在保护本质上的根本区别。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代码的具体表达形式,就像保护一本小说的文字;而软件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和创新构思,相当于保护小说的核心剧情。"知名知识产权专家张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近期,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了这一区别。某AI公司起诉竞争对手软件界面和代码结构抄袭,最终凭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胜诉。然而,在另一起案件中,某企业虽拥有某财务软件的著作权,却未能阻止竞争对手用完全不同代码实现相同功能,法院认定这不构成侵权。 二、审查标准与获取成本差异显著 从获取难度看,两者差异明显。软件著作权实行"登记制",通常只需2-4个月即可获得证书,官方费用仅数百元。而软件专利采用严格的"实质审查制",审查周期长达2-3年,总成本往往达数万元。 "我们见过太多企业踩坑。"资深专利代理师李静告诉记者,"有初创团队花大价钱申请软件专利,却因技术方案缺乏创造性被驳回;也有企业只做了著作权登记,结果核心技术方案被对手轻易绕开。" 值得注意的是,保护期限也不同。软件著作权保护期可达开发者终生加死后50年或法人首次发表后50年,而发明专利保护期固定为申请日起20年。 三、行业实践:不同场景的选择策略 在实际应用中,不同技术类型的企业应采取差异化的保护策略。 对于用户界面突出、设计创新的应用软件,专家建议采取"著作权为主,外观设计专利为辅"的策略。例如,某知名社交APP不仅登记了软件著作权,还为其独特的图标设计和界面布局申请了多项外观设计专利,构建了立体保护网。 对于底层算法驱动、技术门槛高的工业软件,则应采用"著作权与发明专利并重"的组合拳。国内某领先的预测性维护软件企业,在完成著作权登记的同时,针对其核心的机器学习算法和数据处理方法布局了数十项发明专利,形成了坚实的技术壁垒。 四、企业决策:从成本考量到战略布局 随着企业规模扩大,知识产权策略也应从简单的成本考量升级为战略布局。 "中小企业至少要为所有正式发布的软件办理著作权登记,这是最基础的保护。"张维建议,"而成长型企业,则应建立创新挖掘机制,在软件公开发布前,就对可专利的技术点进行评估和申请。" 科创板上市企业"科技视界"的董秘王磊分享了他们的经验:"我们在上市前梳理了全部软件资产,不仅补充登记了多项著作权,还系统布局了核心专利组合。这在上市审核和市值评估中都成为了重要加分项。" 五、前沿挑战:AI生成代码的权属问题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新的挑战正在浮现。近期,关于AI自动生成代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引发了业内广泛讨论。 "目前司法实践倾向于不承认AI本身作为作者,"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明指出,"但对于使用者的贡献程度如何认定,特别是具有独创性的提示词(Prompt)能否构成创作,仍需进一步明确。" 专家提醒,企业在使用AI辅助开发时,应仔细审查工具的用户协议,并通过合同明确约定成果归属,避免未来发生权属争议。 六、政策支持与风险警示 国家层面正不断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24年新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了登记流程。各地政府对软件著作权登记和专利申请也提供了不同程度的补贴政策。 然而,风险依然存在。最常见的是忽视开源软件合规性。"许多企业因为使用了GPL等协议的开源代码而未遵守相应义务,导致整个项目面临开源风险。"李静警告道。 结语:在软件定义一切的时代,明智的知识产权选择已不再是可选项,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答题。从理解著作权与专利的根本区别开始,构建适合自身技术特点和商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正成为每个技术驱动型企业的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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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起施行的新版《专利审查指南》及最新司法实践,正式明确AI生成内容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结束了长期以来的权属争议。新规明确,符合条件的AI生成内容可分别纳入专利、著作权保护范畴,并非“无主之物”。 著作权领域中,AI生成内容需满足“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权属默认归AI使用者所有,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领域则允许AI生成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申请专利,但需通过伦理合规审查并充分披露技术细节。 业内提醒,创作者需留存AI输入指令、参数设置、迭代记录等证据,规范权利约定,同时确保训练数据来源合法,规避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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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工作指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专利池作为一种重要的专利联合运营模式,在整合行业专利资源,降低专利许可交易成本,提升专利许可规模和效率,助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强化产业竞争优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通信、音视频等标准化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专利纠纷多发的产业领域中,一批国际专利池依托长期发展形成的先发优势,在获取高额收益的同时,不断强化产业影响力和控制力,在全球产业和科技竞争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近年来,国内相关行业组织和地方政府围绕专利池建设不断加快探索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但总体上看,我国专利池在建设基础、运行机制、人才保障、发展环境等方面还较为薄弱,发展水平与国际主流专利池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专利池的整体功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随着我国产业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和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日益激烈,国内重点产业对专利协同运用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加快高质量专利池建设的步伐,更好发挥专利池在促进专利转化、防控产业风险、优化创新生态等方面的作用,对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专利池建设,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构筑产业专利池”的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建设运营重点产业专利池”进一步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国内专利池高质量建设运行,及时回应重点产业相关诉求,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梳理国际专利池建设运行的经验和规律,深入调研国内不同产业对专利池的实际需求,广泛吸纳各类企业、行业组织、服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在凝聚各界共识的基础上,聚焦专利池的建设定位、功能作用、遵循原则、运行机制等重点,制定出台了《工作指引》。 二、总体思路 《工作指引》按照“一条主线、两个作用、三方兼顾、四项机制”的总体思路,指导加强专利池高质量建设,更好发挥专利池的功能作用,有效推动专利低成本、高效益转化运用,促进产业公平有序竞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条主线”,即以科学组建、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高效运营为主线,并将其作为专利池建设运行的总体要求。其中,“科学组建”是专利池成功运行的关键,要求专利池在组建过程中合理确定目标定位、运营模式和工作规则,确保专利池具备专业化、市场化的运营能力;“合理布局”是专利池建设的基础,要求专利池建设紧密结合国家产业发展战略,适应产业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充分整合产业优质专利资源,针对重点产业领域进行重点布局、合理布局,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规范管理”是专利池健康发展的保障,要求专利池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立足国际视野,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健康有序发展,合法合规运行;“高效运营”是专利池价值实现的核心,要求专利池构建以实现专利市场化价值为目标,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高效开展许可业务和运营服务,实现应有的功能作用。 “两个作用”,即发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两方面作用。一方面,“有效市场”是指专利池建设应当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支持专利池探索形成呼应产业需求,遵循市场规律的商业模式,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在经营中同时满足权利方和实施方双方诉求,同时自身也能够获取合理收益,不断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有为政府”是指政府应当加强合规指导,出台相应政策予以重点支持。从国家战略要求和产业发展需求出发,加强重点指导和支持,强化专利池在重点产业链中的整体布局和资源统筹,引导专利池有效平衡专利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专利池在助力产业竞争力和提升安全稳定水平中的支撑作用。 “三方兼顾”,即兼顾不同产业特点,立足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未来产业的实际状况和现实需求,支持不同领域的专利池开展差异化建设,探索多元化的运行机制和业务模式;兼顾不同主体利益,引导构建公平、合理、无歧视的专利许可运营生态,保障专利权人和实施者的利益平衡,在支持专利权人得到应有收益回报的同时,充分保障专利实施者应有的合理收益;兼顾创新探索和规范管理,从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大局出发,在鼓励专利池运营机构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商业运行模式的同时,有效规制和避免滥用专利权、以专利运营之名行行业垄断之实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项机制”,即围绕专利池对外许可、收益分配、管理服务和信息披露等四个重要方面,引导专利池管理运营机构加强机制建设,提高运行效能,实现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营,更好满足专利池自身建设和产业创新发展需要。 三、重点内容 《工作指引》从专利池的功能定位、建设原则、运营管理机制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导支持国内专利池科学组建、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高效运营。 关于专利池的功能。《工作指引》在专利池常规功能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产业发展需要和专利运营工作实际,提出专利池应有的三个方面主要功能。一是提高专利许可使用效率。以专利池为平台,整合相关领域内的共性技术专利,通过在权利人和被许可人之间进行“一对多”“多对多”的一站式许可方式,降低许可交易成本,提高许可使用效率。这既是专利池应当具备的基本功能,也是其实现市场化运行的基础。二是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以专利池为载体,通过开展专利集中运营,充分发挥其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功能,不断扩大专利产业化规模和效益,加速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广专利许可使用是专利池的基本功能,但有效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更是专利池功能的应有之义,这既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有效手段,更是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任务要求。三是开展多元化运营服务。针对当前国内产业创新发展中的现实需求,专利池在运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呼应产业知识产权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专利池的服务功能,引导专利池结合相关领域企业及各类主体的实际需要,开展多元化服务,普及教育企业专利合规使用的意识,提高产业专利协同运用和风险防范水平。专利池的多元化运营服务,对优化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提升专利转化运用综合效益和运营效率,更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关于专利池的建设原则。为保障专利池可持续运行、健康发展、公平有序竞争,《工作指引》提出四项建设原则。一是市场化原则,重点解决专利池可持续发展运行的问题。近年来,部分地方在政府主导下积极探索开展专利池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导致未能充分发挥其实际应有的作用,发展难以为继。对此,《工作指引》强调专利池建设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探索构建能够实现稳定收益、具有“自我造血”能力的商业化运营模式。二是利益平衡原则,旨在引导专利池平衡好专利权人和实施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专利池在许可运营中应当立足各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既要保障专利权人的合理收益,使创新者获得应有的投资回报,以反哺新一轮创新;同时,也要避免不合理的许可规则和过高的许可费率,过分压缩被许可企业的行业平均利润空间,影响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该原则强调专利池运营中应坚持行业利益衡平理念,确保从创新投入到成果实施全过程中的各类主体,都能得到应有的利益回馈,促进形成“创新-应用-再创新-再应用”的良性循环。三是开放性原则,目的是保障同一领域专利权人在专利池建设运行中能够自愿加入、自愿退出。为避免某一技术领域中的部分专利权人,通过不公平的规则设置,阻止或者限制其他专利权人加入专利池,以获取垄断地位,影响公平竞争,该原则重点强调专利池应当面向国内外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平等开放,并积极探索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路径。四是无歧视原则,目的是确保全体专利使用者获得均等的被许可机会。“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是国际通行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工作指引》借鉴FRAND原则,提出专利池应面向全社会一视同仁开展许可业务,确保所有专利实施者享有均等机会,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规则获得专利许可。 关于专利池运营管理的机制模式。《工作指引》针对专利池运行中的“对外许可、内部分配、服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关键节点,重点予以机制性引导。一是指导建立合理的许可收费机制。明确专利池应结合专利数量、专利价值、行业平均利润率、技术发展阶段等重要因素,确定专利许可费率,并特别强调在确定或调整许可费率时,要与潜在被许可方充分协商沟通,在充分保障专利权人获取应有收益的同时,避免由于不合理的许可行为,对专利实施人增加过重的甚至不合理的费用负担,影响专利实施者正常的经营发展。二是指导建立公平的收益分配机制。明确专利池应根据许可专利数量和贡献度等,公平确定专利池成员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确保权利人获取的许可收益与价值贡献度相匹配,激励更多行业相关专利权人入池运营。同时,根据专利池运行的成熟经验,强调专利运营管理机构可从专利许可收入中提取管理费或者收取服务费,激励运营管理机构获得合理收益,有能力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和许可对象。三是指导建立灵活高效的服务管理模式。鼓励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专利池功能定位,适时有序拓展服务类型和创新业务模式,为专利池成员或其他创新主体提供评估咨询、诉讼应对、协商谈判、海外风险分析、合规排查等增值或公益服务,在发挥专利池基础功能的基础上,更好满足不同领域、各类主体的多元化需求。四是指导建立适度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回应被许可人对专利池信息公开的诉求,鼓励专利池适当公开相关信息,或者根据相关方的合理要求提供必要信息,在合理必要范围内,提升专利池的透明度,保障被许可方的知情权。 关于保障措施。针对当前国内专利池建设缺乏高水平运营机构、高端运营人才稀缺和缺乏成熟经验等薄弱环节,以及企业专利付费使用意识不强、社会对专利许可运营认知度不高、专利池建设运行国际规则有待完善等不利因素,《工作指引》提出鼓励支持专利池规范标准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人才培养、宣传交流等重点支持举措,以期在较短时间内补齐专利池建设的弱项和短板,引导、普及专利池运营理念,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专利池建设运行国际规则,加快形成有利于专利池高质量建设运行的良好氛围和内外部环境。 此外,《工作指引》还对专利池的发起方式和组建过程予以规范指导,特别是对专利池建设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工作指引》立足当前我国产业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从更好促进产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针对专利池建设运行中的几个关键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和引导。 一是更加注重不同行业间的利益平衡。我国是全球产业门类最齐全的制造业大国,既有大量作为专利被许可方的生产制造型企业,也有为数不少拥有行业基础、共性专利的许可方。因此,在充分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专利池的建设应当立足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充分兼顾专利许可双方的利益平衡。《工作指引》着重引导专利池在确定许可费率的过程中,充分考虑行业平均利润率等多方面因素,加强与潜在被许可方的沟通协商,以保障许可业务有序开展,从整体上促进产业均衡、健康发展。 二是更好满足各类型主体的多元化需求。当前,产业界对专利池的需求迫切且多元,希望专利池在实现许可运营功能的基础之上,为促进产业专利协同发展、规范专利许可使用行为、防范应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减少重点领域“内卷内耗”等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因此,《工作指引》充分考虑各行业知识产权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现实需求,兼顾标准必要专利集中领域和其他领域的不同特点,鼓励引导专利池立足实际,开展探索创新,积极拓展服务类型和业务模式,更好满足各类主体的多元需求,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支撑。 三是鼓励引导合理必要范围内的信息公开。为回应专利许可双方对专利池信息公开的不同需求,《工作指引》结合国际专利池建设的成熟经验和运行规律,明确了鼓励信息适度透明的导向。在方向上,对专利池信息披露予以鼓励和引导,以提升专利池必要的透明度,保障被许可方应有的知情权;在操作中,给予专利池一定的自主选择权,支持其根据产业领域特点和自身定位,合理确定信息披露范围和方式,为市场化发展保留适度合理空间。 四是科学区分正当的专利运营与专利权滥用。专利池通过正当的专利运营、规范行使权利,帮助专利权人维护合法权益,获得应有许可收益是合理的,是值得肯定的;而以专利运营为名,行权利滥用之实,则会对产业有序发展、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近些年,有部分“非专利实施主体(NPE)”,以专利池运营的名义,背离专利运营的本意滥用专利权,频繁向一些企业发送律师函或者提起恶意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了巨大困扰。因此,在推广实施《工作指引》的过程中,我局将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力度,进一步明确专利许可运营的合理边界,强化规范引导,对于正当行使权利的专利池,予以鼓励和支持;对于专利权滥用的行为,加强正向引导和规制,积极营造公平合理、健康有序的专利运营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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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第三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将于7月16日至20日在北京举办。此次链博会将首次专门设置以知识产权转化为主线的创新链专区,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协同发展。 据介绍,此届链博会致力于构建上中下游多方协同的创新生态链,专门设置以知识产权转化为主线的创新链专区,邀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14家机构和企业参展。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展示覆盖68万件存量专利的高校与科研机构专利盘活系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将“一条龙”展示创新产品应用的迭代场景。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科教中心这三大交易机构将展示快捷高效的交易系统和成功案例。作为展示的深化,专区还将围绕“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举办主题活动,讨论科技创新成果如何从“知识到技术”、从“产品到市场”,实现价值跃迁,实现上中下游协同创新“链”的不断延伸。 据了解,第三届链博会主题为“链接世界、共创未来”,将设置先进制造、智能汽车、绿色农业、清洁能源、数字科技、健康生活和供应链服务等“6链1展区”,展现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最新成果和经验。此届链博会吸引650多家中外企业和机构参展,涉及75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占比超过65%;预计将有超过100项首发首秀首展;预计超过20万专业观众和社会观众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观展。